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为我上学的事,街道居委会主任张大妈,也曾来过我家。当时,张大妈站在我家门口,往里张望了一会。然后,以领导干部的架式严肃地对着,手里还提着酒瓶子的城管继父,说道:
“我说,你应该送这孩子去上学。你知不知道,你这是在犯法:九年义务教育法!”
城管继父盯着张大妈的胖脸,轻蔑地说。“让她上学?…你给她出学费?…”
张大妈被酒气熏得,连连后退。“你没常识吗?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义务教育!”
城管继父又往肚里灌了几口白酒。他逼上前去,将更加浓烈的酒气,喷在了张大妈惊诧的脸上:“义务教育?!…你给她买书、买文具?…还有他妈的杂七杂八的学杂费…他妈的一大堆,谁也说不清的赞助费、捐献费、借读费、卫生费、这个费、那个费…我想都不敢想…义务教育?!…我们上不起!…你没看见我被单位开除了吗?!…”唾沫星像雨点般,倾泻在张大妈到脸上、身上。“…他妈的…说我酗酒打骂街头小贩…谁摊上个疯婆娘不喝酒?…开除我…我不喝酒能撑下去吗?…再说,我们城管,不就是管这些的吗?…你说说看,你也算是个政府干部…我要是不管,街头小贩还不像蝗虫一样铺满全城…”张大妈转身走了。“…嗨!…主任您别急着走啊!…听我把话说完…我这也是民意啊!…”
就这样,再也没人过问过我的失学。我丧失了可能会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
我继续做我的“家庭主妇”:带孩子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还要满足城管继父的各种难以启齿的欲望。
不过这些年也有让我开心的事情发生:
首先,城管继父不再像我小时候那样打骂我了。其次,我妹妹在我九岁那年上学了。最重要的事是,政府城中村改造,我们这片棚户区全部被推倒,盖起了几栋高层居民楼。我们这些原住户,都成了这些有电梯大楼的业主。我家三口分到了两室一厅的套房。
拿到新居钥匙后,妹妹立刻态度十分坚决地冲我说:
“我不想再与你同住一间卧室了。”
“那我…”没想到,我一手带大的妹妹,会对我说出这种话来。
“我看,你晚上就睡客厅的折叠沙发吧。”城管继父做出决定。
不过,在之后的大部分夜间里,妹妹房间的灯光熄灭后。他便会轻轻来到客厅,将我从沙发上拽起。我也早已习惯,总会顺从地跟着他,走进他的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