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志咽了咽口水,眼珠子都快掉到那些装备上了。他是个武器迷,从当兵的那天起就对各种先进装备有一种近乎病态的痴迷。别人攒钱娶老婆,他攒钱买枪;别人逛街买衣服,他逛军火市场。在滇军团里,他的装备收藏是最多的,大到机枪迫击炮,小到匕首指南针,他都有自己的私人“军火库”。
但他收藏的那些东西,和龙文章身上的比起来,简直就是破烂。
“龙哥,赶快把你那把枪给我看一下!”马大志像个要糖吃的孩子,伸出手,眼巴巴地看着龙文章手里的九五式步枪,“让我试一下!就一下!”
龙文章把九五式步枪递给他,马大志双手接过去,像接一件稀世珍宝,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
“这枪居然没有枪托!这是什么设计?无托结构?”马大志把枪端起来,抵在肩膀上试了试,又放下来,摸了摸塑料的弹匣和护木,“还有这弹夹竟然是塑料做的!总座也太偏心了,好玩意跟喂猪一样的给你们,我们就不是亲生的,还用着那老掉牙的AK47。”
马大志的抱怨不是没有道理的。滇军团的大部分部队目前还在使用AK47的仿制品——五六式冲锋枪,虽然性能不错,但和九五式比起来,差距是肉眼可见的。五六式重,后坐力大,精度一般;九五式轻,后坐力小,精度高,还有各种附件接口。一个士兵拿着九五式,战斗力至少提升三成。
“行了行了,过过手瘾就可以了。”龙文章伸出手,“把枪给我拿过来!”
“那我不给!”马大志把枪往身后一藏,脸上露出一个老无赖的笑容,“你还有几千杆呢,我拿一杆怎么了?你要是不服跟总座对着干去!我跟总座说你欺负我!”
龙文章哭笑不得。这个马大志,堂堂少将,打起仗来比谁都狠,耍起无赖来也比谁都不要脸。在滇军团里,他有个外号叫“马三赖”——赖账、赖皮、赖枪。谁要是被他看上了什么东西,不给他就跟你磨,磨到你烦了、烦到你给了为止。
“马大志,你就这点出息!”龙文章一把抢过步枪,在手里转了一圈,然后挂在肩上,“想要自己问总座要去!别在这里跟我磨叽!”
马大志撇了撇嘴,一脸的不服气。“问总座?总座那脾气,能给我才怪呢。”
两个人斗了几句嘴,然后一起走进了舰桥。驱逐舰的发动机开始轰鸣,螺旋桨搅动海水,推动着舰船缓缓离开那座已经变成废墟的岛屿。
海面上,那些远远观战的海盗船早已散了。有的往南,有的往北,有的往东,有的往西,像一群被惊散的鱼群,四散奔逃。他们今天看到了一个时代结束了——那个属于海盗的、可以为所欲为的时代,在滇军团的炮火中化为了灰烬。
从此以后,这片海域有了新的主人。
东南亚总部,龙天办公室外的走廊里,热闹得像菜市场。
滇军团的高级将领们从各个战区赶回来,齐聚一堂。他们有的风尘仆仆,脸上还有没擦干净的灰尘;有的带着海水的咸味,军装还没换;有的从几千公里外的天竺战区飞回来,眼睛下面有深深的黑眼圈。
“总座,马大志顺利完成任务,成功解决掉那伙海盗团!”马大志第一个冲进办公室,声音洪亮得像在检阅部队,敬了个标准的军礼,然后咧着嘴笑,等着龙天表扬。
“不辣,顺利完成任务!”不辣跟在后面,他是滇军团的老兵,从缅甸时期就跟着龙天,沉默寡言,做事稳重,说完就站到了一边,像一根柱子一样杵在那里。
“克虏伯顺利完成任务!”克虏伯是德军来的雇佣军指挥官,加入滇军团后表现出色,深得龙天信任。他的中文还不太好,说话带着浓重的德语口音,但态度很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