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

首页
日/夜
全屏
字体:
A+
A
A-
41 文章(1 / 1)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

1.复生

沈容迷迷糊糊中感到有人掐着他的下颌往他嘴里灌药,药又酸又苦,还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腥味。

沈容觉得他整个胃都在抽搐,他几近无声地呻|吟了一声,想吐。

掐着他的那只手迅速将他的下巴合上并将他的整个脑袋往上一抬,沈容倚在那人怀里被迫做出个昂首的姿势,想吐的感觉被硬生生地逼了回去,五脏六腑都在抽搐,逼得沈容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他吃力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隙。

沈容依稀可以分辨出面前的是一个男人,一个长眉入鬓,剑眉星目的俊美男人,男人一头长发一袭白衣,就在沈容的正上方看着他,冷峻的目光中带着一种审视。

沈容以为这男人是医生,迷迷糊糊间反应过来又觉得不可能,他还没想明白究竟有哪里不对,人就彻底陷入了昏沉之中。昏迷前他还记得男人那略带一些茧子的修长手指捏着他下巴的感觉。

沈容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他再次醒来时还没来得及睁眼,一个带着浓浓口音的女声喊了一句。

“秀才公醒了!”

沈容费力地睁开眼睛,只觉得四肢百骸无一不绵软,连喘个气都费力。

沈容发现屋里并没有人,他沈容吃力地转动眼珠子,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屋子极其简陋——躺着的这间小屋并不大,床头隔壁有个木格窗,窗外投射出来的一点光是这间屋子唯一的光线。屋子内一大半地方都掩在昏暗之下。

窗下摆了一木桌,木桌前有一把木椅,床对面的放着两张条凳,条凳上驾着个大木箱子,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家具。

屋子内很窄,宽不及三米,长也就三四米的样子。由于没有阳光,室内显得有些阴,沈容眨眨眼睛,不明白出个车祸怎么会来到这种地方。他这么一想,脑袋忽然剧烈地疼了起来,无数纷杂的记忆忽的一下全涌进来,搅得沈容想吐。

还没等沈容理清思路,外面吵吵嚷嚷地来了一群人,前面的两个人直奔他床前而来,后面则围了一堆人在门口看热闹。

“歌儿感觉怎么样了?”一个面色黑黄的中年汉子挤到最前面,顺手拉过后面胡子稀疏的老者,“钱大夫,劳烦您快过来给他看看?”

沈容还没来得及说话,老者粗糙的手指头已经摸到了他脸上,和蔼地说道:“张嘴。”

众人一下子安静下来,屋内太暗,沈容躺在床上,眼前发花。不知道老者看出什么没有,他一言不发的从被子底下拉出沈容的手腕摸脉。

“病去了八分,没有大碍了,只是身体还虚着,需得好好补补。我开副药,先吃上五六天我再看看。”老者沉吟许久,最终下了结论。

“诶,好好好,劳烦您老了。”中年汉子连连作揖,嘴上道:“您先写药方子,我们马上去镇上抓药。”

“谢谢钱大夫,谢谢大伯。”沈容脑袋里迷迷糊糊乱成一团,道谢的话顺口而出,只是声音虚弱得很。

“哎哎,你先好好养着,别操心。”中年汉子应了声,忙把他的胳膊塞进被子里。

外面又有人喊道:“参汤来了。”

接着一个粗陶海碗端了进来,中年汉子扶沈容坐起,给他灌了大半海碗的参汤。参汤苦而回甘,倒是不难喝,只是沈容喝完,那股挥之不去的倦意涌了上来,他艰难地喘了喘。

旁边,钱大夫见他如此忙出声道:“秀才公的身体还弱,大家先出去,好让他静养。”

钱大夫话说完,已经走进屋子伸长脖子看热闹的人纷纷点头称是,在中年汉子和钱大夫的带领之下,如潮水一般退出屋子。沈容见人离开,昏昏沉沉的又陷入梦乡。

不知道睡了多久,好像听到有人在叫他,沈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昏暗的屋内,沈容只能隐隐绰绰地看出面前站着的是个身形矮小的女人,女人见他醒,关心的问:“秀才公饿不饿,饭还温着,现在吃点吧?”

“劳牛嫂费心。”沈容虚弱地笑笑,张口向她道谢,他这具身体几乎认识这里的所有人,正好省得他不用找借口装失忆。

“哎,这有什么劳烦的?”牛婶瘦归瘦,力气却挺大,一个人把他扶起来靠在床头的栏杆上也不见半点吃力。

饭菜就放在床旁边的木桌上,一大海碗粘稠的粥,一碗鸡蛋羹,小半碗鸡肉,隔壁还摆着一碗滚烫漆黑的药。

沈容现下饥肠辘辘,顾不上推拒,谢绝牛婶的帮忙后微微抖着手抓起调羹就开始吃起来。一会儿工夫连粥带菜,还有那碗参汤都落了肚,沈容这才感觉好点。

牛婶见他情况好点了,麻利的收拾好桌子上的碗筷,“我先回去了,等会我打发蛮子过来陪夜,秀才公有事就叫他。”

沈容点头,“嗯,牛嫂你去忙吧。”

“哎。”牛嫂说完端着碗筷出去,还体贴的帮沈容关上了门。

沈容在床沿处坐了一会儿,一阵尿意涌来,沈容不得不缓缓挪下床走到门后,他知道那里有个盖着盖子的尿桶。

边解开裤头尿尿,沈容叹口气,还是没想明白为什么他明明出了车祸看起来重伤将死,一转眼又在这里醒了过来。

沈容很确定这具身体不是他,他要高一些,身材虽瘦,但没瘦到这弱不禁风的地步。最重要的是,他叫沈容,不叫沈歌,也没有一个叫沈鸿发的做村长的大伯。

沈容疑心他这是借尸还魂了,重新活过来一趟,所幸原主的记忆大部分在,不用担心做错什么被人发现端倪。

这是坤究县的一个小村子,这里离县城还算近,土地肥沃,交通便利,人们的生活还算过得去。不过也就仅仅过得去罢了,大部分人家一天两顿干的,一顿稀的,地主家才有钱偶尔买点肉打牙祭。

沈容穿的这个人名字叫沈歌,是个秀才,还是个月月领廪米的廪生,今年才十七岁,还有半年才到十八岁生辰。沈容又叹了口气,估摸着现代的那个他早已经死在车祸中了,好在哥哥还在,父母不至于老无所依。

念及父母,沈容在记忆里搜寻半天,才发现原身的父母也早已过世。

这里的沈歌的父亲也是一位能领廪米的秀才,早年还在外面给人当过谋士,在村子里很说得上话,大伯就是因为弟弟是秀才,才当选了村长,可惜秀才父亲死得太早了些,才二十八就没了,要不然能考个举人出来也说不定。

沈歌的母亲是江南那边逃难过来的,据说家里被水淹了,与父母失散,只好先找地方落脚再做打算。沈歌父亲那时也是廪生,家里有一点积蓄,看着姑娘可怜,就将人留了下来。

沈歌母亲很有一点心眼,逃难的时候剃了眉毛和鬓角,用加了草药的油染了脖子、脸及牙齿,好好一个美人愣是弄成丑八怪的模样,跟在逃难的队伍中,也没谁注意到她。

因为相貌不出色,人又谨慎低调,沈歌母亲平安地越过重重危险来到这个小村子,等生活安定下来了,沈歌母亲和父亲日久生情,才洗了脸上的妆,露出原貌,嫁给了沈歌父亲。

原本对此时抱着嘲笑态度的村人纷纷回过神来,嘴里又惊又叹,十里八村,再没有哪个人比沈歌母亲长得更好看,也就沈秀才公才配得上这么一个美人。

村里人都羡慕这一对新婚夫妇,可惜好景不长。沈歌母亲逃难的时候饥一顿饱一顿,又饿又累一路走来,身子亏着了,生了沈歌之后没能调理好,在沈歌两岁的时候便过了世。

至于沈歌的死亡原因,沈容寻找着那点零星的记忆,只约莫记得岁考的时候太冷,原主没穿够衣裳,一路冻了回来,后来染上了风寒,找大夫吃了几服药,大体吃好了,却留下了咳嗽的毛病。

三月得的咳嗽,原主一连拖了两个月,慢慢地身体越来越差,偶尔还会咳得胸痛,找大夫看了,喝了药也无济于事,最终拖到现代的沈容来了这具身体。

沈容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慢慢地天全黑了,沈容的瞳孔里没有倒映进半点光,他眨眨眼睛,望着无尽头的黑暗,心里十分难过。

他死的时候也才二十一岁,读大三,在一个二本院校中学汉语言文字学,活了二十一年,父母宠哥哥疼,沈容吊儿郎当地,基本没为什么努力过,家里也用不着他怎么努力。

如果有可能,沈容是不想活过来的,活过来有什么好?这里什么都没有,他也不稀罕占据另一个人的人生。

沈容迷迷糊糊就睡着了,没见到说要来陪夜的蛮子,估计来得有些晚又走得有些早。第二天还是送饭的牛婶把他叫起来的,照旧是蒸蛋、参汤和粥,沈容道谢过后,颤颤巍巍地倒了一碗水,走到屋外意思意思地漱了漱。

人一出屋,视野就开阔多了,身后是几间泥砖房,身前则是一片片的良田,此时整整齐齐的田里,各种作物正迎风招展。

沈容出去吃完早饭,拿到屋前的灶房内简单洗完碗,出来坐在门槛上,什么也没干,就这么呆呆地看风景。

“歌儿!歌儿!你坐在这里做啥?”沈容猛地回过神来,就见沈歌他大伯沈鸿发快步走过来,扶着沈容道:“赶紧进去,怎么一点也不爱惜身体?”

“哎,大伯,我好多了,您别担心。”

“还没彻底好利索呢,小心反复!”沈鸿发硬扶着沈容进了屋,却没有扶他进房,而是进了客厅。

客厅内不大,里面的摆设也很简陋,一张大圆桌,圆桌旁边放着几张四角木凳,正上方靠墙的地方放了一个木柜子,靠左边的地方梁下吊着两个竹篮,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物品。

沈鸿发扶着沈容坐到一边,又有些拘谨地招呼身后的男人,“荀管事,您坐。我这就去跟您泡茶。”

沈鸿发身后的中年男人摆摆手,笑道:“村长别忙活,我就是来看看秀才公。秀才公好些了?”

男人白面无须,高个微胖,神情和蔼,身长穿着蓝色直裰,脚上穿的则是布鞋,和黑瘦且穿短褐草鞋的沈鸿发截然不同。

记忆一下子从脑海深处涌上来,沈容记起这人是半山腰庄子里的管事,他主家姓荀,据说是京都里的一个大官,沈家村周围有不少田都是荀家的。

沈歌在这里从小长到大,也没见过荀管事的主家,不过荀管事倒是常年在这,他手下的人有时还会向农户收购一些鸡鸭,为人很和善,附近十里八村都对这荀管事尊敬有加。

沈容冲荀管事感激地笑笑,“好多了,谢谢荀管事。”

沈容犹豫了一下,问道:“荀管事,敢问,那日救我的可是荀大人?”

2.惊闻

荀大人,荀管事的主家,据说是京都里来的大官,不过村人不怎么能见到这位大人,沈容也只是在昏迷前迷迷糊糊地见了一面。

提到这个沈鸿发有些激动,“可不就是荀大人!”

当日沈歌咳疾愈重,不知怎么地竟闭过气去了,正巧沈鸿发有事过来找他,一看侄子面无血色身体发凉,再一探鼻息,才发现一点气息都没了。

沈鸿发当即找了人过来看,好几个人看了都说他这侄子去了。

村子里的少年秀才公去了,众人虽然悲痛,但也无可奈何,村中唤年长的妇人帮他换完衣服,就将他放在祠堂的大厅中停灵。

此时正是夏初,村里都是农户,家家田里一堆事,哪怕沈歌是秀才,也没有时间给他大办。何况他爹娘早死了,爷奶也不在,唯有一个大伯主持他的丧事,钱财都在病中用得七七八八,想大办也没法。所以村中老人商量了下,决定停半天灵,下午就扛棺上山安葬。

荀管事的主家这阵子就在庄子里隐居,庄子内的事物多了不少,荀管事那天正好下来查看庄户的收成情况,路过沈家村,听闻村里的秀才公急病去世了,少不得过来上一炷香。

当日荀大人正在山上打猎,下山是撞见荀管事,一听原委,也跟着过来看了看。

荀大人一看停灵的沈歌就觉出了不对,沈歌气息是没了,可过了这么久,尸体也不见凉僵,反而触手隐有余温。

荀大人细看之下,马上吩咐荀管事去请大夫熬参汤,他言沈歌尚未完全死亡,而是患有尸厥,只不过闭气罢了,现在救治应该还来得及。

人为天地之阴阳所化,阳主上主表,阴主下主里,阴阳相合,方为正道。沈歌阴阳失调,血管阻塞,才导致气脉无序,失去知觉,其状如死,却没有完全死亡。

沈家村的人听完荀大人的话后万分惊异,荀大人地位极高,一群庄稼汉虽有些将信将疑,倒也不敢怠慢,任凭荀大人放手去做。

荀大人见村人窃窃私语,知道他们不信,也不多言,他伸手叩了几下沈歌身上的大穴,又让荀管事倒了碗热水,融了随身带着的一丸药给沈歌灌下去。

才灌到一半,沈歌就微微睁开了眼睛,村人大惊之下忙不迭地跑去请大夫,这才合力将沈歌救了回来。

要是没有荀大人,沈歌停完灵后被扛上山埋了,就是假死怕也要变成真死,何况要不是荀大人差人送来人参,沈歌也不会恢复得那么快。

沈容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怎么样,不过他猜沈歌多半是真死了,他这个时空之外来的灵魂入住这具身体后,这具身体才重新有一口气。

无论如何,都多亏了荀大人,要不然不管是沈歌还是他沈容,此刻被埋在黄土之下,绝没有生还的可能。

沈容抱着这个心思,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荀管事自然能看出面前的少年是真心还是假意,自家主人得到对方的真心感谢,荀管事的心情相当不错,他笑道:“这也是缘分,我家主人让秀才公不必挂怀。”

沈容忙摆摆手,认认真真地朝荀管事行了一礼,说道:“救命之恩怎能不谢?您也别叫我秀才公,太折煞我了,叫我名字就好。”

沈容好歹是从二十一世纪来的,接触过无数资讯,哪怕没什么社会经验,他也清楚,对于大户人家来说,一个小秀才根本不算什么,兴许家里的奴才都比穷秀才的身份要高贵,荀管事叫他一声秀才公多半是入乡随俗,他却不能这么托大。

沈鸿发忙在一旁帮腔,“对对,荀管事您也是我们歌儿的恩人,直接叫名字就好。”

荀管事笑,“那我就不叫秀才公了。沈歌儿早日把身体养好,考个举人,再去京都考进士,也好叫我们都改称你为沈老爷。”

“不敢当。就算真有一日,您也是我的恩人,直接叫我沈歌儿就行。”沈容依旧答得认真,精致的脸上一板一眼地十分讨喜。

要不是荀管事,当日荀大人也不会跟着过来。

荀管事笑眯眯地说道:“那我就等沈歌儿考上进士那天了。沈歌儿身上可好些了?”

“好多了,多亏荀大人送来的参。”

“我家主人特地叫我再带了些来,你年纪还小,多养养,别亏了。”荀管事说着递上了一个小木盒子。

沈容赶忙站起来朝荀家庄子那边作了个揖,“小子惭愧,有幸得荀大人这番厚爱,等我身上好了定要登门拜谢。”

荀管事等他作完揖后扶他坐下,温声道:“我家大人最喜有才的读书人,沈歌儿那句‘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我家大人赞了好几遍,都说你有慧根。”

沈容听了这话大吃一惊,面上的神色几乎绷不住——这句诗出自静安先生,写于清朝晚期,怎么会从原主口中说出来?

