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猫人就真正成为灵猫的主人,就可以驱使灵猫横行天下,有了灵猫的帮助,那真的可以说是在世没有几件事情是不能不办成的。
但是捉猫人也不可以为所欲为,他“诛仙”成功,只意味他和灵猫之间定了一个两者共同遵守的契约。灵猫也可以命令主人干一些事情,如果捉猫人企图残害灵猫,违背灵猫的指令,将会受到被灵猫吃脑挖心的惩罚。而且由于灵猫身有捉猫人的血,违背契约的捉猫人,无论他逃到哪里,总逃不脱灵猫的追捕,即使逃到火星,凭灵猫的灵异能力也许总能追到。
但总的来说,“诛仙”成为灵猫的主人,总是很有好处的事,因为捉猫人欲望要大于灵猫,而不具备灵猫的灵异能力。灵猫虽然灵异,总归是一只猫,它没有人那么多的欲望,它要求人办的事总不会太多太难。
所以“诛仙”所定的这一份契约,对捉猫人和灵猫来说总是双赢。任何一个捉猫人成为灵猫的主人,没有哪一个会发疯到要打骂甚至残害灵猫的程度,对于灵猫一些要求也总能满足,因而也不会担心违背契约给灵猫吃脑挖心。
但是在“诛仙”过程中,从灵猫打第一个瞌睡开始,捉猫人就开始割伤自己流血,如果在灵猫打第三个瞌睡之前,时间过长导致捉猫人流血过多死亡,那只能是捉猫人自己倒霉。
总之,尽管有很大的危险,但会相猫之人无不期待能够“诛仙”。
阿三见到了灵猫之后,先是兴奋,在守夜时候还是不能平静下来。忽然想到今夜正是农历十四,不正是自己见到仙猫第一个月圆之夜的前一天么?
而且今夜月色淡泊,正好符合“诛仙”第一个条件吗?
而自己和灵猫之间的另一种神秘的气,因自己是在古墓里遇到的,古墓里不正好有尸气吗?
想到这里阿三兴奋的要命,这两个条件,可真的是千年一遇啊。要是成了灵猫主人,那简直就是世界最有能耐的人了,比联合国秘长、什么美国鸟总统还要厉害,真是要钱有钱,要美女有美女!
灵猫一定还在古墓里!他也顾不得守夜了,直奔古墓。
他到了古墓边,一颗心简直就要跳出喉咙!
他摸索着下里墓室。
果然在黑暗中又看见了那一双碧绿的眼珠!
灵猫还在!
他兴奋、紧张!兴奋、紧张得就要晕了过去。
他掏出表看了时间,丑时马就要到了,他睁大了眼睛,悄悄拿出一把刀,做好了割伤自己的准备,一边对着灵猫说:“猫大大,我来陪你守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