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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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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校规与学生处分(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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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我电话响了,接起来发现是斯文打的。

“斯文你干嘛,有事不会Q上说啊?”

“我敲了你半天你都没反应!干嘛去了?”

哦对了,我差点忘了我屏蔽了你。

他心急如焚地问我:“你刚才到底什么意思啊?万雪霏去了你活动室??”

“嗯,是啊。所以你今天没见着她。”

“快告诉我她去干什么啦。还有,她穿什么去的啊?”

“她不就是来委托辩护嘛,怎么可能穿女仆装。”

我十分理解斯文接下来沉默了半天的失落,也理解电话另一头传来的几近抽泣的声音。毕竟今天他难得去一次寒露时分,满心的期待却因演出中止而受到了五行山重的打击,还听说放鸽子的万雪霏居然跑来了王牌庭辩队活动室,他肯定正为没听我话回来打牌而追悔莫及。要拯救五行山下的他,也许只有我上去帮他撕开那一张佛祖贴上的商标了。

我对他说,明天周六就带他去见万雪霏。他忙欣喜地问我是穿着什么的万雪霏,我说当然是穿着便服的啊!他问自己带女仆装去行不行,我很好奇,问道:“你女仆装不是已经被蔡聋子没收了吗?”

他美滋滋地阴笑两声,我觉得他那怪异的声音离话筒很近:“我啊,又订做了一件。”

我想说如果他还带去学校,那还会再被没收一次。并不是因为他的女仆装有多么邪恶,而是我觉得蔡聋子本身就喜欢女仆装。老师以没收的名义贪污学生东西的事情多了去了,所以我们庭辩队从来都毫不客气地使用蔡聋子办公室里的茶水和纸笔。

斯文忽然问我,我提了这么多次蔡聋子,怎么他一直都没有出场的机会呢。没办法,那蔡聋子是我专门用来诋毁的路人甲,至于为什么要诋毁他,很简单。看过侦探故事吧?里面的警察多么差劲,侦探多么强大。看过悲情故事吧?里面的家长多么封建,男女多么执着。看过校园故事吧?里面的老师多么猥琐,学生多么阳光。老师的挫就是用来反衬我们学生的英明神武的。

斯文反对,要求我立刻让蔡聋子出场,好让他把上次没收的女仆装还回来。

第二天上午我和他一起坐在公交车上,同时郑重地告诉他:“蔡聋子没收的女仆装是不可能还回来的。”

“为什么?”

“我问过他了,他说拿去捐给希望工程了。”只不过蔡聋子的话多半是假的。

要不是我千方百计阻拦,斯文今天还会把那件新的女仆装带来。我实在想不通,就算斯文见到了万雪霏,他怎么好意思让她就地换上啊!

斯文自己穿的倒是有趣,一件白色短T恤,上面印了个娅咪娅咪。他说这件是花15块钱在广宣中心街买的,算是一种同人创作。除了娅咪娅咪,还有印着伊里伊里、多啦A梦、蓝精灵、奥特曼、龟仙人等T恤,都在换季前大减价,我也可以去挑两件。我问他有没有印着雷锋叔叔的,有的话可以给我们王牌庭辩队一人买一件,还能公费报销,可惜他说没。

我和斯文都从没进过外文中学,以前也只是曾路过它的大门而已,对正门后那一尊中型雕塑印象很深。那是米开朗基罗的大卫雕像,最大的特征就是左手上举至左肩处,是一部杰出的人体作品。能把这件作品放在正门口,就我来看外文中学的景观设计者是一名十足的艺术家。但有个严重问题,就是那大卫竟然穿着他们学校的校裤。

我老早就想问问为什么会这样了,便趁此机会问了他们看门的大婶。大婶嬉笑着回答我说:“**,对学生影响不好啦……”我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既然如此就不要放大卫像啊,换一个多好!大婶说就算换了断臂的维纳斯,也同样会给她穿上校服的。

斯文告诉我,这种雕塑也属于同人创作的一种,外文中学的景观设计师应该是一名十足的同人创作者才对。看看外文中学的建筑吧,每栋楼的风格各异。西面的这栋建筑是白皙的楼房,精美的棱角设计,宏大的气势,他问我能不能联想到什么。

“这个难道是……白宫的同人?”

“没错!”

然后我们抱着好奇心走到南面一栋建筑,见它风格完全不同,整个建筑往外发散像菠萝叶,我明白了:“这是悉尼歌剧院的同人。”

而北面的建筑是一栋矮宽的蓝顶旧墙楼,风格古典沉静,我也看出来了:“这是卢浮宫的同人。”

唯有东面那一栋我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它是金色屋顶红色墙,想来想去也没想出它同人了什么建筑。斯文一语点醒了我:“这还不明显吗?是紫禁城的同人。”

我明白了,同人这种东西,说好听点是同人,说难听点就叫山寨。外文中学的景观设计理念就是:改革开放,东西结合,吸收外来文化,弘扬中国同人,把山寨文化发挥到极致。我真的很佩服这个设计师,居然能把这么多不统一的建筑堆在一起,以他这水平来设计学校实在是太大材小用了。最适合他做建筑设计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联合国,一个是动物园。

外文中学的校园法庭办公室设在紫禁城内部。我们进去向负责人进行案件的确认登记后,很快就拿到了受理单。我最担心的就是这场庭辩的安排,于是就地阅了一遍。

起诉题:外文中学初一5班万雪霏因违反校规,要求下达处分

起诉者:云起市外文中学

被起诉者:万雪霏

开庭时间是下周五下午,地点是外文中学第一法庭,审判长叫丁当,我一看这名字就知道了,肯定就是多啦A梦。

审判团员都是些我不认识的,想必都是外文中学的人。辩护方辩手是我们王牌庭辩队的三位,起诉方辩手是帕拉迪斯庭辩队的三个人,主辩:戴羽熙;一辩:郭典范;三辩:黎昀。

我记得帕拉迪斯庭辩队是四个人的,怎么少一个人?斯文说也许是看我方只有三个,他们也只出三个,不想以多欺少。他的想法肯定是错的,具体原因根本不用我说。

这时又有人敲门进来了,是个身材瘦小的矮个男子,皮肤白白的,嘴角有些软毛。他一进来就听见法庭负责人对他说:“来啦,受理单给你。”