沈鸿发却在一旁自豪地接道:“歌儿确实自小聪慧,有时脱口而出的妙语连先生也赞叹,这句诗他九岁就写出来了。”

沈歌努力去翻原主的记忆,发现这句诗果真是原主九岁时所说。

荀管事见沈歌脸色发白,唇上一点血色都没有,以为他不舒服,忙接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沈歌儿以后的福气还大着,现在先养好病要紧,我以后再上门叨扰罢。”

沈鸿发见沈歌脸色确实不好看,再顾不上招呼客人,送走荀管事后将沈歌扶入房里睡下,嘱咐他千万别再起来吹风了。

沈歌脑袋一片乱哄哄的,勉强笑着应下,将沈鸿发目送出去,而后躺在床上一点一点梳理起这具身体里的记忆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刺激,沈歌中午又烧了起来,过来送饭的牛婶吓了一大跳,忙找人去喊大夫。

钱大夫看了之后却说不碍事,病发出来了,好好养着,不出岔子,几天就能好。

荀管事从沈家村出来,径直往山上的庄子走去。

半山腰的荀家庄极大,占地有三亩多,庄子直接靠山而建,整座山都是荀家的地界,没有荀家的允许,等闲人连山都不敢上。

荀家庄白墙黑瓦,深深的院墙内,依稀可以看到楼阁和百年古树。

荀管事来到门前,轻轻敲了敲门,门子很快就过来轻手轻脚地开了门,也不多话,行了个礼就又退下了。

这里的主人荀飞光喜静,整座庄子内都没几个人,除厨娘和贴身丫鬟之外,所有的都是家丁。庄子内的仆人规矩严明,无事并不走动,是以整座庄子内都看不到什么人,一庄鸟啼虫鸣,颇有些空山幽谷的味道。

荀飞光正在静室,静室在整座庄子的东北角,荀管事沿着石板小路走,绕过荷清池,走到静室前,脱了鞋只着布袜进去。

荀飞光的静室与别个的不同,别个静室顶多开一两扇窗,荀飞光的静室却三面都开了窗子,从窗外望去,近处是树,远处是山,光线通透,十分阴凉惬意。

静室内点着驱蚊的熏香,荀管事到了也不敢打搅,直等到荀飞光写完手头一幅字后,荀管事才上前。

“那小秀才如何了?”荀飞光搁下笔,站在案前看字,顺嘴问了他一句。

“看样子是缓过来了,人还是瘦弱,但勉强能走动。我跟他说参是您送的,他说等身上好了便过来登门拜谢。”

“能活过来就是福气,让他好好养着。我看他病了一场,身边的钱粮应该也花完了,你觑着再送一些罢。”荀飞光吹干墨迹,坐在身后的椅子上,毫不在意地吩咐了一句。

荀飞光见过沈家村的秀才一两面,都是不远不近地看了一两眼,直到这次那小秀才差点死了才有些交集。

那小孩年纪虽小,人却跟初春的杨柳一样分外讨喜,那双清亮的眼睛更是给荀飞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眉目如画,目如点漆”倒是他的真实写照。这么一个少年,小小年纪便夭亡也是可惜。

“老爷心善。”

“不过看他人品才能都不错罢了。”荀飞光摇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抬眼看荀管事,“京都里的最新消息可传来了?”

“尚未。近日连绵多雨,恐怕要耽搁些日子。老爷可要那边加急再送一份?”

“算了,此乃天意,不好违逆。何况我已退隐,本就不好插手,让二房的人去吧。”荀飞光眉目间淡淡,仿佛真的不在意。

荀飞光站起来,走到窗前看向窗外。荀管事也算个高,他却比荀管事还高大半个头,此刻穿着白衣,很明显能看出衣服底下结实的肌肉,给人浓浓的压迫感。

前丞相荀飞光,名满天下的儒士,文武双科状元,谁都想不到病隐的他会在这个默默无闻的小地方。

沈歌不过一个乡下小秀才,自然也不知道荀飞光的身份。他身上的病要细养才能断根,参吃完后,荀管事又来了一次,赠了他二十两银和一根小拇指粗的参。

现今一斤猪肉二十文钱,一两银子足够农村一家三口节省点过上一年。沈歌是廪生,每个月有半两廪银和六斗廪米,能领到的廪米也就六十斤左右,按一斤米八文钱来算,他一个月才有一两左右的收入,就算不吃不喝,还清这笔银子也要近两年,这还没算上珍贵的参。

沈容心里十分感激,他和荀家无亲无故,荀家能送这些钱过来是人家心善,他却不能这么伸手收着,何况他的病已经好多了。

对于沈容的推拒,荀管事几句话就把这个倔强的少年劝服了:“常言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家就你一个,身子要是没养好,那可后患无穷,怎么对得起你父母?要是你不愿意白收我家银子,先当欠着,日后还了就是。”

荀管事这话触到了沈容心底,他可以不在意,却不能替这具身体随意做主,在事情弄清楚之前,他都得好好活着。

沈容最终收下了参和银子,深深朝荀管事作了个揖,“谢谢荀大人和荀管事,如此小子便厚着脸皮收下了,日后小子一定偿还。”

荀管事扶起他,笑道:“都是乡邻,何必多言?”

3.廪银

村里人情深厚,沈容这一病,无论交情怎么样,村人大多给他送了些东西。家境差一点的送一把菜,几个鸡蛋,家境好一点的会送点糖,割点肉过来,村中的家境最好的沈英卫一家大手笔地直接给沈歌送了两只鸡,一公一母。

这些都是人情往来,沈容没有一味推拒,见礼不重,大多都收下了,过后拿册子记了下来,以后就按这个还礼。

自从沈鸿发说他以前说过“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等诗句之后,沈歌这几天都在翻记忆,他惊讶地发现,从小到大,原本的沈歌还真说过一些妙语,这也是大家认为他聪慧异常的原因。

沈容从后世来,他很清楚这些妙语大半来自后世某些名人,而非沈歌原创。沈容怀疑沈歌原本就是自己重新投胎后的结果,沈歌残留着前世些许记忆,所以有时会脱口而出一些妙语。

沈容越想越觉得这才是最符合现实的猜想,他原本就带着记忆投胎,不过因为重新投胎了的缘故,记忆缺失得厉害。今年春天这么大病一场濒临死亡,记忆全回来了,以至于他现在感觉自己像是穿越了。

沈容想了好几天,对这里越来越有归属感,不过他对沈歌大病前的记忆虽然大部分都清楚,但总有一种隔着一层纱的感觉,仿佛自从他觉醒前世的记忆后,人生的前半段就跟现在割离了开来。

沈容躺在床上,望着房梁,他这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目前为止是没办法得出具体结论,以后他将会继承沈歌的一切,以沈歌的身份好好活下去,前程往事什么的,就要好好放一放了。

这阵子都是牛婶家在照顾沈歌,随着情况慢慢好转,沈歌才知道,他大伯沈鸿发许诺每天给牛婶三文钱,牛婶要帮着做饭,处理便溺等,当然,食材是从沈歌这里拿的。

牛婶人好,沈歌刚醒的时候,她还打发自己的儿子蛮子每天过来沈歌这里睡,就是要是沈歌夜里出了什么事,也好及时叫人,免得耽误了。

沈歌清醒一点后沈鸿发就说了这事,沈歌表示没意见,一切听大伯的安排。他现在身体极差,根本没自理能力,就算不请牛婶,也得请其他人,还不如就请这个相处得不错的邻居。

何况他既然醒了过来,每个月就有半两廪银和六斗廪米,换成铜钱的话起码能换一千文钱,这点支出还不至于成为他的负担。

沈歌也是神智日渐清醒了之后才发现,他这大伯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惧内,而大伯娘和他家的关系并不好,沈歌他娘还在的时候双方就吵过数次架,后来基本不怎么来往,也就这两年沈歌考上了秀才,大伯娘才和蔼一些。

沈歌两岁的时候亲娘就死了,十一岁的时候父亲也死了,沈鸿发是沈歌唯一的亲人,碍于老婆,只能多照看一些,却没有把沈歌接回家去住。好在沈歌父亲有些积蓄,村风比较正,有村里的老人和沈鸿发的看顾,沈歌跌跌撞撞也长了起来。

沈歌父亲的同窗在县城里做夫子,沈歌父亲死前曾把儿子托付给同窗照看。

沈歌父亲的同窗是一诺千金的人,沈歌以前一直在县城里读书,日子虽然过得苦,但他很努力,人又聪明,十五岁就考了秀才,在这片地方也算独一份,要不是这场大病,明年沈歌就该去府城里考举人了。

沈歌还在零零散散地整理脑海中的记忆,外面牛婶喊了一声,“小秀才公,吃饭了。”

沈歌翻身下床汲上布鞋,往客厅走去。他刚醒的那几天绷紧神经观察这里的人和事,说个话都要文绉绉地思量了又思量才敢说出口,现在习惯了倒轻松许多。

一晃八天过去,他的身体比刚醒来的时候好了不少,站坐都完全没问题。

前两天他药吃完了,钱大夫过来了一趟,又开了新的药,嘱咐他多躺些日子,趁年轻把身体彻底养好,牛婶也觉得他大病一场该躺着,天天吃完饭就赶他到床上躺着,不让下来。

牛婶一米五多,又干又瘦,人却非常勤快,忙里忙外都是一把好手。沈歌跟她相处了这些天,早就熟悉了起来,看到牛婶端的饭,沈歌问:“牛婶,你吃了没有?”

沈歌说话用的就是本地的方言,也是身体自带的技能。

“回去就吃,你吃你的。药也在这里,给你端过来了。”牛婶放下饭菜,“秀才公今天可好些了?”

“好多了。”

“那就好。”牛婶用腰间围着的布巾擦擦手,不放心地交代道:“不过可不能贪干净再去洗澡了,要洗也等彻底好了,知道不?身上脏一点没事,受了风又病了可不得了。”

沈歌朝她笑笑:“我晓得。”

沈歌是昨天才洗重新醒来的第一个澡,离这具身体上一次沐浴起码有六七天,虽说躺在床上不怎么出汗,也换过一次衣服,但六七天不洗澡真逼近了沈歌的极限。

昨天的晚饭是蛮子送来的,这少年今年十五岁,个头比沈歌还略高一些,人也壮实得多,身上全是虬结的肌肉。他跟他父亲一样,不怎么爱说话,不过人挺好相处。

沈歌身上发痒,实在受不了,便悄悄请蛮子帮忙挑了点水,想洗个澡。蛮子看他行动不便的样子,不仅给挑了水,还亲自烧好,帮沈歌提到浴室里,算得上一级帮凶了。

晚上沈歌洗澡的事被牛婶知道后,蛮子被他娘骂了一顿,沈歌也被念叨了许久,立下保证,病好之前再不洗澡,牛婶才没念叨。

经过这么多天,沈歌也明白,他这秀才公的身份,村人尊敬是尊敬,不过也没尊敬到当真把他当一个大人来敬畏的份上。

牛婶送完饭就回去了,她有三子一女一大家子。老大牛犊子今年十九岁,已经定了姑娘。老二牛翠英十六岁,也定了人,嫂子进门后就出嫁。老三蛮子十五岁,过一两年也要开始相看。老四年纪小,才九岁,倒是不用怎么花钱,不过爹娘要操心的事也不少。

牛婶整天忙得团团转,会接下照顾沈歌这活计也是因为家里实在缺钱。她家也是从南边逃难过来的,整个沈家村只有她家和她小叔子家姓牛,要出个什么事,连能帮衬的人都没有。

牛婶家和沈歌家是邻居,但隔着几块田,离得比较远。这里附近就他两户人家,村子里的其他人则在另一头。

这里附近大多都是好田,村人就算有田在这里,也万万舍不得拿它来做屋,一般做屋的地方都是荒地,碎石地。

沈家村原本就是姓沈的三兄弟一起搬过来的,纠其源头,整个村除了后来的外姓人以外,都是亲戚关系。

按照风水先生的说法,这地方旺沈家,所以才会从刚开始的三户人家发展到现在的两百多户人,看着繁荣兴盛的程度,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村里的人丁还会继续增长。

沈歌常年在县里读书,以前是说不上话,考上秀才之后又一门心思地奔着举人去,村里的人他都熟悉,不过要真查门论户的,他很多事情也不是清楚,反正大伯是村长,要真有什么事,问起来也方便。

沈歌吃完饭,洗好碗,提着家里最后一只鸡,悠悠地往沈鸿发家里走去。

此时太阳已经下山,晚风一吹,正凉爽,沈歌挺多天没出门,这么走一走,心中也十分惬意。

村中的主路是一条黄泥路,整天人来人往,踏得硬实无比,就算下雨,也不容易起烂泥。

沈歌提着鸡往沈鸿发家那边走,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都看到了,少不得和沈歌打声招呼,关心他的病情。

沈歌依据记忆,一路上哥哥、叔叔、伯伯、嫂嫂、婶婶、伯娘……叫过去,每个人都挺热情,还有不断有人邀请沈歌去自家坐坐,就算沈歌说吃完了晚饭,村人也会让他再吃点。

沈歌上一世在城市中长大,邻居们说得上话就算关系不错,他从没体验过这种热情淳朴的招呼方式,一时感觉还挺新奇。

沈歌一路走到沈鸿发家,提着鸡的手有些累,他手里的这只鸡是母鸡,掂量着怕有两三斤重。

牛婶原本想让他养起来,下蛋吃,沈歌却受不了院子里有鸡屎,也讨厌那股味。何况才一只,下蛋也下不了几个,干脆吃了,省的麻烦。

沈歌想着这阵子没少麻烦他大伯,他现在又要登门,要是什么都不带的话,他大伯娘少不得背后嘀咕,所以就带上了这只鸡,反正他也不缺这一只鸡吃。

村里只要家里有人一般就不关门,沈歌在门口敲了敲,一边问大伯在吗,一边走了进去。

走过来看的是沈鸿发的孙子沈丰年,他看到沈歌,叫了声叔,然后有些羞怯地让沈歌进去。

沈歌把手里的母鸡塞给他,“你爷爷在吗?”

沈丰年抱着鸡不知所措,沈歌她大伯娘正在灶房里做饭,听到动静探出头来,“谁呀?”

“伯娘,是我,大伯在吗?”

“哎,在在在,赶紧进来坐。歌儿你身体好些了?你大伯正在冲凉,一会儿就出来了,你先等一等。”

自从沈歌考上秀才以来,大伯娘的态度就好了不少,虽然还是不怎么来往,但总好过以往的横眉竖眼。

沈歌找了张矮凳,在屋檐下坐下来,等沈鸿发出来之后,他有正事要跟对方说。

4.学堂

沈鸿发很快就出来了,看到沈歌他有些诧异,不过还是挺高兴侄子身体好转了。

他问沈歌:“歌儿,你这是有什么事么?”

“有。”沈歌笑了笑,“大伯,我病了这一场,多亏乡邻的帮助,明年我暂时不会下场去考举人,想着不如在家办个私塾,教教我们村里的孩子。”

“你真要办?”见沈歌神色不似作伪,沈鸿发一拍大腿,兴奋得脸黑红黑红,“这是好事哇!你肯办,村里肯定要支持!”

这些年来,他与村里的老人们一直打算给村里的娃娃谋条读书的路子,等沈歌考上秀才后,村里稍有见识的人就更心动,别的不说,就说沈歌这廪银,一年六两,很多人家集全家之力拼死拼活一年也不一定攒得到那么多。

奈何这里人穷地偏,实在找不到夫子愿意来坐馆。

沈鸿发身体前倾,问沈歌:“歌儿,你想在哪里教?”

“就在祠堂里,先教一阵子,要是不行再考虑换地方。”这个问题沈歌也考虑过了,他沉吟道:“我打算先开蒙学,上午教字,下午教算数。这样孩子们就算以后不考科举,也能去县里看看能不能当个账房先生,谋个生计。”

“祠堂不行,太暗了,怕伤眼睛。”沈鸿发连连摆手,“这样,明天中午大家商量一下,看村里能不能另外起个房做学堂。”

“也行。”沈歌想了下也觉得祠堂有些暗,它两边都是房子,没有窗,只有三个小小的天井,光线完全不够。学生要是长期在里面看书,难保不会近视。在这个时代,要是近视了,可没地方配眼镜去。

那边沈歌的大伯母做好了晚饭,喊伯侄两人吃饭,沈鸿发完全顾不上她,直喊家人先吃,别管他。

大伯母撇撇嘴,到底没开饭,让家人在一旁等着。

沈鸿发的三个儿子和两个儿媳都陆续从外面回来了,见了沈歌都笑着打了招呼,关切了几句,沈歌也一一回礼。

沈鸿发拉住沈歌问:“歌儿,你跟大伯交个底,你打算收多少学生,要多少束脩?”

“我们村在学龄的孩子就有上百,人太多了我管不过来,最好就收六十以内的学生。至于束脩——”沈歌接道:“大家看着给点就是,上学不容易,有能力的多给一点,没能力的少给一些,都没关系。我没办过私塾,具体的章程还得村里一起想想。”

“这会不会影响你自己的应考?”

“不影响,我明年不下场,下一次考则要四年后。我打算就上午教孩子们,主要在辰时和巳时上课,也不耽误什么。”

“行,不耽误你的事儿就好。”沈鸿发高兴地点头,“这样,我先跟几个老人说一声,明天我们再商量商量,歌儿你明天过来吃午饭。”

沈歌答应,他不好打扰大伯一家吃饭,事情说清楚就回去了,正好趁着天还没有彻底黑,赶紧回去免得踩到蛇虫,被咬伤可就冤了。

沈歌醒了之后身体恢复得很好,这么走一圈,微微出了汗之后感觉倒挺爽快。

沈歌回到家的时候天空中还没有月亮,不过漫天的星子已经上来了,发着熹微的光。

沈歌看到有人蹲在门外等,有些惊讶:“蛮子?”

蹲在门外的少年沉闷地应了声。

“你怎么在这里?”

“我娘叫我来陪你。”

沈歌开了门,“你赶紧进来,外面蚊子多不多?”

