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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西游记之我爱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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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自大国(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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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辉道:“好久没去马桶看看师父了,不知道他在里面气不气闷?”

伯虎吼道:“那只是他的影像!”

话音刚落,师父又在马桶里出现了:“你们这次要面对的,是自大国狂傲的妖王,他能看穿人心,你等要小心。”

老祖说得是,自大国的妖王狂野猛傲,却没人能想得到他的过往。

如果能从这张满是可怖表情的脸上看到一丝懦怯,一定是微表情观察的高手,这丝恐惧被他隐藏起来,深藏在眼神深处,心灵底部。

时光旋转倒流,那是在一个匪窝里,人人无恶不作,一言不合就要单挑拔刀,老大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噢,或许老大就没有睁开过眼,就算睁开那双醉眼,不知道还能不能认清人呢。

杀一个人比杀一只鸡还简单,这里人太多了!少一个没人觉得可惜,一只鸡还能每人分两块肉不是吗?

总得有人维持秩序,不然每日自己人杀自己人,窝里几天就清空了,这个人就是副帮主,副帮主是个高大冷酷的人,不大爱说话,事实上帮众没几个人见过他说话的。但是副帮主是武功最好的,其他人在他面前就像一只白切鸡,他愿意的话随时能斩块。

当副帮主走过来,举起右手,大部分识相的都要停止相斗了。

可是只要这副帮主喝醉了酒,他自己就会拿起刀来乱挥乱砍,这时帮里的情况糟透了,只是看这次是谁会倒霉。

在这样的地方,存活下来就不容易。

角落里瘦小的那个男孩,叫做“鹌鹑蛋”,一般情况下,他不会到聚义厅里去,大厅里有酒有肉,但也有无数的纷争,他宁愿不吃酒肉。对,他活得很小心。

他还挖了个洞穴,副帮主发起酒疯来,他就迅速躲到里面去,而副帮主要进去的话,要伏下身子,用爬行的姿态,穿过一条三米左右的地道,喝醉的人,不会做这样的麻烦事。

鹌鹑蛋很瘦弱,打不过任何一个山贼,于是他手里一个钱也没有,别的山贼没钱花时,会搜光他的身上,他那张小床。搜不到钱,未免会生气,往往狠狠赏他两巴掌,这种事,比吃饭还要寻常。

于是,要打家劫舍他往往不去,他躲在他的洞穴里,捧着一本纸张已发黄的书,眼神放光,那双眼睛,像狼的眼睛。

这本书,是他们山贼一次入室抢劫时,他在那财主的书房里抢来的。当时那财主在书房拿着一本书踱来踱去,若有所思,鹌鹑蛋倒是认识几个字的,他看到了书的封皮,是关于道家教义,财主看道家的书,未免奇怪。而他抢走书时,那财主望向他的眼光,让他知道抢到了一个宝贝。

自卑的人都有一种执念,认准某种技能是救命稻草,能改变命运,便华山一条道地用功,当他满二十三岁时,他离开了那个贼窝,而别人用一百年突破的玄关,他用了两百年,也功成圆满了。

只看他的外表举止,就认为狂野猛傲,那就犯下大错,其人对敌时,十分冷静,还能利用对方因他外表而造成的松懈,杀敌制胜……

妖王也不是就住在路边,总要去找寻一番。

六人正行路时,一放荡书生模样之人,就在前方游荡,伯虎决定上前一问。

那人答道:“问路是吧,简单!尽管问吧,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

伯虎听他说得自大,心下先已迟疑,还是姑且一问:“本国国境内,可有妖怪作恶?”

那人听要问的是妖怪,心里先打了个突,但见对方行伍中有美貌女子,可不能示弱,答道:“妖怪嘛,我十年前收复不少,现下我已收手,但云游四方,本领高强的法师,我是认识不少。”……

那人听要问的是妖怪,心里先打了个突,但见对方行伍中有美貌女子,可不能示弱,答道:“妖怪嘛,我十年前收复不少,现下我已收手,但云游四方,本领高强的法师,我是认识不少。”

伯虎追问道:“那本国可还有妖怪,可在何方?”

那书生见伯虎来来去去,就是问妖怪,心想:“一般问妖怪的,本身就是妖怪,只是怕遇到有本领的道士,反把他来收复。因此先问一番,我若示弱,立马被他们吃了。”

自觉想得天衣无缝,以手作戟,指向伯虎众人:“本天师在此,你们这群妖怪……”

石榴早脱下脚底木屐痛殴:“还装行,还在装!”

终于那人说道:“别打,别打,你等可去找无方道长来问,本国百姓有什么疑难,都爱找他。”

读者诸君便有人说,怎么这回又不去找土地来问,问路找土地,天经地义啊!

前文说过,有颇多中国土地公出口,去助小国管理凡间事务。但自然亦有小国,启用本国土地,什么老挝,缅甸,说起本国言语,叽里咕噜,伯虎等人可无此能耐跟其人对话。因此偶尔还是找些通晓汉话的来相询,更为方便。

六人依自大书生所指,找到无方道长,那道长道:“确是有这么一群妖怪,法力高强,贫道只偶尔从他们手上,救得些可怜百姓,不敢正面相抗啊……”

“请道长示之所在,我六人去会一会他们!”