“哦!”可他并没有被负责人叫过去,而是盯着我和斯文的方向直勾勾地看着。

“黎昀,快来拿啊。”负责人催他道。

我看了一眼手上的受理单,确认了对方的三辩也叫黎昀。那就是眼前这位啊!可是黎昀一直盯着我们看,脖子伸得老长,丝毫不理会负责人那边。

我和斯文没弄懂他在干嘛,只见他忽然指着斯文大声说出一句:“娅咪娅咪!”

原来他在看那个……

他跑过来抓起斯文的衣服看了又看,激动地说:“斯郭尔!这不是娅咪娅咪吗?你在哪里买的?”

“广宣中心街,现在去还有。”斯文怂恿他。

“哄多?哪个店铺!?”

然后斯文把具体地址详细说了一番,黎昀还怕记不住,忙拿出手机作记录,还问斯文要手机号码。

他们边记还边聊上了。

“你喜欢娅咪娅咪啊!同好啊!”

“娅咪娅咪本命!”

“娅咪娅咪最高!”

“哇,你的手机链也是娅咪娅咪?”

“我还有伊里伊里的!”

别聊了,雷死我了。一旁的负责人还在那狂吼:“黎昀你快来拿受理单,再不来都凉了。”

“哦!”黎昀记完后便一把从我手中拿过受理单。

那张是我的好吧……

我就知道,整天研究女仆装的宅男们绝对都是臭味相投的。我原以为像斯文这么宅的高中生屈指可数,想不到外文中学也有和他一样宅的,居然还是庭辩队的辩手,甚至还能把日文说得满嘴中文腔。难道帕拉迪斯庭辩队就没有正常人吗?总之据我所知他们的一辩和三辩已经很洋化了,真希望他们的主辩和二辩能正常点。

正好法庭负责人问黎昀道:“怎么你们报名的才三个,那个二辩手不上场吗?”

黎昀说:“纳尼?你说林风和?她正在国外做交换生呢。”

怪不得他们少一个。想不到外文中学真厉害,果然是改革开放东西结合,高中就交换生了。我很想知道这个叫林风和的去了哪国,估计又是满嘴那国语言。

“没有林风和怎么办?能赢吗?”看那位负责人的神情有点担心。

“放心吧!相信我和戴羽熙的实力,我们三对四也大丈夫的。”

喂,麻烦你注意看看受理单好不好,我们这边也是三个人。

“王天琳?崔隽?苏可?”黎昀终于把目光投向了受理单,然后回头看了看我和斯文,问道:“你们哪个是王天琳?”

你是受日本文化毒害太深了呢,还是八卦新闻看太多了?王天琳一看就是女名!

见我和斯文都摇头,他接着问:“哦,那你们谁是苏可?”

你就不问我们谁是崔隽吗?

“衣耶,你们不会是崔隽。我听郭典范说过,崔隽长得奇丑无比。”

显然是毁谤吧。

我说我叫张叶,他叫斯文,都不是辩手,是路过打酱油顺便参观你们学校的同人水平的。

他才大致明白了,便对斯文说:“总之斯文,阿利阿多!我会去你说的地方逛逛的!”便检查了一下刚才记录的地址,离开了校园法庭办公室,让我们无语了好一阵子。

但我却有两个问题要问那位负责人的。

“请问,林风和是……?”

“帕拉迪斯的二辩手呀。”

“但刚才我听你的口气,好像这个林风和才是他们的主力?”

“嗯,可以这么说吧。林风和可厉害了。”

那照这么说,帕拉迪斯庭辩队没了二辩手就相当于没了主力队员了,对我们来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啊。

“不不,你也千万不要小看戴羽熙。有戴羽熙在,郭典范和黎昀都能发挥出很强的实力哦!”

戴羽熙,是他们的主辩手吧。以前曾说过,主辩手是主导整场思路的人,让一辩到三辩都顺着他的思路走,是一支队伍的灵魂存在。之前见到郭典范并不强,还真可能是因为没了主辩手的关系。

“那么我还可以问问吗,关于这次起诉……”

“什么?”

我还想问的是:为什么学校忽然想让万雪霏退学呢,到底有什么用意?从昨天开始我就疑惑这个了,加上崔隽昨晚网上的强调,更让我觉得这次的庭辩有点诡异。

但我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这种事情负责人并不一定知道,毕竟他不是起诉方。就算他知道,也肯定不会告诉我。

结果轮到负责人反问我了:“那做为交换,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些王牌庭辩队的事?比如王天琳?”

“天琳?”

“嗯!”

“王天琳嘛……”

“怎样?”

“……她是个女的。”

“啊?”

完了后我要了一份外文中学校规,便和斯文一起离开了这所同人学校。斯文吵着问我万雪霏在哪,还用问,肯定是在拐个弯那的寒露时分嘛。

现在的寒露时分人不多。因为是上午,一部分年轻人们还在睡觉,也不是偶像表演的时间,加上周末没什么人来补课,让我一眼就找到万雪霏正坐在大厅的一角座位上等着我们。

她正摆弄着茶具给我们沏茶,动作娴熟优雅,让不懂茶艺的我大老远都仿佛用眼睛闻到了茶香。见到我们到来,还起身请我们坐下,言行举止把斯文迷得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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