“不多。”

蛮子沉闷地答了几句,进去帮沈歌铺床铺被,准备好让他休息。

蛮子在沈歌这里睡了快十天,沈歌一直生病,没敢和他睡同一张床。前几天他都在打地铺,后来沈歌看这样实在不是事,就让蛮子搬了床凳床板简单铺了张床,就睡在客厅,与沈歌的房间隔着一扇墙。

沈歌家的房子主房是青砖房,整整齐齐的青砖盖出来十分通透凉爽,地面铺了石板防潮,墙上则抹了白灰,白墙黑瓦的别提多美。沈歌家的房子在村里是头一份,即使沈英卫家后来也盖了青砖瓦房,也比不上沈歌家的,起码地上是铺不起青石板的。

村人都说,即使沈歌没考上秀才,就凭这房子,十里八村的姑娘,谁也都愿意嫁他。多亏沈家村村风正,沈歌大伯又是村长,要不然沈歌年少失怙,保不保得住这房子还得另说。

沈歌有记忆来,家里的房子就建好了。村人都说沈歌的父亲沈鸿存有本事,年轻时出去外面读书得到贵人的赏识,才挣出这么一大笔钱来做屋。

沈歌后来听父亲说过,做屋的钱根本不是他在外面挣的,而是沈歌的母亲藏着带来的,据说沈歌母亲藏了二十多两金子,后来做屋的钱大部分是沈歌母亲留下来的那笔。

沈歌的母亲一直觉得,要是买田,子孙不争气,再卖掉也是常事,可如果做成了屋,一般人是不会卖掉祖屋,好歹还能存下来点,供子孙东山再起。

沈歌父亲后来说过,他母亲这是逃荒逃怕了,就想把落脚的地方做得坚坚固固的,怕子孙后代也跟她一样,找不到地方藏身。

沈歌从记忆里翻出这段时,还记得父亲脸上无奈又怀念的表情,这对夫妻的感情是真的不错,沈歌母亲死得那么早,他父亲也没再娶过。

沈歌家的房子招人眼是招人眼,却也没太夸张,除了客厅,沈歌的房子及沈歌父母的房子外,其他的如厨房,冲凉房和屋后的柴房都是泥砖屋。

这边的泥砖屋最下面一米多高的地方用石头打了石脚,免得下大雨雨水会泡烂泥砖,导致屋子倒塌。

这些房子还挺坚固,用来建房的泥砖成分比较复杂,主要成分是黄泥加灰泥加稻草加米汤,这些东西混合之后也不能立即就制砖,还得沤一段时间。泥沤好之后充分踩踏搅拌后,用模子脱模,一块一块砖放到太阳底下晒出来的。

砖晒好之后,用差不多量的石灰、黏土和砂与熬得很烂的糯米汁均匀混合后形成三合土灰浆作粘合剂,一层一层地把砖垒起来。这种泥砖屋建造起来非常快,材料准备好之后,熟练工一两天就能建造一栋小房子出来。

沈歌作为在城市中成长起来的青年,第一次看到这些房子还颇觉神奇,观察几天之后,他才对这些房子失去兴趣。有时沈歌看着泥砖房最下面的那片石脚,心里还得庆幸这片地区蛇不算多,毒蛇种类更少,要不然蛇从缝隙里钻进来可就麻烦了。

沈歌本人有些怕蛇,无论是他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的那前十七年还是现在都怕都怕那种滑溜溜冷冰冰的生物。不过本地人少有怕蛇的,男人、女人、小孩,大多都有一两手捉蛇杀蛇的本事,蛇一直算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佳肴,这大概也是这地方蛇不多的原因。

蛮子每天都起得很早,从起床开始,一直到入夜,他都有干不完的活,沈歌睡醒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与他相反,沈歌实在不怎么勤奋,以前那个沈歌还好一些,现在的沈歌总习惯于睡到自然醒,好在家里就他一个,他又在养身体,也没人说他。

沈歌吃早饭时跟牛婶说了一声,他中午去他大伯家里吃,让牛婶不用给他送饭。

牛婶打听到沈歌想开私塾的消息后,高兴又紧张地问:“秀才公,你开私塾收多少束脩啊?”

“这个不强求,多一点也行,少一点也行。”沈歌解释道:“主要是我明年不下场,给自己找点事做,也回报回报乡邻。”

“哦哦,那秀才公你收多大的娃?我家老四才九岁,能来读书么?”

“能。”沈歌笑了笑,“要是真开成了,你让他过来读书就是。”

“啊呀,那我回去跟他爹说一声,以后让老四好好读书,我老牛家也出个读书人。”牛婶兴高采烈地用围裙擦擦手,迈着快步风风火火地转头回家去了。

沈歌中午到他大伯沈鸿发家里的时候,村里说得上话的老人都到了,大家喝着又酸又浊的土酒,热火朝天地讨论个不停。

一见沈歌来了,这些五六十岁,七八十岁的老人站起来招呼他坐,“秀才公来了?”

“来了。二爷、三爷、五爷、八爷,大伯、三伯,你们坐,坐。”沈歌忙跟人打招呼。

几个老爷子让他坐上座,沈歌推拒,拉扯了一番,最终还是二爷坐在上座。

沈歌虽说是秀才,但到底年纪轻经事少,要谈论书本的知识还可以,说到人情世故,他就不那么灵通。

桌上主要是几个老人在讨论,大家纷纷觉得学堂得另盖,还得盖得又大又漂亮,别堕了沈家村的威风。钱由族里出,族田种了那么多年,这些积蓄也该拿出来了。

“我看,族学就盖在三岔路口那里,那里刚好有块地,够用了。”

“三岔路口有点远,那地方人来人往的,人声多,怕会碍着娃儿们读书,不如盖在沈长寿家旁边的那块地?正好在村里,娃儿们不用每天跑那么远。”

“我看成,沈长寿家旁边那块地好,风水先生都说那里做屋要出贵人,与其给某一家,还不如用来盖学堂,大家都受益。”

一番讨论后,大家都觉得学堂应该盖在沈长寿他家旁边那块地。二爷问沈歌的意见,沈歌自然没什么意见,沈长寿家离他家也近,走路的话两三分钟就能到,学堂盖在那里他反而方便许多。

定下地址后,老人们又讨论要去看黄历,算什么时候开工。

沈歌说了下他的教学时间,主要在辰时和巳时既上午上课,下午就不上了。时间不一定精确,差不多那个时间点就行。束脩也不统一,大家看着给点就行,他教孩子不是为了钱,也不教太高深的东西,主要让孩子们学认字和算数。

老人们纷纷笑着点头称是,说到时要是沈歌收到的财物太少,族里可以看着再给他补贴点。

5.跟上

时间一晃又过了将近十天,沈歌的病完全好了,经钱大夫确认之后,他彻底解禁,再不用拘在家里养病,不过钱大夫还是嘱咐他不能累着,要仔细将养,别留下病根。

沈歌在家里躺了这么久,每天除了看点原主留下来的书外也没其他的能做,一身骨头都僵了,难受得要死。

沈歌在现代时并不算死宅,隔三差五会和朋友去打打球不说,跑步游泳等体育活动也不少,身上还有点流畅的小肌肉。

解禁以后,沈歌喜欢早晚在村子里溜达,熟悉熟悉村子里的景物,也熟悉村人。

现在正是农忙时,太阳落山那段时间农人趁着阴凉抓紧时间做农活,路上的人反而不多。沈歌顺着路往村外走,路上看到一队黝黑的小孩儿背着柴打打闹闹地往家走。

“六儿,你们去哪里了?”沈歌叫住其中一个男孩。他不仅背上背着一捆木材,手上还提着一个简易木篮,篮子上面还挂着绿叶,显然是今天做的。

“秀才公。”一队孩子听到沈歌叫,都停了下来。沈歌要在村里办私塾是村里的大事,这一帮孩子都听到过消息,因此面对沈歌的时候格外紧张。

六儿背着柴,乖乖地答道:“我们上山捡柴去了。”

沈歌早看到他们的柴,也看到了柴火里面特地包着的枯叶。村里家家户户烧的都是土灶,每天都需要大量的柴火,村里的大人们每天忙着农活,除了冬天没空上山,捡柴的任务就落到了这群半大的孩子身上。

沈歌笑道:“我知道,我是想问你篮子里装的是什么。”

“是菇。”有孩子抢着回答。

有人带头,其他孩子马上七嘴八舌地补充:“还有笋。”

“现在山里的菇可多,我前天还捡到一大篮。”

“我也捡到了,煮汤可香。”

六儿听到小伙伴们这么说,把手里的篮子往沈歌手里一推,“秀才公,给你吃。”

“我的也给你。”又有孩子挤上来给沈歌递了个篮子。

“不用不用,”沈歌摸摸他们的脑袋,“我吃过饭了,你们带回家给爹娘吃。”

孩子们十分热情,沈歌好不容易才将篮子塞回他们手上,擦擦额头上的汗,赶紧打道回府了。

沈歌病好一点就没再在牛婶家吃饭了,牛婶人虽好,但一手手艺真不怎么样,沈歌这个在现代吃惯了美食的人连着吃了半个月的清水煮菜和蒸蛋,吃得十分痛苦。

倒不是说牛婶的手艺特别差,实际上这里的人手艺都不怎么样。调料有限,连简单的油盐都舍不得多放,盐还好一些,油的话,大方的人家会往菜里滴几滴,节俭的人家则只往锅底抹一下就算放了油,家家都是如此。

沈歌除了刚醒了那几天吃了鸡肉之外,后来这一段时间都没在沾过肉,每天倒是还能吃一碗鸡蛋羹,吃得沈歌也是想吐。

今天是沈歌自己动手做饭的,他那里还有牛婶及其他乡邻送来的一些菜,包括茄子、南瓜、豆角、蒲瓜等,这里的蔬菜倒是和后世的相差无几,沈歌其实也不记得后世夏天到底吃什么蔬菜,看着差不多,就是少了辣椒,让沈歌极不习惯。

沈歌回到家,从锅里舀了一碗南瓜粥出来喝,他家生活还不错,好歹吃得上米饭,就是舂米的时候舂得不太干净,有壳刺嗓子。

沈歌回到家不久,蛮子也过来了,这个黝黑高大的少年掀开木盖子看了一下沈歌家的水缸,二话不说挑上木桶去村里的老井里给他打水去了,沈歌拉都拉不住。

沈歌病已经好一点了,不过牛婶还是经常差蛮子过来看看,打水扫地挑柴,蛮子要是看到什么活计就会顺手帮忙做了,沈歌推迟了几次没能推迟掉,只好不再那么客气。

蛮子挑水回来后,沈歌硬拉着他喝完了锅里的南瓜粥。南瓜粥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牛婶日子过得向来节俭,家里的饭菜一天中至少有一顿是以粗粮野菜为主,味道比这个差多了。

两人搬了两张板凳坐在屋檐下,蛮子喝粥,沈歌乘凉。

沈歌坐了一会儿,跟蛮子说:“我明天想上山去看看。”

蛮子端碗的手顿了顿,“我跟你去。”

“不用,”沈歌摆摆手拒绝,“我又不是没上过山,再说也不走远,去转转就回来了。”

蛮子算得上壮劳力,现在又是农忙时节,他每天要跟父兄下田去侍弄庄家,沈歌不好耽搁他。

沈歌小的时候就常跟着小伙伴上山,捡个菇背点柴火,尤其家里对枯叶的需求量非常大,每天点火都需要一把枯叶引火,所以村里的孩子隔三差五就得上山去收集枯叶。这些沈歌都是做熟了的,就算剩他一个人上山也没有问题。

蛮子没有多劝,闷闷地说道:“行,有事你就喊,大家都在山下干活,会听到的。”

靠村的山虽然没有老虎、狼等大型食肉动物,但是野猪、野牛、狐狸、雕等还是有一些,也不是完全没有危险。

沈歌点头,“我知道。”

蛮子喝完粥洗完碗就走了,沈歌准备了一下,找出了一个提篮和一把小锄头,准备第二天一早就上山。

沈家村四周都有山,大家一般轮流去,哪座山柴火多就去那座。

沈歌决定去枣子崖,这座山离村子有些远,村里的孩子都不太乐意走那么远去这座山,但是这座山离沈歌家相对较近,再加上沈歌不怎么想跟一群孩子在山里撞上,就故意挑了这一座。

沈歌原本想早一点起,没想到等爬起来的时候太阳都升起来了,沈歌出门望了眼,到处都有农人在田里劳作。沈歌索性不再赶时间,煮了早餐吃完,沈歌才锁上门上山去了。

沈歌一路上没少碰到出来干活的村人,一路打招呼过去,挺多人都知道了小秀才公要上山。有不少村人劝他别去,想吃菇的话他们家还有,等中午回家了就给沈歌送过去。

沈歌一一笑着谢绝了,称想走一走,村人又嘱咐他在山上要小心些,不少地方有青苔,别摔了。

好不容易走到山脚下,沈歌顺着前人开辟的小路上了山。这路估计好一阵没人来过,边上的植物全长过来了,密密实实的,不是勾到沈歌的头发就是挂到他的衣服,他狼狈地喘着气,有些后悔没带把柴刀开路。

走了大概十几米左右,沈歌看到一蓬野生的竹子,他拨开竹枝走过去,果然看到了竹根那里有笋。

笋有些就长在外围,很好挖,有些则七歪八扭地长到了几根竹子的中间,沈歌费了好大劲才挖了几根出来,卷起袖子的手不知道被蚂蚁还是蚊虫咬了,皓白的手腕上长了一个又大又红的包。

沈歌提着五根半笋继续往上爬,还采了路上看到的几个蘑菇。

前天晚上下了雨,落叶上还带着水,一脚踩上去又湿又滑,沈歌走了一会儿就气喘吁吁地坐在石头上休息,这才反应过来笋应该下山的时候再挖,现在提着太重。

不过转而一想,沈歌又觉得下山未必就走这条路,现在不挖等一会儿还要绕回来,更麻烦。

沈歌歇了一会儿,继续往上走,一路也注意寻找蘑菇,等上到半山腰的时候篮子已经装满了大半,而沈歌七拐八绕地离上山地点已经有些远了。

沈歌抬眼看了一下太阳,眼见已经快到中午了,决定干脆绕到另一边走另一条路下山。

沈歌提着篮子绕着山坡走出去,突然想到他要是没提篮子,而是背了框,现在估计就好走多了。

好不容易绕到另一条路上,这条路明显经常有人走,路比较清晰。沈歌作为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又在路边坐着休息了一会儿。

沈歌没想到刚一屁股坐下,就见到山上走下来一个人,沈歌老远就看见那人手里提着几只猎物,背上背着一张大弓,走进了才发现这个俊美的男人莫名地眼熟。

“荀大人?”沈歌站起来打招呼。

一身劲装的男人点头,“今天上山?”

“嗯,上山来走走,顺便捡点蘑菇。”沈歌局促地答道,“荀大人是打猎去了吗?”

荀飞光手上提着的大大小小几只兔子和鸟还时不时往地下滴几滴血,明显是刚死。

“是。”

沈歌站在荀飞光旁边,发现他要比荀飞光矮上大半个头,身材也要单薄许多,不若荀飞光那样颀长健美,更别提荀飞光身上还有股威严所在。

沈歌有些紧张,定了定神才说道:“谢谢荀大人救了我,那天要不是荀大人,我应该已成一抔黄土,要不是荀大人差人送的参和银两,我也不能好得这么快。”

沈歌拘谨而真诚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荀飞光回过头来看他,只见他一张白皙精致的脸热得通红,眼睛却亮晶晶的。

荀飞光的眼神顿了一下,道:“去庄上坐坐?”

沈歌迟钝地“啊”了一声,忙推拒,“不麻烦您了,我……”

“快到了。”荀飞光看了眼就在不远处的荀家庄,示意沈歌跟上。

6.慌乱

沈歌提着个篮子跟在荀飞光后面,很快就到了荀家庄。

守门的仆人见到荀飞光恭敬地把门打开了,又接过荀飞光手中的猎物,沈歌迅速将手中的篮子也递了上去,仆人一块接了。

沈歌做这一动作的时候眼睛的余光好像看到荀飞光脸上流露出了笑意,等他仔细看时,发现荀飞光还是一如既往地没什么表情。

“走吧。”荀飞光招呼,沈歌忙跟上。

沈歌跟着荀飞光穿过院子,沈歌没敢东张西望,不过还是能看见院子里的池塘中层层叠叠的荷叶正掩映着荷花,开得十分茂盛,一阵风吹来,还带着水汽与荷香。

荀家庄十分静谧,路旁的树木早已参天,沈歌走着走着,一身暑意消了大半。

荀飞光到达偏厅时,两位婢女模样的年轻女子迎上来,两人娴静利落地捧上了茶,并不多言。

接到荀飞光的示意,沈歌有些忐忑地挨着椅子坐了。

尽管就在同一地界,荀家的庄子和沈家村却仿佛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时空。

沈家村屋宇简陋且粗糙,昏暗矮小,却带着浓浓的烟火气。这庄子精致华美,雕梁画栋随处可见,但带着一股庄严的压抑,仿佛这里的每个人,每件事都只为荀飞光一人服务。

“荀大人。”见荀飞光不开口,沈歌小心地叫了声。

“喝茶。”

沈歌忙端起茶来喝了,他从小喝过果汁、咖啡、牛奶等各种饮料,唯独不怎么喝茶,现在乍然一喝,他也品不出什么特殊的地方,只觉得茶水不冷不热,茶味不苦不淡,沏得恰到好处,还挺好喝。

喝了一会儿茶,荀飞光往外叫了声,“绿枝。”

门外的婢女听到动静立刻走进来,听候吩咐。

“带沈公子去梳洗,梳洗完后来静室找我。”

“是。”绿枝应声,跟沈歌说道:“请沈公子与我来。”

沈歌有些无措地看了荀飞光一眼,见他没什么表情,踌躇了一下,最终还是跟绿枝去了。他一早就上了山,身上又是汗又是泥,确实有些脏。

绿枝长得很漂亮,气质很好,声音也很好听,沈歌跟在她身后,有些不自在地盯着地上看。

绿枝带着沈歌出了厅,往右手边走,不一会儿就绕过房子,来到一个小院子。沈歌走进去才看到院中间有个小池子,池底都是鹅卵石,池边假山绿树掩映,景色分外优美。沈歌走近了才闻到硫磺味,估计这是个天然温泉。

“请沈公子沐浴。”绿枝引沈歌走到池边,又问:“可要奴婢伺候?”

