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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扶我卿云志,我赠村民万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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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0章 文思如泄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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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了还要回头改三遍,改完了再看一遍,又改一遍。

写《白夜行》时是紧,两条线的每一个交叉点都要算得毫厘不差。

亮司和雪穗什么时候相遇、什么时候分开、什么时候在暗处互望一眼。

全在脑子里排好了时间表,错一格后面就全乱了。

而写《暮光之城》是放,像一座蓄了很久的水库忽然开了闸。

文字不是从笔尖流出来的,是从闸口涌出来的。

他写第一章福克斯小镇的阴雨。

宛如永远不停、像雾又像雨的灰色幕布,将整座小镇泡在湿漉漉的安静中。

写女主角贝拉从凤凰城搬到这个终年不见阳光的小镇。

火车站台上她父亲等她的身影被雨雾模糊了一半。

她走过去的时候心里想的是“我在这里大概也会被泡成一株喜阴的蕨类植物”。

写她在学校里第一次见到那个苍白少年,爱德华·卡伦。

金色瞳孔,黑色头发,坐在窗边的位置上。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他的皮肤不是正常的肤色,而是像大理石一样光滑冰冷。

贝拉看了他一眼,他也在看她,那个目光里有一种被压抑了很久的东西。

不是愤怒,不是敌意,是饥饿。

她后来才知道他克制的是想要杀死她的本能。

周卿云没有停过笔,从第一章写到第十章。

从相遇写到相知,从“你是谁”写到“我知道你是谁”。

越写越顺,这种顺不是敷衍,是一种奇妙的降维打击。

在写完《人间烟火》那种把社会肌理一层层剖开的深度写作之后。

再回头写这种用魔幻外壳包裹的纯爱故事,就像是一个练了十年负重跑的人忽然卸掉沙袋。

他不用再揣摩时代语境和政治分寸,不用再纠结葛道远的每一次转身是否符合历史逻辑。

不需要一个字一个字地琢磨“这个形容词会不会太过了”。

只需要把笔交给那个从心底翻上来的叙事冲动,让它自己去跑。

吸血鬼的设定是现成的,西方爱情小说的叙事范式是现成的。

甚至连台词都在他脑子里存了很久。

贝拉说“你到底是什么”,爱德华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该接近你的人”。

贝拉说“我不怕”,爱德华说“你应该怕”。

这些对话他不用构思,只需要把它们从记忆里抄出来、修一修、串进福克斯小镇的浓雾里。

但他不敢让自己放松,因为《暮光之城》不是一本,是四本。

《暮色》三十五万字,《新月》四十万字,《月食》四十五万字,《破晓》五十八万字。

四本加在一起接近一百七十万字,比他的《人间烟火》系列全部加起来还要多近一倍。

他现在写的不过是第一本的前半截,后面还有一百多万字等着他。

这样篇幅的小说,不趁现在有能力有时间多写一点。

等后面生意完全铺开了,浦东的商业综合体一动工。

白石酒厂新厂区一投产,方便面生产线一进场。

日本欧美两个海外市场一铺开,就算有人帮忙,很多事情还是需要他亲力亲为。

到那时候每天能挤出一两个小时写稿就算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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