自大山西南处,自大洞内,一男子高大挺拔,气宇轩昂,坐于中堂正中位置,看来正是山洞之主。见伯虎等人报名入得洞来,此人连鞋袜都来不及穿,就迎了上去:“这不是大名鼎鼎的小凤山新星李伯虎吗?”

伯虎心道:“咦,此人……”

那妖王眉花眼笑:“我听说在万仙大会上,号称地仙第一的雷动九天雷九天都被你打败了,实在是佩服佩服。”

伯虎微笑道:“哪里哪里。”

那妖王边说话边观察伯虎神色:“大侠不必太谦啦,连激动国的火猴都被你们收服了。我在那火猴手上是一招都走不了啊。”

伯虎应道:“那是。”似乎忘记火猴实在是观音收复的。

妖王毕恭毕敬道:“因此,这无字天书我哪敢专有,必定是要双手奉上的。只是实在仰慕大侠的仙法,想在大侠手上学习几招,也好日后回味一番。”

伯虎“呵呵”笑道:“那得满足你的心愿。”

妖王低声说道:“我看大侠让我一只手,都能打赢我,可否只用右手,别让我在小的们面前输得太惨。”

伯虎更是得意:“哈哈哈哈,可以试试。打不过的时候,我可得用双手的。”

家辉焦急道:“伯虎怎么答应这妖王啦?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牛牛看得清楚:“他是沾染上自大的毛病了。”

达叔沉吟道:“这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在自大国一段时间,又受到这妖王顺水推舟的逢迎,变得轻率自大。”

达叔深远的眼光望向远方:“欲解除此状况,要用最恶毒的话来让他认清自己。”

伯虎正要单手上阵,达叔喝道:“且住!手足们有话跟你说。”

秀眉第一个上来:“你功力不行,只靠七十二变和法宝克敌,如果我有你际遇,以我武功,必胜你一筹。”

伯虎惊道:“啊?”

牛牛“哼”了一声:“你已经有妻子了,还每次出战出尽风头,妞都喜欢你,我们怎么办?”……

牛牛“哼”了一声:“你已经有妻子了,还每次出战出尽风头,妞都喜欢你,我们怎么办?”

伯虎应道:“魅力太盛了,对不住。”

家辉带着哭腔:“你太自私了。每次大家吃面都让店家拌麻油,知不知道我们爱吃的是菜油啊?”

伯虎:“我……”

石榴凑上前道:“你长得不高,没有一个英雄要抬头看敌人说话的。”

伯虎摆手道:“够了!”

又道:“既然我如此不堪,那我还是退出团队,回去修炼吧。”

却听得达叔温言道:“我们只是帮助你而已,现今感觉自己是否冷静下来?刚才你中了妖王妖术,自大症发作,差点作茧自缚。”

家辉也道:“虽然我们说的都是实话,但这些都是小缺点而已”

牛牛:“对啊,你虽然比不上我,但还是个人来的。”

各人和好如初,伯虎又重拾信心,他转过身来,怒道:“你这贼妖,竟敢用妖术迷惑我,好在我是个谦虚谨慎之人。”

秀眉等:“……”

“最可恶是差点令我兄弟反目成仇,今日便要收拾你。”

封神战役中,无数小神战亡,数量之众,甚至书籍不及记载,而收于无字天书中的无名小神招数,实在太多了。

这回的招数,便是在慢郎中国得到的灵蛇指。

原来世上人类发招,无论拳脚,都是直来直往,或是画一弧形,看其发拳踢脚轨迹,总能预知落点。而发明这灵蛇指的封神榜小神,见蛇行弯曲,因此蛇头攻击之时,无法预知它落口之处何在,实在是厉害非常。

他苦思冥想,还根据仙人四肢十指俱能灵活变化的特性,创出这灵蛇指来,招数发出,十指如灵蛇一般,伸长弯曲,不知所踪。

后世的美国NBA赛场上,一阿根廷裔白人球员大将吉诺比利,作蛇行攻击,杀立战功无数,亦是类同。

这一回,伯虎把这灵蛇指使将出来,那妖王哪见过如此招数,左支右绌,又用大刀来砍这手指,不得其法。

牛牛等人也未见过伯虎使此招数,看得津津有味,手里的花生都不够吃了。

终于,妖王一个不备,被伯虎十指中的左手无名指点中笑穴,捧肚大笑不已,抛下手中大刀,攻击力化而为零。

伯虎过去拍拍他肩膀,从他身上搜出其无法修炼的天书书页,随手化去他一身法力。

牛牛和家辉早已出手,把一洞妖精歼灭,放火把山洞烧了个干干净净。

此役叫做:自大国里除自大,灵蛇指法显威名。

红日绚烂,终将徐徐落下山头,六人除去妖魔,亦安心睡去,毕竟下一个冒险,又会在前方不远处,等待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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