沈歌听她问,忙摆手道:“不,不必,我自己来就行,多谢绿枝姑娘。”

“沈公子无需客气,奴婢先行告退,有事唤奴就是。”绿枝温温柔柔地行了个礼,走之前将亭子四面挂着的帘子放下,挡住这一头的水池。

沈歌忙不迭地点头,等绿枝走了,他看了眼四周,脱完衣服鞋袜又有些惆怅。他今年还没有加冠,只是束了发,大半头发披散下来,沈歌拿不准要不要洗头,不过在别人家里,洗个澡就算了,连头也洗完未免太过得寸进尺。

沈歌将头发全部捆起来堆叠在头上,小心下了水。水有点烫,恰到好处的哪一种烫,沈歌下水之后才发现这个温泉池用的是活水,一边有水不停地流进来,另一边则有水不停地流出去。

沈歌来到这里大半个月,先前的记忆也全部找回来了,却还是第一次知道这里居然有温泉,他喟叹一声,想想也是,要是这里什么都没有,荀家的庄子就未必会建在这里了。

沈歌看到池子旁边有胰子,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胰子洗了个澡。

这是沈歌来到这里之后第一次用类似肥皂的东西,胰子打出来的泡沫很柔和,带着一股清新淡雅的香味。沈歌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拿瓢子在旁边冲干净了,才下池子泡澡。

沈歌刚泡下去,帘子的那头影影绰绰地出现个人影,沈歌一惊,人往水面下沉了沉,只露出一个脑袋。

来人并没有过来的意思,只是道:“沈公子,换洗衣物奴婢给您放这儿了。”

“好,我知道了,多谢绿枝姑娘。”

“沈公子无需客气。”绿枝再次行了个礼,又出去了。

沈歌知道荀飞光在等他,不敢多泡,见绿枝离开,赶忙上来,穿过帘子走到亭子里。他这才发现,原本脱下来的衣物全不见了,只有一堆新的放在远处。

绿枝送来的衣服是青色的,除了一套衣服之外,还配了鸦头袜和木屐。

沈歌原本穿的衣服是一套带点黄色的麻衣,因为要上山,他还特地选了件旧的,手肘处有一块不明显的同色补丁。而绿枝送来的衣服则是绸衣,沈歌分不清具体是哪种衣料,不过衣服轻薄滑凉,穿着很舒服。

这年头的衣服不便宜,有些人家实在缺钱了,还能把衣服送去卖或当,尤其是贵重的绸衣,很能换来一笔银子。更有甚者,绢帛在一定条件下还能当货币使用。

沈歌原本不想占这个便宜,不过若是提出让绿枝把他原本的衣裳送回来又有些矫情,沈歌犹豫了一下,还是穿上了,他穿衣还算熟练,拿起衣服一件件往上套,很快就穿好了。

沈歌一一穿好,又整理好头发,这才往外走。

木屐踩在地上哒哒的声音被绿枝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等在门口,沈歌一出来,她就说道:“老爷在静室等您,请跟我来。”

沈歌跟在她后面,还是没猜出荀飞光找他有什么事,不过要是没事,估计荀飞光也不会特地把他带回来,又好好招待一番。

到了静室前,绿枝在前面脱了鞋,只着布袜,沈歌也赶紧脱了鞋。荀飞光的静室非常漂亮,沈歌一踏进去还以为回到了现代。

荀飞光正大马金刀地坐在一张矮塌前看一卷书,荀飞光见沈歌来了,示意他坐对面。

沈歌乖乖坐下,不过不是像荀飞光那样盘坐,而是选了相对正统的跪坐。

绿枝悄无声息地退下了,荀飞光见沈歌投来好奇的目光,合上书朝他展示了下封面,“毕兴思先生的《航船志》,沈歌儿可看过?”

沈歌羞赧地摇头,“不曾。”

沈歌四岁开始启蒙,八岁正式进学,光学习经史诗赋就学得非常辛苦,并没有心力去看什么课外书。何况父亲去世之后,沈歌手里没有银两,要看书也没地方看去。

同窗家家境也类似,会投到他那夫子门下求学的基本都是耕读传家的普通人家,所以也没地方借书看。

沈歌刚洗完澡,脸上热出来的红晕早退下了,一身乳白的皮肤细腻得跟凝脂一样,半点都不像乡下长大的小子。他身量虽不矮,但身子单薄,显得格外青葱秀丽。

沈歌见荀飞光盯着他看,那双天生带着威严的眸子仿佛看不到底,心中陡然一惊,那压在心底的防范意识马上升上来了。

沈歌家里没有镜子,不过还是能从水面看到这具身体的容貌,这具身体基本和他现代的时候长得一样。

他现代的长相随了他妈妈,五官极为精致,双眼黑白分明,脸是典型瓜子脸,还有个尖尖的小下巴,小巧的嘴唇上唇色总是粉中带红,唇珠比较明显,嘴有点嘟。

因为这长相,沈歌从小就备受宠爱,也没少遇上想打他主意的星探,他家的一个朋友还想把他带入娱乐圈,不过被沈歌的父母拒绝了。

长成这样,沈歌从幼儿园开始就没少收到示爱,男女都有,进入初中后,还出现过男生故意和他打闹揩油的情况。幸好沈歌家庭条件不错,家里也宠,他哥更是从小就自动成为他的贴身保镖之一,沈歌在众人的保驾护航下才平安地在正轨之中长大。

沈歌有些慌,这个时空才刚结束战乱没几十年,皇帝才是第二代,国家律法允许男男成婚,因此男风格外盛行,有不少大人物还以玩娈童为雅好。

原来沈歌一直在县城里读书,又早早考上了秀才,没遭遇过什么糟心事,对男男之事极不敏感。现在的沈歌可是有着二十一世纪的记忆,对这些事情再熟悉不过。

荀飞光对沈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他只是见这少年格外精致可爱才多看了两眼,就像看外面的花一样。察觉到沈歌的慌乱,他收回那略带侵略性的视线,道:“你以后要考科举,多看看这些书也无妨,能拓宽眼界。”

“是,谢大人教导。”

“不必客气。你从小就在沈家村长大?”

沈歌不知道荀飞光的用意,老老实实地答道:“小子祖辈从三百多年前就在沈家村扎了根,小子从小在村里出生成长,不过自八岁起就在县城里读书,严格来说并不算在沈家村长大。”

“不必紧张,你虽不完全在沈家村成长,村里的情况应当也熟悉,我们随便聊聊?”

说什么?沈歌有些茫然地望向荀飞光,像只涉世未深的小鹿,“荀大人您是指哪方面?”

7.粮食

沈歌完全想不出来他和荀飞光有什么好聊的,在现代的时候他是一个二流本科的中文系学渣,每个学期都得在期末的时候头悬梁锥刺股避免挂科的那种。来到这里以后,他也不过是一个小秀才,勉强能在县里脱颖而出,却连科考以外的书都没看过几本,学识着实不怎么样。

荀飞光无意跟他谈论学识的问题,直接淡淡开口问:“村里的人生活如何,可能吃饱穿暖?”

这个沈歌还算了解,他想了想,“如果吃饱穿暖的标准不太高的话就可以,这几年都没有冻饿而死的人,不过村人还需要经常吃粥和野菜,肉的话,一年也吃不了一两次。”

看了下荀飞光没什么表情的脸,沈歌又补充道:“听老人说,现在的日子已经比以前好多了,这几年年景好,税也只是二十税一,家家户户基本都能有余粮,就算哪年收成不太好也不至于饿死,而且现在村子里基本没有卖儿女的现象。”

沈歌原本还撑着尽量模仿这边人的强调咬文嚼字,一说长句又忘了,他有些忐忑地垂下眼睑。

荀飞光没在意他的表达,接着问:“村里种何种粮食?”

“粮食?”沈歌愣了一下,他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懂,“粮的话,水田种稻旱地种粟,水稻应该是种的最多的,一般种中稻,种粟的人也不少,还有种豆的。前两年外面传来一种唤‘落花生’的粮,听说是外邦传入的,有村人会买一点种来榨油,但大部分人家都不乐意出那个价钱。”

“水如何,可会出现争水的情况?”

荀飞光句句话都问到了点子上,沈家村是大村,村与村之间的争水倒是没出现过,不过记得就在前年,稻子抽穗的时候,村里有两户两户人家扛着锄头打了起来,为的就是争水。

沈歌老老实实地把情况答了,又说道:“小子村里还好,就在山脚下,水第一个经过我们村子,水渠挖得比较多,基本都能临着田,要是不遇上大旱,都不怎么缺水。”

荀飞光看出沈歌对这些事并不熟悉,转了个话题,“你身体恢复得如何了?”

沈歌松了口气,真挚地说道:“多谢大人送来的银两和参,小子现在好多了。”

“明年可会下场应考?”

“应当不会,小子才疏学浅,这一场病又耽搁了不少时间,怕是没能力再下场应考。加之——”沈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小子打算在村里办个私塾,恐怕还得分出一部分精力?”

“办私塾?”

“是,这段日子以来多亏了乡邻关照,小子既然明年不打算下场,正好可以抽点时间精力出来教导村里的孩子。不过我没有教过人,效果怎么样不能保证。”

荀飞光看着对面说话的少年,心头有些诧异,没想到对方还有这等想法。他眼神温和了些,“读书人能造福一方乡邻是好事。”

“嗯,我现在正在编写教材。等村里把学堂建起来就可以开学了。”

“教材?”

“呃……”沈歌马上意识到他大概说了个新概念名词,沈歌飞快转动脑筋地答道:“就是教学材料。三百千虽多用来启蒙,但对于毫无基础的孩子来说还是太难了。”

“哦?”荀飞光看他比划,心头难得有些感兴趣。

荀飞光的态度仿佛带着鼓励,沈歌定了定神,将他的计划和盘托出,“刚开始阶段我主要想教导一些简单的字词诗歌,如山河日月,水火金木之类,主要包括笔画简单的字、朗朗上口的诗歌和数字等。第一步先教写字和算数,等学生学一段时间后再教三百千。”

沈歌好歹上过大学,对心理学教育学有一定了解,如果一上来就是三百千这种复杂的文本的话,很容易让学生受挫,进而消耗他们的学习热情。

“想法不错。”

见荀飞光颔首,沈歌备受鼓励地笑了笑,眼睛里含着一些憧憬,“但愿我能给沈家村带来一些改变。”

荀飞光盯着他,面前的少年脸有些红,脸上细小的绒毛还未消退,一派青涩的模样,却也十分蓬勃向上,完全没有暮气,更无普通少年追名逐利的野心。

沈歌被荀飞光看得十分不自在,此时的他还不知道,就是他这一番话,引起了荀飞光对他的兴趣。

沈歌在荀飞光面前根本放不开,两人既不熟悉,学识思维等也有天差地别,压根聊不下去。

聊了一会儿,荀飞光带沈歌去吃饭,沈歌拒绝无效后之能跟在他身后。

沈歌来的时候有些急,全程跟在绿枝后面没好意思东张西望,离开的时候对这府邸熟悉了些,倒多看了几眼。

荀家庄的华美清幽自然不用说,沈歌看过去,很多地方比如窗,柱子,房梁等地方都雕了画,低调而精致。

“注意脚下。”荀飞光低沉的声音响起,沈歌涨红了脸忙收回目光。他现在穿的是木屐,跟现代穿的人字拖差不多,但是要重许多,沈歌穿得不是很习惯,要是一不小心,还真得摔。

沈歌将注意力大部分集中在脚下,静室出来就是台阶,青石台阶,庄子里的人打扫得很干净,上面并无青苔雨水等杂物,旁边的巨树倒是漏下些光影,随风摇晃,斑驳可爱。

沈歌看得专心了些,本身又不怎么习惯木屐,不慎踩掉半只鞋,人一踉跄,差点没把自己摔死。旁边的荀飞光伸手一捞,将他扶稳,晃都没晃一下。

沈歌不提防一下撞进了荀飞光的怀里,荀飞光的大手一手扶着他的腰,一手扶着他的手肘,沈歌还闻到了荀飞光身上清雅悠远的香味。

沈歌撞到对方锁骨处,一头撞进去整个人如同撞入水中一般,完全被淹没了,满口满鼻都是对方的气息。沈歌又羞又窘,推了荀飞光的腰腹一下把他推开,忙站稳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沈歌连忙道歉,脸上已经烧起来了,刚刚手中触摸到的结实肌肉,他推开了才反应过来推人腰腹好像不太妥当。

“无碍。”荀飞光没有在意,带头往前走。

沈歌连忙收敛心神,跟着荀飞光沿着小路往前走。饭厅就在他们刚刚喝茶的偏厅隔壁,荀飞光带着沈歌一进去,绿枝立刻行了一礼,转身出去叫摆饭去了。

饭桌上有白瓷盘装好的四色糕点,荀飞光见沈歌盯着瞧,将盘子往他面前推了推,“饿就垫垫肚。”

沈歌确实饿了,盘子已经到了他面前他不好推辞,身上拿了块红褐色的糕,轻轻咬了一口。糕点酸酸甜甜,口感有点像果冻,但是有一股非常天然的香味,比果冻好吃多了。

沈歌来这里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吃到甜的东西,幸福得眼睛都快眯起来了。荀飞光看他这样,眼里露出了笑意。

绿枝很快就带着人回来了,她身后跟着五个端着托盘的男人,接到荀飞光的眼神示意后,绿枝很快就摆了桌。桌上一共七个菜,六菜一汤,沈歌看了一下,只认出了鸡和鱼,其他肉类没能认出来。

六个菜两个人肯定吃不完,不过这个时代吃不完的菜都可以赏给下仆,倒不会有浪费这个问题。

“吃,莫客气。”荀飞光招呼沈歌道。

饭桌很大,沈歌就坐在荀飞光旁边,绿枝站在一旁随时准备布菜。沈歌看了拿筷子的绿枝一眼,荀飞光察觉到了,淡淡道:“不必伺候。”

绿枝行了个礼,脚步轻盈地出去了。

沈歌见没有人站在旁边盯着吃饭后无声地吁了口气,荀飞光见他脸上表情鲜活无比,眼里又不由多了点笑意。

荀飞光庄子上的饭非常美味,尤其与他这几天吃惯了的缺油少盐没调料的菜一比,更称得上是山珍海味。

沈歌吃出来的菜就有南瓜、笋、茄丁、鸡、鱼几味,其余菜虽然吃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做的,但是每一道都味厚鲜美,吃得沈歌舌头都快咽下,尤其中间一道炒肉,沈歌甚至吃出了点辣味。

沈歌好歹在现在接受了二十几年的教育,餐桌礼仪深入骨髓,他吃得快虽快,但是并没有狼吞虎咽,饿虎扑食之感,相反,因为他格外满足的神态,带得荀飞光的胃口也好了几分。

沈歌一共吃了接近三碗饭,荀飞光则吃了五碗,桌上的菜更是消灭了一小半。

沈歌手在桌下悄悄摸了摸胃,他难得吃撑了,颇有些不好意思地跟荀飞光说道:“谢谢大人的招待,您家的饭很好吃。”

“好吃就常来玩。”荀飞光用茶漱了口,顺便嘱咐一句。

绿枝带人飞快收完残羹,沈歌跟着荀飞光绕到旁边的偏厅聊天,顺便消食。

沈歌这些天来大部分时候都在卧床休息,中午必定会睡一会儿午觉,今天饭吃得偏晚,沈歌歇了会儿就困了,他没好意思打哈欠,只是眨眨眼睛,眼里困出了水光。

“可是累了?我唤绿枝带你去睡。”

沈歌听到他这话忙扬起笑容婉言拒绝,“谢谢大人,不必麻烦了,我回去睡一觉就好。”

8.辣椒

听到沈歌想离开,荀飞光没有强求,“也罢,我送你出去。”

沈歌没有再拒绝,他在荀飞光跟前呆了这么久,依旧有些怕他。这种感觉有点像找工作时在面试现场一样,哪怕知道对方不会怎么样,还是忍不住有些敬畏。

出去时顺的就是来时的路,绿枝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不仅给沈歌带了双布鞋,手上还提着沈歌带来的那个篮子,她默不作声地跟在两人后面,沈歌看了她一眼,沉默地继续往前走。

穿过走廊,走下台阶就到了庭院。荀家庄子的庭院内有一口大池塘,池内种着荷花,此时正是花季,一阵微风拂过,满院都是清香。塘边是青石板铺就的小路,而青石板的另一边则种着几棵浓荫满冠的大树,将将把一条石板路都铺上阴影。

树的那边是一排房子,不过这边的房子并无回廊。沈歌看到房前有几株植物,那植物越看越熟悉,他不由多看了两眼,这才发现那东西好像是辣椒。

沈歌现在的视力好得很,隔着一段距离,他也看清了那红红的长条状物体,应该没有看错的可能。

荀飞光注意到沈歌的脚步顿了下,不由停下来问道:“怎么?”

沈歌把目光从那几株植物上转回来,难为情地问道:“荀大人,那几株植物是?”

“嗯?你说那秦椒?”

“咦,不是辣椒么?”

“辣椒?这称谓倒也恰如其分。”荀飞光抬脚往那边走,“这秦椒亦名番椒,味辣色红,甚可观,沈歌儿见过?”

“嗯,有幸见过几次。”沈歌凑近了看,发现这果然是辣椒,他压住内心的惊喜,请求道:“荀大人,我找秦椒许久了,可否送我些种子,一点就好。”

“这有何难?”荀飞光对绿枝吩咐:“去给沈公子取些干秦椒过来。”

绿枝迈着轻巧的步子一阵风似得快步走了,沈歌转回头看辣椒,不好意思地道:“我午饭尝到了辣味,还以为是错觉,没想到真的是辣椒。”

荀飞光侧头看他,沈歌白皙的脸上带着一丝红晕,上面明晃晃地写满了对这秦椒的向往,感染得荀飞光心中也多了几分喜悦,他道:“你若是喜欢,等下回结了椒果我再让荀七给你送去。”

沈歌知道荀七就是荀管事,他抿抿嘴,没舍得拒绝,“那太麻烦您了。有种子的话,我应该很快就能种出一批。”

“哦,沈歌儿也会耕种?”

“会一些。这秦椒喜暖怕寒,不喜旱也畏涝,现在种应当还能种出来。”沈歌顿了顿,又道:“到时候我也送我种的秦椒给您尝尝。”

荀飞光脸上流露出笑意,“可。”

几句话功夫绿枝又赶了回来,这次她手中多了个篮子,难为她左右开弓地提着,款款而来还是颇有美感。

沈歌知道这是要给他,看了荀飞光一眼,忙从绿枝手里接过其中一篮。

沈歌接的是那个盖了荷叶的篮子,另一个篮子装满了红彤彤的干辣椒,很是喜庆,不过应该不重,反而这个盖了荷叶的篮子看着不起眼,也就是大半篮,入手却出乎意料地沉,沈歌甚至被坠得差点趔趄,这篮子起码有十斤。

荀飞光伸手扶了他一把,看他摇晃了一下的样子又是笑。

出了庄门,荀飞光没有接着送,只是目送着沈歌摇摇晃晃地提着两个篮子下山去了。

荀管事正好有事要找荀飞光汇报,见他在门外站着,心里有些纳闷,忙走出来打招呼,“老爷?”

“嗯?”

荀管事此时也看到了摇摇晃晃下山的那个小黑点,不由有些感慨地说道:“是沈歌儿?庄子里许久没这么热闹过了。”

沈家村这地方不算偏僻,但也不是什么繁华的地方,方圆百里都找不着好一点的读书人,荀飞光自从来这里休养,还尚未与谁交谈过。

“是热闹,青年人有活力。”荀飞光淡淡地说了句。

荀管事心里着实有些惊讶,他甚至多看了荀飞光一眼,别说这穷乡僻壤里,就是京都那人才济济的地方也没听他家主人多夸谁一嘴。

荀飞光面容和缓,看起来心情确实不错,他回头问荀管事道:“陛下改税法的决议进行得如何了?”

“二老爷那边尚未送信过来,不过根据荀九他们探听到的消息,尚宁候与萧大人他们争议得正热,陛下貌似偏向萧大人他们的观点,按人丁取税。”

“陛下偏向姓萧的也不出奇,再看看罢。”

沈歌这身体到底弱了些,荀家庄就在半山腰,他下到山时却已经出了一身汗,热得满脸通红地歇了两次。

等下到山,终于有村人经过,见到沈歌这幅狼狈的样子,对方一个三十几岁的精瘦汉子不好嘲笑弱不禁风的小秀才公,不过硬是将篮子接了过去,“秀才公您别跟我客气,就这点路,不耽误什么。”

这汉子名叫沈大贵,按辈分,沈歌还要叫他一声哥,不过自从沈歌考上秀才以来,村人就客气许多,无论以前什么辈分,统统称沈歌一声秀才公。

沈大贵实在热情,沈歌推拒了一下没能推拒掉,再加上他也实在累得很了,只好承了这份情。

沈大贵提着两个篮子半点不见吃力,他脚下生风地在前头赶路,沈歌空着手还差点追不上他。好不容易到家了。沈歌抹了一把汗,朝沈大贵笑道:“谢谢大贵哥,进来喝杯茶。”

“不用不用,”沈大贵连连摆手,面上满是憨厚的笑容,“我先下地,地里还有活。”

沈大贵说完就一阵风似的走了,沈歌拉都拉不住,只好随他去。

荀家给的两个篮子,一个篮子装满了火红的辣椒,另一个沉甸甸的,不仅有荷叶垫着,还盖着荷叶,沈歌也不知道是是什么,打开来看才发现里面装的是肉,其中有一只褪了毛取了内脏的大鸟,还有一大块肉,沈歌只认出来这不是猪肉,至于具体是什么肉他就分不出来了。

大鸟还好,沈歌撑着疲惫的身体拿刀将它切成小块,搁了点盐和酱油腌起来,那块肉沈歌就没办法动了,皮太厚,刀子又顿,以沈歌这点力气,他根本切不动。

沈歌无奈之下只好把这一大块肉洗干净,搁锅里下冷水慢慢煮,这既是去血水,也方便煮熟了切肉。

将肉煮好,沈歌就去睡觉去了,他身体弱,又累了一上午,早就困得不行。

沈歌这一觉睡到了傍晚,天色擦黑了,他听到有人在床下喊他,他才醒了过来。

沈歌睡眼朦胧地打开门:“蛮子?这么晚了你吃饭了吗?”

“刚吃完,来看看你。你呢?”

“还没,不小心睡过头了。”沈歌打了个哈欠,蹲下来将布鞋的鞋跟拉上来,借着蒙蒙的天色去灶房做饭,“蛮子你也来,我今天碰到荀大人了,他送了我一只大鸟和一大块肉,你再吃一顿。”

“不用了,我吃饱了。”

“没事,吃饱了也再吃一顿,我今晚做顿好的,还要等你过来帮我切肉烧火。等我做好饭,估计你吃的那点东西都消了。对了,你去跟你娘说一声,今晚就睡我这儿吧。”

蛮子嗯了声,快步跑出去了。

沈歌点上油灯,在缸里舀出水来洗了手,找出姜和大蒜八角等配料出来,将配料一一切好。

沈歌原本抓了四个干辣椒,想了想又放了两个回去,只余两个,还小心把里面的辣椒籽全取出来放好,这才把它切断。

除了辣椒,沈歌还泡了一把笋干,拿出两个茄子,外加一大块南瓜。

蛮子很快就回来了,沈歌已经在小锅里蒸上了饭,蒸了满满一大锅。他扫了一眼砧板,二话不说就接手沈歌的活计,切起茄子和南瓜来。

沈歌小心把锅里已经放凉了的肉拿筷子取出来,拿大陶碗装好,然后撇去浮沫和絮状物,另外拿了个大盆把汤全盛了起来。这汤再怎么着也是肉汤,半个多月没闻过肉味的沈歌也学会了不浪费。

蛮子手脚利落,很快就切完了南瓜和茄子,沈歌跑过来端着茄子去泡水,顺便请蛮子把这块肉切成肉丁,能有多细就切多细。

沈歌泡着茄子,洗完笋干,坐在小板凳上干活,好奇地问:“蛮子,你能认出来这是什么肉吗?”

蛮子拿起一块肉轻轻闻了闻,微皱着眉头道:“我闻着觉得是鹿肉。”

沈歌在现代还没吃过鹿肉,闻言目光中不由多了几分兴趣,“你吃过吗?”

“吃过一次,以前阿叔他们去过深山里打猎,正好背了只鹿回来,肉卖到镇上去了,只留了副下水和一些骨头,味道还不错。”蛮子随意答道:“有些人喜欢,有些人觉得腥,看个人口味。”

蛮子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这个沉默寡言的十六岁少年身上终有些沉沉的暮气,显得他成熟的同时也不那么合群。

沈歌笑了笑,坐在灶前拨弄着柴火说道:“我打算做点肉酱,应该不会再腥。”

9.尝尝

天气炎热,食物难以储存,但熬干了做成酱就会好许多。

蛮子将熟鹿肉切成粒,沈歌看了下,觉得可以了,就拿盘子装起来,用另一个大盘子扣着放到一边,示意蛮子起火。

沈歌先煮南瓜,底下蛮子起火烧热了锅之后倒油,然后倒南瓜,快速翻炒至半熟之后下水煮,咕嘟咕嘟煮软了放盐就可以盛起来。

煮好南瓜之后沈歌让蛮子加大火,然后热锅冷油放姜蒜,炸出香味之后倒入腌制了一下午的鸟肉快速翻炒,炒到鸟肉微微变色倒米酒,然后放入茄子、辣椒段和笋干继续炒,鉴于没有淀粉勾芡,沈歌只放了少许水,等水烧干后他放盐和酱油,炒匀了就盛起来。

盛的时候沈歌特地先拿一只海碗盛了,然后才将剩下的菜装到盘子里。

锅底还有油,沈歌没舍得浪费,没有洗锅就直接继续放油放姜和大把的蒜子,再将煮熟的肉粒倒进去慢慢炒。

炒鹿肉粒的时候火很小,沈歌耐心地把它炒干,炒得一屋都是香味,然后让蛮子撤火,用厚重的木锅盖盖在上面。底下还没有冷的火灰会继续挥发热量,将肉粒的水分熬干,他明早起来看就行。

“好,开饭了。”沈歌将大海碗的鸟肉湃在水缸里,端了剩下的一大盘鸟肉及南瓜,示意蛮子把煮饭的小锅端上。

沈歌今天煮饭煮得晚,煮的菜又耗时间,现在天已经完全黑了,蛮子吃过一顿还好,沈歌闻着一阵阵香味,肚子咕嘟咕嘟地直叫唤。

沈歌和蛮子熟,加上蛮子年纪又偏小,沈歌倒是没不好意思,他放下菜快速跑去拿了碗筷饭勺,蛮子接过来盛了两碗米饭,两人就在客厅里点着油灯吃饭。

一上桌,沈歌就给蛮子夹了一大筷子肉:“来,尝尝我的手艺。”

沈歌的手艺自然不差,闻那一阵阵香味就知道了,再者,放了这么多料,又是肉,怎么能不好吃。

“很好吃。”蛮子吃了一口肉,扒了一大口饭进嘴,肉又鲜又香,又有笋和茄子配着解腻,多了一股特殊的鲜味。

最奇特的是这肉带着一股辣味,却不是蒜辣姜辣那种辣,也不是芥辣那种刺鼻的辣,而是一种带着回甜的鲜辣,蛮子说不清那股味,但还是觉得格外好吃。

沈歌为了照顾蛮子的口味只放了两个辣椒,这辣椒不算辣,但沈歌还是尝到了那久违的辣味,他满足地弯起了眼睛,胃口一下全开了。

鸟肉香辣可口,南瓜清甜绵软,沈歌来到这世界上第一次吃到这么合口味的菜,吃饭的速度都不由加快几分。

其实中午再荀飞光那里吃的菜也好吃,不过沈歌在那到底多了几分拘谨,远没有在家吃这么自由爽快,毫无心理负担。

沈歌不仅自己吃,还不忘给蛮子夹菜,看着蛮子吃完三碗饭他才没继续劝,沈歌自己也吃了两碗半饭,加上中午那三碗饭,直创了饭量的新历史。

两人把南瓜全吃完了,鸟肉倒是还剩一点,可以拿水湃着明天早饭的时候吃。

蛮子去洗了碗,裹了床被子在客厅里的椅子上睡,沈歌则进了隔壁屋睡下。

第二天蛮子起得很早,天刚亮就起床了,他走到沈歌床前看了眼,见沈歌没醒就没叫他。倒是沈歌自己醒了,迷迷糊糊地嘱咐蛮子把那海碗鸟肉带回家给牛婶他们吃,听蛮子应了才重新睡下。

沈歌再次睡醒太阳又升得老高,他起来蘸着青盐刷了牙,在小锅里热了昨晚剩下的饭和鸟肉,吃完才去看大锅里鹿肉的情况。

锅里的鹿肉熬得极干,沈歌捻了一颗扔嘴里,只觉得满嘴鲜香,并没有什么腥味,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放辣椒,味道淡了些,还得等二次加工。

沈歌将鹿肉铲起来盛好放到碗橱里,而后用煮饭烧茶的那个小锅轮流煮了五个没怎么用的陶罐。

这些小陶罐还是沈歌他娘在的时候买的,当时刚建屋,家里什么东西都缺,油缸、米缸、水缸等都是临时去买的,买得多了,卖家少不得搭配一些小陶罐作为搭头。

这些小陶罐太小,拿回家也没什么用,沈歌家一直用它来装些糖、盐、豆子等小东西,现在用来装肉酱倒正好合适。

用开水消完毒,沈歌把罐子晾出去,回来处理辣椒。

沈歌最看重的还是辣椒种子,他将所有干辣椒里的种子取出来,用清水泡好,准备等辣椒种浸足了水就开始催芽。

取完种子的辣椒只剩一层辣椒皮,沈歌怕不好保存,干脆直接全都和在鹿肉里做酱。

荀飞光家里的辣椒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有点像二荆条,并不算太辣,反而有种别样的香甜,沈歌估计全部加进鹿肉里也没关系。

做辣椒酱是一件麻烦事,光是切辣椒这一步骤就十分麻烦,刀钝,辣椒皮又韧,切得沈歌苦不堪言,切完辣椒,沈歌又要剁蒜和姜,沈歌把家里存储的大半蒜子都剁进去了,辣椒有三四斤,蒜也有三四斤,姜少一些,应该也有一斤多。这么多辛辣的材料一起切了,弄得沈歌的手也火辣辣地疼。

到最后做酱的时候,沈歌少说往锅里倒了半斤油,用最小火,倒入干鹿肉粒、辣椒、姜、蒜和盐慢慢熬,等锅里的油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时,又倒了糖和滤过的米酒,继续熬。

沈歌熬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整个家都飘着一股又香又辣的味道,午饭沈歌吃的就是鹿肉辣椒酱就白饭,鹿肉辣椒酱咸香鲜辣,十分下饭。沈歌吃着这久违的辣椒,辣得鼻尖都红了,额头上一粒粒地冒着细汗。

沈歌吃完饭洗好碗,出去拿晾干了的陶罐进来,这些陶罐颇有点像咸菜罐子,可以边缘凹下去,可以倒水密封,密封性还可以。

沈歌满足地装了满满五个罐子加小半碗辣椒酱,一一放进橱柜里储藏好,像准备过冬的松鼠。

做完鹿肉辣椒酱之后沈歌睡了一会,然后起来搬了张凳子在屋檐下看书。沈歌这段日子都在陆陆续续地温习以前书,他本就学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又有先前的记忆,看起来并不算困难。

下午太阳快落山时,沈歌挎了个篮子,里面装了一坛鹿肉辣椒酱、几根青瓜和几根丝瓜,这些都要送去荀家庄。荀飞光也许并不意他给沈歌的这点帮助,沈歌却不能不记恩。

沈歌爬到半山腰荀家的庄子前时晚霞已经上来了,沈歌敲了敲门,等守门的门子出来,沈歌笑着把东西递给对方,“小哥,我是沈家村的沈歌,今天做了点鹿肉辣酱,送来给荀大人尝尝,劳你把它交给荀管事。”

沈歌昨天才来荀家庄做过客,门子当然记得他,闻言忙笑道:“您稍等,我这就去找管事。”

“哎,不用不用,你把它交给荀管事就行,天色已晚,我还得早点下山。”

沈歌忙叫人,那小哥却朝沈歌做了个揖,快步跑进去了,留沈歌站在门口进也不是出也不是,只能哭笑不得地站在原地等人。

荀管事来得很快,沈歌站在门前远远朝他拱手,“荀管事。”

荀管事面上含笑:“快进来喝杯茶。”

沈歌将对守门的小哥说的话再重复了一遍,然后道:“天色已晚,我得先回去了,下次再过来叨扰。”

“无碍,在庄里住一晚也成,刚刚我家老爷听到你来,吩咐要请你进来吃晚饭,沈歌儿你可别客气。”

荀管事话说到这个份上,沈歌不好再推拒,只好将篮子交给守门的小哥,跟着荀管事进去了。

荀飞光还是在静室里,见荀管事带沈歌进来,含笑点头:“有心了。”

沈歌摇头,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我手艺不太好,就是带来给您尝尝。”

荀飞光面前的桌上摊着一张纸,上面是一副山水画,沈歌不由好奇地多看了几眼,在暗淡的光线下依然能看出这幅画的恬淡悠远,画面疏密有致,用色清幽冷峻。

这幅画是典型的文人画,但与那些喜欢热闹,景物铺满整个画面的文人不同,荀飞光布景非常克制,那大片的留白反而多了无限的意味,引人遐想。

荀飞光见沈歌的视线钉在画卷上,“沈歌儿学过画?”

“学过一点,不过现在全忘光了。”沈歌笑了笑,“您画得真好。”

沈歌确实学过,不过是上辈子的事。当时全国上下都在提倡素质教育,各种兴趣班如雨后春笋一样长了起来,既有课内的,也有课外的,沈歌父母随大流,也给沈歌报了两个班,一个美术,一个武术。

沈歌没什么天分,又不感兴趣,跟着兴趣班的同学从素描开始学,素描和速写都会一点,水粉也学过,但都学得不怎么样,当年硬塞进脑袋里的绘画知识也忘得差不多,好在审美还有一点。

荀飞光看他眼里闪着光,饶有兴致地追问一句,“哪里好?”

沈歌看着他笑了笑,答:“自在。”

荀飞光眼里闪过一丝讶异,不由也跟着笑,“心无所拘,确实自在。”

10.解疑

沈歌到底留下来吃了晚饭,饭桌上还拿一个小碟子装着他弄的鹿肉辣椒酱,沈歌看着一桌丰盛的菜和那一小碟辣椒酱,心里默默地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荀飞光看了他一眼,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道:“滋味不错,若在野外不方便生活时能有此酱佐餐,则能大大减少麻烦。”

沈歌没想到他会夸自己,瞬间受宠若惊,“大人若是喜欢我可以把方子写下来,其实干辣椒会少几分鲜甜,要是不放久的话,用鲜红辣椒做会更好一些,放什么肉都行,只要带点荤味就挺好吃了。”

“好。”荀飞光没有拒绝,“吃菜。”

荀飞光这边似乎并没有食不言之类的规矩,边吃他会边和沈歌聊天,聊天内容也大多是民风民俗。

沈歌上辈子作为一个二本学渣,这辈子又只是秀才水平,要真聊学问,他连话都接不上几句,而聊民风民俗就简单多了。沈歌上辈子和这辈子都没少皮,肚子里有笸箩的童年趣事,随便捡几件就是有趣的谈资。

吃完晚饭,绿枝端茶过来漱了口,荀飞光带人来到旁边的静室,真让他写了方子。

荀飞光的静室里不仅有成套的座椅,还有直接坐在地上的垫子,室内空阔有致,有点像现代的北欧风格,沈歌很喜欢这感觉,尤其喜欢它三面都有大窗,外面满是绿植的设计。

天色已晚,静室里高低错落地点着五六根粗大的蜡烛,映得一室通明。除此之外,静室中还熏了熏香,三面窗也放下了纱,关紧了门,防止蚊虫进来。

这个环境极其舒适,沈歌拿起笔,应荀飞光的要求在纸上认认真真地写下鹿肉辣椒酱的方子,见下面有空位,他还顺手写了好几种搭配,材料涉及笋干,菌干,牛肉,猪肉等。

沈歌这具身体有记忆,上辈子他的字也写得不差,拿起毛笔来并没有感到多少不适,相反,他的字还挺不错。

荀飞光看了一眼,点头,“字不错。”

沈歌清楚自己的字好看也只是普通的好看,荀飞光应该就是这么客气地一句,然而能得到这么一位大人物的称赞还是挺让人高兴,他嘴角不由浮起一丝微笑。

两人正聊着,忽然有人轻轻敲门,他们的身影映在门格糊的纸上,荀飞光让他们进来。

沈歌好奇地向门外看,只见绿枝带着一位老人进来,老人身后又跟着一位提着木箱的青年男子。

荀飞光对沈歌说道:“徐老最擅歧黄之术,你刚病了一场,身体虚,让徐老帮你看看。”

沈歌没想到荀飞光会让自己过来看大夫,心里着实有些感动。他看了徐老一眼,知道能进入荀府的都不是什么庸人,忙向荀飞光道谢,“多谢您记挂。”

荀飞光颔首,“无碍。”

徐老走上前来,朝荀飞光略一拱手,“荀大人。”

荀飞光还礼,拉过沈歌,“他刚大病了一场,你帮他看看。”

徐老感兴趣地上下打量他一番,示意他坐到椅子上,笑道:“你就是那位患了尸厥的小哥儿?福大命大啊。”

沈歌朝他作揖,“多亏了荀大人,要不然小子现在已变成了一抔黄土。”

“都是缘分。”徐老示意易风凡坐在椅子上,把手伸出来,而后从木箱里拿出腕枕。

徐老身后的青年立刻从旁边搬了张椅子过来,徐老和沈歌呈直角的姿势坐下。

徐老问:“近些日子可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夜里睡得可好?”

“夜里睡得挺好,基本无梦。不舒服的地方也很少,只是偶尔会觉得容易疲惫,脚有时会出冷汗。”

徐老点头,“那还是虚了点。来,看看舌头。”

沈歌依言把舌头伸了出来,他嫩红的舌头上浅浅地覆盖着一层白色,徐老看了眼,伸手给他把脉,而后道:“重病亏阳,五脏六腑都有些虚,体寒。我给你开个方子你照着抓药,平日里多动一动,早睡早起,睡前可以多泡泡脚。”

徐老拿出纸,荀飞光把装有墨子的砚台递过来,顺手递了支笔,徐老接过来飞快地开药,接着说道:“年轻人多养养,忌房事,自渎也要少,不能亏了阳气。”

沈歌努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脸颊却还是飞上一抹嫣红,“谢谢徐老。”

“嗯。”徐老颔首,写完方子之后示意荀飞光坐在沈歌刚刚坐的位置上,“荀大人,老朽给您号个平安脉?”

荀飞光笑了笑,“有劳。”

徐老号了会儿脉频频点头,“不错,这可比您在京都里耗气劳神的时候好多了,没什么问题,给您开副养脉茶,当茶喝就行。”

等徐老开完药方之后,荀飞光谢过他,客气地把人送出门。

徐老就住在荀家庄,前阵子应老友相邀,去看了药材,今天才回来,所以沈歌一直没见过。

徐老身体硬朗,并不需要人扶,绿枝将人送到台阶下,又回来取了两张药方,配药的事宜自然会有下人打点。

“天色已晚,就在这里休息罢,荀七已遣人去村里告诉那经常给你陪夜的邻居,你莫担心。”

沈歌早就发现这位荀大人的性格不是一般的强势,拒绝也无效,只能顺着他的意思来。沈歌闻言后跟荀飞光道谢,“那小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荀飞光嘴角微弯,温声道:“既然如此,你去沐浴吧,按徐老说的,多泡一泡,我让步莲带你去。”

守在门外的另一个侍女听到声音,盈盈出现在门前,行了个福礼,道:“沈公子请随我来。”

沈歌前几天被荀飞光拉来喝茶的时候见过她,她和绿枝两人似乎是荀飞光的贴身婢女,也可能是大丫鬟。

沈歌在荀飞光这里泡澡是一回生二回熟,他谢过带路的步莲后照旧拒绝了她的伺候,放下帘子在下游洗干净身体就入温泉池泡澡去了。

池子前错落有致地点了几根蜡烛,灯火摇曳,十分明亮。池子里热气腾腾,有隐隐有硫磺味,并没有飞虫过来,但火光周围有小飞虫绕来绕去。

沈歌看着虫子泡在水里发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时空只有他一个人的缘故,沈歌心里常常升起一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恐慌,却又不知道究竟在担忧什么。

沈歌正发着呆,步莲给他送衣服过来,就放在亭子外面。

荀家庄的衣服都是丝绸做的,沈歌虽然分不出布料的具体种类,也知道这衣服价值不菲,要是送去当铺,少说也能得到镇里一家人小半年的花费。

他来了两次,就在这换了两套衣服,其实又何止衣服,荀大人的救命之恩,荀管事送来的药材、银两,哪一样沈歌都还不起这个恩,何况他跟荀家本就无亲无故。

沈歌好歹是读书人,虽没出过镇,却也听说过镇国公荀大人的名声,就算这里的这位荀大人不是镇国公家的嫡系,就凭他京城来的名头就够吓人了。

沈歌坐在水里,思绪飘得漫无目的,此时荀飞光正在静室里召见荀管事。

“可有查到?”

“回老爷,查到了。沈歌现在的字迹确实与先前的略有不同,性格也变了些许,不过徐老把脉确定他先前的确生了场重病,身体还亏着,沈家的人也道帮他换衣服时他身上的胎记疤痕都对得上路。”

“不存在换了人的可能?”

“应当不存在,老爷您上个月才决定要来这,沈歌春季就病了。再者,扮作村里的小秀才并没什么机会接近您。”荀管事顿了顿,说道:“老奴听说有人死过一回,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许变化,沈歌也许也是这种情况。”

荀飞光眉头微蹙,沈歌身上处处都弥漫着违和感,既然未换过人,也不知他为何仿佛忽然变了个人,“罢了,既然不是细作,就用不着再查。”“也算有缘。”

荀管事应了一声,恭敬地站到一旁。

“韶信那边的清凌卫安排得如何?”

“新一批清凌卫即将训练出来,老爷要召韶信归来?”

荀飞光颔首,“召罢,让他带十个人过来充作家丁,其余人马组个镖局,交给百里宜,慢慢练,把人情世故练出来。”

“是。”

荀飞光沉吟一下,拿起笔立刻写了信,又添了印鉴,交给荀管事道:“先让百里宜支两万银两给韶信,让他看着再添些人。”

“是,我明日就去信。”

“生意上的事——钦天监报近年恐有大寒,关外怕住不得人,蛮人要来劫掠,陛下雄才伟略,可能会出兵。让百里宜多换些好马回来,皮毛也多存一些,粮草都备着。这事你亲自去,别假他人之手。”

“是。”

“这事不用通知二房那边,他们胡闹就任他们去罢。各处都警醒些,别进了探子。”

“我省的。”

“早去早回。这才刚太平了几年,就处处危机,一着不慎,怕又要改了天地。”

荀管事眼观鼻鼻关心不说话,荀飞光挥挥手,让他出去了。

11.得意

沈歌当晚住在荀家的客房里,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太阳早就升起来了,他迷茫地往窗外望了一眼,然后赶忙掀被子起床穿外衣。

沈歌起来的时候整座庄子早已醒了过来,庄子内的一切井井有条。

照例是绿枝听到响动过来,她身后跟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仆从,少年端着水盆等物过来。

“沈公子先洗漱罢?”

沈歌朝她点头,“有劳。”

绿枝笑:“公子莫客气。”

沈歌用漱口枝蘸着青盐漱了口,又用旁边的帕子洗完脸,问绿枝,“荀大人在何处?我去向荀大人道个别,我也该回去了。”

“沈公子先用早点,待奴婢去通报老爷。”

沈歌跟着绿枝去吃早点,用餐的地点在偏厅。沈歌刚坐下,就有仆从端着托盘过来,上面有一碗粥,一碟小孩拳头大的灌汤包子,一碟糕,还有两碟小菜,精致异常,比起山下农户家的早饭不知道要高端到哪里去,就算沈歌前世日常的早餐,也不如这一托盘早餐丰盛美味。

沈歌吃完早餐,绿枝带他去荀飞光处,荀飞光正穿一件单衫在后院练武,沈歌走到近前他也没受影响,一招一式,张张驰驰,整套动作充满了力与美。

荀飞光浑身热汗腾腾,衣服绷紧后,沈歌很轻易地就看见他结实流畅的肌肉,从胸肌到腿肌,每一个部位似乎都充满了力量。

同为男人,沈歌心中十分羡慕,他现在的身体素质不太好,上个山都得歇三次,就算是前世,他状态好时顶多也就有形状不太明显的四块小腹肌,与荀飞光根本没有可比性。

荀飞光练完一套动作后收势直身,从后院边缘立着的架子上取下一块布巾擦汗,眼睛看向沈歌,用眼神询问他有什么事。

沈歌微微走近前去,微行一礼,“荀大人,多谢您的招待。”

“不必客气,要下山?”

沈歌有些不好意思,“村里建学堂,小子得回去看看。”

“可用帮忙?”

“不用不用,”沈歌忙摆摆手,“我就是来跟您说一声。”

荀飞光“嗯”了一声,道:“你在我面前可不必如此客气。”

沈歌脸上挂起一个有些傻气的笑,没有说话。

与荀飞光道别后,沈歌下山回到了村里。村子里对学堂期待得紧,大家都放下手里的农活,群策群力,打算早些把学堂建起来。

建学堂的钱由族里出,此刻大家也不吝啬,家里有好砖、好石头、好木头的,纷纷贡献出来,自家建房反而要往后推一推。

沈歌去的时候,村子里的男人们已经热火朝天地干上了,连村子里几个老人都在,沈歌草草数了一下,发现起码有二十人在忙活,他的邻居蛮子也在。

沈鸿发看到沈歌过来,笑容满面地问:“歌儿,你看这学堂怎么样?”

学堂还没建起来,不过已经初具雏形,先前也商量过,沈歌很容易就看得出在建的是什么,不由点头,“相当大气,十里八村的,我们这学堂得是头一份。”

沈鸿发干瘦的脸上眉目舒展,腰杆挺得笔直,学堂能在他手里建起来,他心里头很有几分得意。不要说十里八村没有这么好的学堂,这十里八村的根本就没学堂,只有县城里才有,他们沈家村这是独一份。

二爷见他们伯侄俩说话,远远地喊了一句:“秀才公来了?”

二爷今年快八十了,人生七十古来稀,难得二爷还这么硬朗。沈歌忙上去扶了下他,“二爷您也在?”

“在在在,村里建学堂,我这把老骨头得过来盯着。”二爷也笑,眉目间带着几分得意,“秀才公,你看这屋子可够大?”

“够了够了,这么大一间屋子,怕是上百人也装得下。”

学堂还没建起来,不过地基已经打好。村里打算在这建三间屋子,一间给沈歌做书房,一间做学堂,这两间屋子连在一起,另外再远远起一间屋子做茅厕。

沈鸿发和二爷听到他这话都很高兴,一直乐呵呵的。

沈歌原本想帮忙,不过沈鸿发和二爷都坚决不同意,秀才公那么金贵,哪能干这些?

沈歌看了一会儿,实在无事可做,只好告别他们回家去了。

三百千太难,不适合启蒙,沈歌打算自己编教材给学童们用,除了教写字,算术也得教,大部分学童都没机会走科举的路子,会写字及算术可能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本事。

沈歌希望他办的这个学堂能真正改变这些孩子的命运,使他们不至于一辈子囿于祖辈流传下来的土地,没机会亦没能力去看更广阔的世界。

沈歌打算第一批先准备八十份教材,一个村子,八十份,应该怎么也够用了。

这年头无法打印,也不方便复印,所有教材都需要沈歌手写。他从上午开始写,中间草草吃了一点午饭,一直写到太阳落山才堪堪写完。

沈歌揉完眼睛再揉揉酸疼的手腕,坐在走廊的椅子上伸懒腰,觉得脊背到脖颈上的肌肉瞬间得到了放松,他不禁喟叹一声。

屋子内光线不好,他特地把桌子搬到走廊里,现在微风一吹,写好的纸张簌簌作响,一张张都是整齐的文字,看得沈歌别提多有成就感。

这些纸张还没成书,去县里的书院里请人装订太费银钱,沈歌打算就用缝衣针把这些纸张缝起来,做个简易的线装本。

蛮子来的时候沈歌正在走廊下缝书,看到蛮子,沈歌抬起头招呼他,“可曾用饭?”

“尚未。”蛮子走近前来,带着一身水汽。

蛮子建了一天屋,满身臭汗污渍,回来之后特地冲了凉才过来。他顺手接过沈歌手里的针线,接着沈歌刚缝着的地方继续缝下去。

沈歌做这些做得不太熟练,缝好的两本在书案上放着,针脚有些歪,也不够绵密,实在称不上美观。蛮子看了一下就知道沈歌想做什么,他手下的针线要比沈歌的精细得多。

沈歌甩了甩手,书页太厚,他得很用力才能使针穿透书页,缝了这么久,他白皙纤长的手指早已红了一片,上面还有干涸的斑驳血迹。

沈歌看着少年沉默的脸,道:“我去做饭,蛮子你陪我吃晚饭罢。”

蛮子应了一声,沈歌起身去做饭。

农家的饭其实翻不出什么花样来,调料就这么多,大多数之后只用油盐,酱油用着都嫌奢侈,油也只少少地放一点。

沈歌做饭要精细得多,该放的调料如姜蒜等他不会省,油也放得比较足,火候还把握得特别到位。

没一会儿功夫,屋檐下的桌子上就放了三个菜,炒苋菜,炒南瓜,还有一味鹿肉辣椒酱。沈歌盛了两大碗米饭,将其中一碗放到蛮子面前,“先吃饭。”

蛮子没有推拒,端起碗来大口吃,沈歌见他吃得香,自己的食欲也上来了。

两人吃饭并不会讲究什么食不语,沈歌咽下嘴里的食物,问:“蛮子,你知道学堂何时能建好吗?”

“三日便行,建好后晾一晾,十日内可使用。”

“哎,这么快?”沈歌有些愕然。

“人多,不怎么费事。”

“那我得赶紧把学童的名单给确定下来,你家牛奔也要来是不是?”

蛮子抬头看对面面带笑意的沈歌一眼,点点头。他家不属于沈氏家族,因着牛犊子要来读书,他家出了一根上好的房梁,他也出力去建学堂。

沈歌说起这些事来有些兴奋,蛮子沉默地听他说,吃完饭后主动拿碗去洗。看水缸里水不多,蛮子又挑着空桶去打水,直至把水缸装满。

沈歌见他忙里忙外,心头一暖,眼里不禁带着笑意。

挑完水后,蛮子检查柴房,对沈歌说道:“柴火不多,我明天过来劈,你莫动手。”

沈歌口头应下,心里打算明早自己起早点来劈柴,省得蛮子忙完还得记挂他这里。

现在沈歌身体好一些,蛮子不用过来守夜,基本就不在他这里睡,忙完蛮子就回去了。

沈歌找到原来的书读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也熄灯就寝,心里暗暗告诉自己,明天得早点起床。

这里没有闹钟,沈歌也不太听得到鸡叫,抵不过强大的生物钟,沈歌第二天被人叫醒时,太阳又升起来了。

他穿着寝衣下床,扬声问外面的孩子,“怎么了?”

外面的孩子有些急,“秀才公你快点,你同窗来看你了!”

整个沈家村都知道沈歌起得比较晚,沈歌同窗的马车一进村,村人问清楚之后一边跟沈歌的同窗寒暄,一边就赶紧差人过来通知沈歌,免得他被堵在床上。

沈歌快速找出衣服穿好,吱呀一声打开门,看着眼前神情焦急的孩子,问:“我哪个同窗?长什么样,你见着人了么?”

“见着了。”孩子喘着气,“一共有五个,都是穿着长衫的老爷,鸿发爷爷叫我赶紧来告诉你。”

“知道了,多谢你,劳烦你去帮我给我的同窗带给路。”

孩子得了差事,郑重地一点头,“哎,我现在就去。”

沈歌赶忙跑进厨房起火将茶水烧上,而后洗漱,他翻看了一下记忆,来看他的同窗大概是哪些,他心里已经有数了。

12.同窗

沈歌的同窗很快就驾着两辆驴车过来,为首的鲁昊英和萧思远。

鲁昊英在一众同窗中年纪最长,今年已三十有二,长子都已小定,平日里他最体贴周到,在一众同窗中最有威信。

萧思远则和沈歌关系最好,两人自小一起读书,萧思远为人活泼风趣,稍有些寡言的沈歌原本与他最有话说。

“鲁兄,远兄,钱兄,李兄,周兄。”沈歌行了个礼,一个个打招呼过去。

众人一一还礼,鲁昊英担忧地问:“沈弟现在身体可好些了?为兄听闻你的病甚是凶险,大家吓了一跳。”

“劳诸兄记挂,我前些日子病是有些重,现下已好多了,大夫说只要好好调理,日后便不会再犯。”

“这就好。”鲁昊英松了口气,“年纪轻轻,可莫熬坏了身体。”

萧思远也松了口气,他上下打量沈歌,道:“沈弟面容现如今虽还有些苍白,但气色还不错,想必已经慢慢好转了。”

“是,这次能逢凶化吉,多亏遇上了贵人。现如今我已请大夫开了药调理,若是不出意外,两三年后应能痊愈。”沈歌和几人在门口寒暄了一通才想起要招呼同窗进屋喝茶,于是又手忙脚乱地一通招呼。

沈歌刚刚烧的水已经开了,底下的柴火还没燃尽,锅中的开水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沈歌撤了火,将开水倒入装了茶叶的茶壶当中。

他的同窗几个在客厅里坐着,萧思远见沈歌端着茶壶进来,左右打量道:“你这地方倒不错,清幽,我看温习的时候来你这住一阵,一定记得很牢。”

钱姓同窗笑:“萧老弟还想着过来温书,可见确实长进了。”

萧思远做愁眉状,“嗳,哪能不长进?明秋乡试,我家老丈人道等我中举才把秋儿妹妹嫁与我,若是我不长进,秋儿妹妹可不就成别家的了?”

钱姓同窗打趣:“我说萧弟如今为何用功许多,原来是想媳妇了。”

大家听了他这话都笑起来,沈歌一边笑一边给大家倒茶。

鲁昊英用食指点点桌子示意茶够了,笑道:“吴夫子也不过想你长进而已,都小定了,秋儿姑娘哪能嫁与别人?”

周姓同窗摆摆手,促狭道:“话也不是这么说,萧弟现如今就盼着中举后早日抱得美人归呢。要不以秋儿姑娘的年纪,等两年也等得,等三年也等得,等四年也等得,难道就让萧弟这么独守空房地等下去么?”

周姓同窗说着还朝萧思远挤挤眼,众人看了又是一阵笑。

萧思远站起来作揖告饶,“各位哥哥莫再取笑我。”

鲁昊英道:“成家立业,家总是要成的,萧弟这打算也不错。沈弟,你二人年纪相近,你可有动静?”

沈歌还没来得及答话,钱姓同窗抢着道:“鲁兄要给沈弟做媒?”

鲁昊英沉吟:“若是沈弟有意,我有一妻妹……”

“鲁兄鲁兄!”沈歌忙打断他,“小弟现如今身无长物,实不好娶妻生子,这事过几年再说罢。”

沈歌匆匆忙忙截了话头,鲁昊英见他着急的模样,不由莞尔:“也是,大丈夫何患无妻?沈弟还年轻,文章做得不差,日后自有缘分。”

沈歌朝他拱手谢过。

萧思远拎过茶壶,道:“不说这些了,喝茶喝茶。”

大家都是读书人,确实不好一直在这些事上打转,几人随便说了些闲话就把话题岔开了。

“县里贺记书斋又进了一批书,我听闻有上次秋闱桂榜的集子,不知是真是假?”

萧思远随口接道:“是真是假去一看便知。我与贺记书斋掌柜的相熟,待我回去问问。”

沈歌心里暗暗感叹,果然无论哪朝哪代,只要考试就有资料流出。忽然萧思远把话题转到他身上,问:“沈弟,若有集子我托人给你捎一份罢?”

沈歌苦笑,“恐怕暂时不用。原本无论如何小弟都得下场一试,可今年这一病,近几年又冷……对于明年秋闱,小弟实是有心无力。”

身体是一方面,知识积累也是一方面,沈歌想起了以前的事,学识却总像隔了一层,再加上他上辈子学习就不怎么好,沈歌对这种全省秀才一起竞争的秋闱实在没什么信心。

鲁昊英有些为他遗憾,不过还是温言安慰他,“沈弟你尚且年轻,压一压,下次秋闱再下场也是一样的。”

李姓同窗也道:“沈弟这次生病,可见时运未到,下次秋闱必能折桂冠,沈弟不必太过着急。”

“李兄说的是,沈弟你别太着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身体最要紧。这几年越来越冷,上届秋闱就有好几个倒下了,也不知道这届会倒几个。”萧思远说着有些唏嘘,他明年也要下场,也不知道顶不顶得住。

鲁昊英叹了口气,“大家还是早日准备皮子罢,我看明年也暖不到哪里去。”

大家说起秋闱来都有些惆怅,这里面六个人当中,除了沈歌和萧思远之外,其他人都至少考过一次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考上。

秋闱在即,沈歌的几名同窗没留下吃午饭的心思,早早就打道回府了。

离开前,几人嘱咐沈歌好好养身体,有空可以去县里找他们。沈歌一一应下了,还每人送了一小罐鹿肉辣椒酱作为还礼,言明是佐餐吃的酱。

同窗走了之后,沈歌整理他们带的礼物,有些惊讶他们带的东西之多。

两包茶叶,两包糖,五块墨,三刀纸,还有两刀肉和一坛酒,这里加起来少说也有一二两银子,大家都有家累,这实在有些破费。

沈歌心里感动,他将这些东西仔细收起来,收到最后才发现里面还放了一本小册子,沈歌翻了一下,是话本。

送话本一看就是萧思远的风格,估计是怕他养病期间太无聊,沈歌笑了一下,拿起来翻了一遍。

小册子上讲的是一些市井故事,文笔一般,故事俗套,但耐不住沈歌实在有些无聊,看了一会儿也觉得有几分看头。

看到这本小册子,沈歌倒有些灵感,他打算找个时间去县里的书斋里看看,看对方收不收书稿。若是不收,能帮忙刊印代售也行,他的文笔虽不怎么精湛,但勉强称得上见多识广,心里存着无数的套路,总比这些烟粉志怪要新颖一些。

想到这里,沈歌又想叹气,他醒来之后,钱一直往外花,虽然还有点积蓄,但手上没什么钱,沈歌总觉得有点慌。

路总要一步一步走出来,沈歌定定神,将东西放好,去厨房把猪肉洗干净切了。

现在已经是初夏,天气开始变热,这些肉不好保存,得尽快把它们切好煎好,日后煮菜的时候当调味品用。

煎好肉,沈歌顺便做午饭吃。他醒来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在家里吃到猪肉,一时间,沈歌觉得心情有些复杂。

下午沈歌又去看了眼辣椒种子,快的种子已经破了条缝,眼见要发芽,沈歌得把土地平整好,准备播种。

沈家的田租了出去,不过种菜的地还留着。菜地还算大,一共有五块大小不一的菜畦,沈歌在上面种了些茄子豆角和南瓜。靠沟里的那田畦还有几蓬韭菜,这是沈歌母亲种的,这么多年一直割,韭菜长了一茬又一茬,从来没有拔过。

沈歌这段时间一直病着,菜地里的菜疏于打理,长得都不怎么好,歪歪扭扭的,叶子大多泛黄,结的果也少。

沈歌摘了一小把豆角和几根形状大小不一的茄子,又掐了一把韭菜,打算放点肉渣放点辣椒晚上炒个杂菜配饭吃。

豆角和茄子结的果少是少,总还有些,南瓜就不成,藤蔓爬得满菜园都是,看着茂盛,实际上什么也没结出来,每次只是开个花,白费土地。

沈歌拿柴刀把南瓜藤砍了,把根挖出来,放到路边暴晒。他现在没什么力气上山砍柴,南瓜藤晒干了用来烧也不错。

不时有村人路过,问:“秀才公,你家这南瓜长得多好哇,不要了啊?”

“长得是不错,不过不结果,我打算拔了它种点其它的。”

“现在这时令还种啊,活得成吗?”

“能活,我要种的东西不怕热。”沈歌笑笑。

来来往往的村人大多停下来和沈歌寒暄几句,不少人看到沈歌在松土,主动下来想要帮忙,都被他委婉地拒绝了。他现在身体太弱,多动一动,锻炼一下对身体有好处。

辣椒的种子还没有发芽,沈歌看了一下,大概还得等两天,不过现在可以先松土,施点底肥。

沈歌不太能接受粪肥,他用作底肥的是灰,灰加淘米水一拌,洒在菜畦上,上面再撒一层薄土,到时种辣椒的时候直接把辣椒撒在薄土上,最后浇点水就行。

沈歌忙了一下午,身上都是汗,不过有种累透之后的松快感,不像前段日子那样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

回到家,沈歌第一件事便是烧水洗澡。

蛮子下了工照旧过来,他给沈歌挑完水之后,看着沈歌放在厨房里的辣椒种子,疑惑地望向沈歌:“这是何物的种子?见着倒有些像茄子。”

13.夫子

辣椒种子跟茄子种子确实有些像,沈歌解释:“不是茄种,这是辣椒的种子,就上次吃的鸟肉放的那种辣椒,等育好芽就可以播种了。”

“育芽?”蛮子眉头微皱,望着那簸箕,似乎觉得有些荒谬,“种子先放于此地等它发芽,而后再一颗颗去地里种?”

“不必,等它发芽后撒到土里即可,等长大一点再把苗移出来种。”

蛮子不解,“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举?”

沈歌比划着进一步解释:“育芽能使种子的发芽率大大提高,这辣椒种子不多,得精心养护。”

“发芽率……乃何物?”

沈歌愣了一下,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数学概念,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育种概念。想到这里,沈歌又不禁想起山上庄子里的荀大人,无论跟那位大人说什么,他似乎都明白。

蛮子向来聪慧,见沈歌走神,他神情黯然,沉默着再没开口。

沈歌心里咯噔一下,忙拉着解释,“发芽率指发芽的种子在总的种子中占几成,一般人不注意这些,是以我不知道如何说,不是故意不与你说。这些东西涉及农事,我也不太懂。”

蛮子点头,“我晓得。”

两人又是一阵沉默,沈歌犹豫一下,提议,“蛮子,要不我教你念书罢?”

蛮子眸子中先是闪过一丝惊喜,而后反应过来读书并不是易事,无端的忧虑漫上心头。到底舍不得这难得的机会,蛮子喉结快速滚动,张了好几次嘴才哑着嗓子问,“我这年岁才学,实在太晚,还是罢……”

沈歌打断他,“这何晚,你不过年十五,从现下开始学,考科举都来得及。”

沈歌说着来了兴致,草草拉蛮子用完饭,就拿着今天刚订好的册子要教蛮子。

蛮子平日里十分沉默内敛,聪明却是不缺,他没上过一天学,却会写自己的名字,还认识壹到拾这十个大写的数字。

蛮子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一双粗大的手小心捧着册子,神情极认真。

沈歌先教他认字,而后拿了毛笔给他,让他学着写。

蛮子知道纸墨都贵,拘谨地拒绝,“我用棍子在沙地上写也一样,莫费纸墨。”

沈歌将纸墨往蛮子身前一放,板着脸,“读书人哪能不动纸墨?你若是心疼纸墨,好好学也就值了。”

沈歌坐在蛮子旁边,用毛笔蘸墨给蛮子写字做示范。蛮子第一次握笔,手十分笨拙,写半天笔下的字还是歪歪扭扭,墨汁染成一团团。

沈歌看了眼,伸手抓住蛮子的手带他写字,蛮子一僵,黝黑的脸透出一层红来,倒带了少年的朝气与可爱。

沈歌见他害羞,没多握,给他示范几个字的写法便让他自个儿练习。

蛮子要早起做活,不便学到太晚,沈歌也担心一晚教太多内容他记不住,信心受到打击,于是等他将今晚所学的字都写过一遍之后便让他带着纸笔回家。

蛮子眼神飘着,不好意思看沈歌,心里既高兴又担忧,忐忑得紧。他低声征求道:“秀才公,纸笔就放你这罢?我明日再来学,也不必拿回去。”

蛮子平日十分沉稳,人又寡言,沈歌常忘记他今年不过十五,还是少年,乍然看到他这么外露的情绪,沈歌又是好笑又是心疼。沈歌估摸蛮子可能不愿意家人看到他如稚童一般学字,于是应下,“行,你明日再来找我即可。”

蛮子点头,小心收好纸笔册子便回去了。

沈歌从他的背影中都能看出他的高兴,不由也露出一个笑容,心情莫名地变得轻快起来。

第二天沈歌难得地在太阳升起来之前就已起来。

蛮子一大早过来,沈歌已经劈完柴做好了早饭,蛮子惊讶,“今日怎么这样早?”

“我得去县城看夫子,要早些出发。”

沈歌从八岁开始就在县城读书,一直读到十五岁考上秀才,才回乡下自己读书。

吴夫子乃沈歌父亲沈鸿存的老友,沈鸿存死前将儿子托付给吴夫子。吴夫子一诺千金,累年来没少照顾沈歌,沈歌说是吴夫子的弟子,其实跟半个儿子还没两样。

若不是女儿吴秋喜欢的乃是萧思远,吴夫子还想将女儿嫁给沈歌,与亡友做一对儿女亲家。

沈歌前些日子病重,一时顾不上那头,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还没给夫子捎话。昨天同窗们已经过来看过他,沈歌估摸着夫子也收到消息了,若他不给夫子捎消息,夫子放不下心,定会抽时间出来看他。

吴夫子门下学生众多,平日里要坐馆,沈歌不好劳烦他,便想着亲自去看他。

蛮子听沈歌要去看夫子,毫不犹豫道:“我去跟阿娘说一声,陪你去。”

“不必,”沈歌笑,“我这一路都走了这么多年了,哪用得着人陪?倒是我一个人用早饭怪无趣,你陪我用早饭就成。”

蛮子每天都过来帮沈歌打理杂事,沈歌劝都劝不住,又不好直接给钱,于是便喜欢留蛮子用饭。

沈歌厨艺好,饭也做得精细,用的还是细粮,味道要比蛮子家的好许多,也比较有营养。蛮子还在发育,沈歌希望他能吃好一点,不要亏了身子。

蛮子心疼沈歌家里的钱粮,大部分时间都用完饭才过来,只有晚上一顿才会陪着沈歌用饭,其它时间能推则推,这次也不例外,他摇摇头,“我已用过饭食,秀才公你自个儿吃。”

“那再用一顿。”沈歌劝他,“我要傍晚才能归家,天热,饭菜留着怕会馊。”

蛮子这才坐下来与沈歌一起用饭。他用饭时一直没怎么夹菜,沈歌知道他是故意留给自己,在自己没有吃完之前,就算劝他,他也不会吃,心里不由叹了口气,加快了用餐速度。

沈歌放下碗之后,蛮子快速将剩饭剩菜包圆,又将碗筷捡去厨房洗,半点不让沈歌沾手。

用完早饭后,蛮子去上工,沈歌在家里找出一坛酒,一坛辣酱,放在背筐里背着出门。

沈歌原本还想把自己编写的那本用来给学童启蒙的小册子带上,后转念一想,夫子再传统不过,恐怕不会喜欢这种教学方式,便将小册子放下,免得惹夫子生气。

这年头牛车驴车不易得,更不必说马车,大部分人去哪都得动腿走着去。

沈歌家里也没有牛车,整个沈家村,有牛车的人家寥寥无几,哪怕是秀才公,要出门也只能动腿走出去。

沈歌大病初愈,原本还能走下来的路,现在背着背筐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觉得累得不成,只能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

沈歌中秀才的时候才十五,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神童,大伙儿都认识他,不少走这条路的人都跟他打招呼,沈歌一一应了,休息也休息得热热闹闹。

沈歌在路边坐了一会儿,有人赶着牛车路过,见沈歌热得满脸通红地坐在路边休息,忙停下来招呼他,“秀才公,你这是要去哪?”

“去一趟县城。”

“哎,我也去县城,你赶紧上来,我捎你一程,省得你走。”

“谢谢张大爷。”

“不用不用,秀才公莫客气。”张建本连连摆手,他利落地接过沈歌的背筐小心放好,招呼沈歌上车。

张建本家里开杂货铺,一两个月就得上县城拿一次货回村头卖。沈歌常年走这条路,经常碰见张建本,两人还算熟悉。

两人一左一右在牛车上坐好,迎着风慢悠悠地走,倒也舒坦。

张建本嘴里“驾”了一声催促老牛往前走,而后问道:“秀才公,听闻你要在村里办学堂,可是真的?”

“嗯,马上就要收学童了。”

“嗳,沈家村风水好哇,有文脉!恐怕再过不久,你们村又能添秀才。我家小孙孙今年刚八岁,说起来也该去学堂,可惜没那个福分。”

沈歌不好搭话。

张建本眼睛的余光觑着沈歌的神色,见他没有答话的意思,就知道他不收外村的学生,不由轻轻叹了口气。

张建本头发花白,沈歌听着他这声叹气,心里很不好受。

沈家村立村三百多年,历经两朝,唯有他要在此办学。沈家村的村民听到这个消息,整个村子热闹得跟过年一样,尽管此刻正是农忙时节,村里却家家户户都出了人过来盖学堂。

不仅如此,村人们自家做好的泥砖,攒下的房梁等也一点都不吝啬地先紧着学堂用,哪怕这些砖梁原本打算用来盖新房迎娶新人。

毫不夸张地说,这个学堂是整个沈家村勒紧裤带建好的,沈家村自己的孩子都教不完,沈歌怎么也无法开口答应收外村的孩子。

张建本无意为难沈歌,叹完气后赶紧转向另外的话题,沈歌也松了口气,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接近中午,牛车才摇摇晃晃地进了县城。两人目的地不同,一进城就分开了。

沈歌告别张建本之后到卖菜的巷子里去转了一圈,买了一刀猪肉,称了一斤糕点,这才往吴夫子家走去。

沈歌到吴夫子家的时候师娘正在做饭,见到沈歌很是惊喜,“歌儿,你身体可好些了?你夫子听闻你生病了,正打算去看你。”

沈歌腼腆地任她拉进屋子,道:“原本是病了些日子,现下已经好了,还没来得及跟您二位说一声。”

“好了就好,年纪轻轻,可要好好养。”吴师娘接过沈歌背上的框子,看了眼,有些心疼地责备道:“哎,你这孩子又买这么多东西?手里银钱可还够?”

“够够够,师娘您放心。”

吴师娘叹了口气,“下次可莫买了,这又是肉又是糕的,多费银钱。”

沈歌笑了笑没说话,打算等下次再说。

14.书册

吴师娘虽然心疼沈歌的银钱,但见他孝顺,心中也是欢喜的,说了会话便推着他去里面坐。

吴秋在屋里听到动静走出来,见沈歌和娘亲站在院里说话,心中惊喜,眉开眼笑地过来打招呼,“哥!你来了?”

“嗯。”沈歌打量她一番,露出个温和的笑容,“一段时间不见,秋儿都成大姑娘了。”

“歌儿你可莫夸她,她昨天还跑出去和隔壁的二妞疯玩一通,连到了饭点都舍不得回来,说她她还不服气。”吴师娘有些愁,“眼见都是要嫁人的大姑娘了,还跟小丫头似的。”

吴秋撇了撇嘴,敢怒不敢言。

吴秋今年才十五,勉强算是大姑娘,要面子得紧。沈歌知道她的性子,没有插话,等吴师娘絮絮叨叨地将近事说了一遍,沈歌才问:“师娘,夫子可在?”

“他还在学堂里,估计也快下学了。秋儿,你快去跟你爹说一声,歌儿过来了。”

“哎。”

吴秋脆声应了,转头跑出去。

吴秋是小女儿,上头有个大她十岁的大哥正在京都里求学,打算等秋闱再回来应考。吴秋一直陪在爹娘身边,在家里一向受宠,是以很有几分活泼。

沈歌看她跑出去的背影,不禁笑了笑。

“歌儿你快回屋内坐着,师娘给你泡茶。”

“师娘您别忙活,我在这里帮您打下手就成。”

“这不成这不成,你夫子常道君子远庖厨,你是读书人,哪能沾灶头上的事。”吴师娘说着硬把沈歌推到客厅里坐着,还给他泡了壶茶,“先喝茶,你夫子很快就回来。”

吴夫子听到弟子上门,果真加快脚步转了回来。

吴夫子今年四十多,与师娘年纪差不多,看着却像比吴师娘老十岁左右。他为人向来严肃,哪怕面对得意弟子,脸上也难以露出慈祥的表情出来。

沈歌站起来给吴夫子行礼,吴夫子略一颔首,率先坐下,端起沈歌倒的茶喝了一口,“身子可好些了?”

“好多了,大夫说好好调养,日后便能恢复如初。”

吴夫子严肃地点头,“身体可不是小事,这得听大夫的。让你好好调养便好好调养,别不当回事。”

沈歌应是,吴夫子又问,“我听思远说你明年不打算下场?”

“嗯。”沈歌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大夫嘱咐我最好莫参加明秋的秋闱,我自个儿估量,也觉得我明年难中,不如等下一届。”

吴夫子有些遗憾沈歌无法趁着年少一鼓作气把举人拿下,再得个少年举人的名头,不过到底心疼弟子,吴夫子安慰沈歌,“也罢,你还年轻,压一压不是坏事。”

“嗯。不过我想着在家闭门苦读也不是个事,打算在村里办个学堂。”

吴夫子有些诧异,他放下杯子,“在沈家村办?你可忙得过来?莫荒废学业才是。”

“我省得,您放心,教学童并不怎么费事,不会耽误我的课业。我受村里帮助良多,现如今我兼顾得过来,便想回馈一二。”

吴夫子看着有些腼腆的沈歌,欣慰道:“开办学堂乃一方幸事,你若是兼顾不过来,可随时来告与我,我与你寻个坐馆的夫子。”

“多谢夫子,有那一天我一定不逞强。”

吴夫子点头,又给沈歌传授一些教学经验,让沈歌遇事不要慌,有什么问题都可以过来找他。

吴师娘手脚极利落,很快就煮好菜喊两人吃饭。

桌上的菜一共五个,三荤一素一汤,肉都是大块大块的。吴师娘拿着沈歌的碗给他盛汤,“歌儿,你可得多喝一点,好好补补。”

沈歌没想到她还杀了只鸡,忙站起来双手接过,“谢谢师娘,我自个儿来便成。”

“快吃,莫客气。”吴师娘说着又给沈歌夹了只肥鸡腿,示意他多吃点,一旁的吴秋也没他这待遇。

沈歌在吴师娘的劝导下照例吃撑了。饭后吴夫子考校沈歌的功课,他看出沈歌这些日子有所退步,心中有些忧愁地嘱咐沈歌多用点心,就算明年不下场也不能把功课丢了。

沈歌惭愧地应下,又和吴夫子聊了会儿,才背着装了书册和吃食的背篓走出吴夫子家。

书册是吴夫子给的,吃食则是吴师娘硬塞的。吴师娘战斗力卓绝,沈歌拒绝也无用,次次来都会背一篓东西回去。

沈歌原本打算吃完饭去萧思远家找他。昨日萧思远与同窗们一起过来,沈歌没找着机会跟他单独说话,是以今天特地过来想找他聊天。

萧思远家离吴夫子家不远,只隔着两条巷子,沈歌以前读书时常被萧思远拉去家里吃饭,故而对萧思远家极熟。

沈歌绕到萧思远家,惊讶地发现萧思远家锁了门,敲了好一会门也没人应。

萧家的邻居听到动静出来,一见是沈歌,站在门前问:“沈秀才你来看萧秀才?”

“是。大娘,他家没人在?”

“这我不晓得,他家好像一大早就出门了,到现在也没回来。沈秀才你要是有什么事便给他留个口信,等他们回来我跟他们说。”

“谢谢大娘,也没什么事,我就是顺道过来看看。”

邻居热情地招呼,“知晓你们交好,你可用过饭?来我家用个饭罢?”

“我在夫子家用过了,多谢您。”沈歌道谢后告别大娘,顺便拐去贺记书斋。

坤究县乃大县,县城里有好几家书斋,贺记不是最大的一家,不过它离吴夫子的书院最近,沈歌和它交道打得最多。

见沈歌过来,贺记的贺掌柜笑眯眯地起身相迎,“稀客啊,沈秀才你身子可好些了?快进来喝茶。前些日子进了一批举子文集,我特地给你留了一本出来,你翻翻?”

“多谢贺掌柜。”沈歌跟着贺贺掌柜坐下,顺手接过他手中的文集,“您这集子印得真不错,我观整个坤究县,也就您这儿能出举人的集子了。”

“那是。”贺掌柜得意地摸摸唇上短须,“这集子还是我特意托人编的,别说坤究县,就是整个大宁城,我这也是独一份。”

沈歌开门见山,笑道:“知道您老厉害,我今日来也是为了印书的事。”

“哦,沈秀才你也要出诗集?”

“不是诗集,”沈歌从背篓里拿出他这两天写的话本开头给掌柜看,“我最近写了一部话本,您先看看。”

贺掌柜接过小册子,快速看了一遍,又回过头来看了第二遍,抬头望了沈歌一眼,面上有些犹豫。

沈歌知道他有话想说,忙诚恳求教:“我年纪尚小,又未写过这个,心里不太有谱,还请贺掌柜不吝赐教,有什么问题您直言便是。”

贺掌柜清咳一声,“既然这么说,老夫我就直言不讳了。你这话本写得很是新颖,不过是否缺了些诗篇?你看你这从头到尾都没一行诗,用词亦太过直白,印出来恐怕——”

沈歌一听贺掌柜这说辞便知他对自己这话本并不看好,意见是好意见,然而沈歌却没法改。他不善诗词,写是能写,但难以写出佳作,何况这话本硬写一些诗词上去反而流俗。

沈歌有些愁,他久无收入,好不容易想出一个挣钱的法子又被否决了。

想了一下,沈歌接着问:“贺掌柜,若我出资自己印了,可否放在书店里劳您帮我代售?代售费给您两成。”

贺掌柜这里有店有门路,把话本放在店里代售也不费什么事,还能多收几分银钱。贺掌柜爽快应下,“你将书送过来便是,我帮你售卖。沈秀才,你想一本卖多少银钱?”

沈歌想了一下,站起来走到贺掌柜放话本的地方,拿起一本话本问贺掌柜:“这本要多少银子?”

沈歌拿的正是昨天萧思远给他带的那本话本,贺掌柜看了一眼,“这本二十五文钱。”

“那我的话本也卖二十五文罢。”

贺掌柜笑,“这价倒也不高,你弄好把话本送过来就行。”

“如此便先谢过贺掌柜了。”

“不必客气。不过沈秀才你第一次写话本,印出来不划算,你若是手快,不妨先抄几本过来寄卖。先看看卖不卖得动,能卖得动的话再印也不晚。”

贺掌柜这建议十分诚恳,要不是跟沈歌熟,他也不会这么说。沈歌感激地朝他作了个揖,“多谢贺掌柜提点。”

“沈秀才不必客气,老朽就等着你的书了。”

沈歌应下,看了看手中的举人集子,这一本要六十文钱,他到底没舍得花钱买。萧思远肯定买了,到时借来一看便行。

沈歌不买贺掌柜也不介意,他将沈歌送出门,临告别前又劝了一句,“沈秀才,你还年轻,考上举人方是正经事,莫把心思全放在话本上。”

“我省得。”沈歌笑了笑,“我写话本的事也劳您保密,对外莫说是我写的。”

贺掌柜理解地点头。话本是小道,向来上不得台面,写的人也多用化名,就是贺掌柜自己,也不太清楚书斋里的几本话本都是谁写的。

沈歌告别贺掌柜后去杂货铺里买了草纸,学堂马上就要开办,用纸的地方多得是,买好纸太贵,不如先用着草纸。

沈歌担心学童在笔墨上花费太多,村人会觉得供不起,继而不让学童上学。反正对于刚学写字的学童来说,草纸应该就够了,能省一点是一点。

沈歌体力不好,背篓里已经装满大半,压得他肩疼,他将背篓往上掂了掂,用手托着准备往城门那边走,打道回府。

沈歌刚走没两步,后头有一个人冒冒失失地跑过来,差点没将沈歌撞倒。沈歌一趔趄,好在那人眼疾手快,马上伸手一拉,将沈歌扶正,“哎,对不住,你没事罢?”

“无碍。”沈歌一回头,见是一跑得满头大汗的青年,他友善地笑笑:“你有事先去忙。”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巷尾有人卖牛肉,我得赶紧去拿钱买给我老娘尝尝,省得去迟了买不到。”

“牛肉?”

“对,就在巷尾那里,小哥你要是想去就赶紧,错过这村可没这店。”青年说完就风风火火地跑回家拿钱去了。

15.肩伤

牛肉是好物,补中益气,滋脾养胃,不过沈歌这辈子长这么大,一共也没吃过几回牛肉。

这年头的牛都宝贵,前朝的时候,牛不能私杀,杀了得被捉去衙门挨棒打。本朝虽没这规定,但家里的牛往往是一家最值钱的物什,当宝好好护着都来不及,自然不可能杀。这小地方要想吃个牛肉,得等牛老死或病死才行。

一阵风吹过,有人在街口说话:“哎,长生嫂,你家孙子前两天不是闹肉吃吗?快去买,错过这次下次可就难买到这么好的了。”

沈歌看了一眼走过去凑热闹的人群,原本打算离开这儿,听到这话,脚步刚一动又顿住。

沈歌定睛望去,只见一个中年男人正在街上和铺里的女人说话,他手里还提着一小块用稻草串起来鲜肉。

那女人走了出来,闻言吃惊地说道:“难不成是逮的野牛?”

“嗳,我们这地界哪有野牛逮?听说是一头两岁多的小母牛,不知道怎么地摔断了腿,眼看着活不成,主人才推到集市上杀的,杀的时候牛还活着。你快去看看,这肉可嫩得很。”

“多少钱一斤啊?”女人有些意动。

“不贵!三十二文一斤!”

“三十二文一斤还不贵?”女人直摆手,“吃不起吃不起,我家可不像你家这样阔。”

听到恭维,男人炫耀的目的达到,嘿嘿笑了两声晃晃手中的肉,也没再劝,晃着回家去了。

沈歌也不阔,三十二文一斤的肉对于他来说着实贵了些,可沈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了西山庄子上的荀大人。他从荀大人那里承受救命之恩,又得了许多好物,要是不报答一二,沈歌总觉得不自在。

想了想,沈歌到底还是绕回去了。

坤究县虽然人多,但三十二文一斤的牛肉也不是谁都吃得起,沈歌过去的时候,卖牛肉摊子前围着看热闹的多,真正买的人却并不多。

有人在一旁不停地讲价,试图把价格压到二十五文一斤,旁边三五个人一直在帮腔。卖牛肉的汉子沉默着不应声,自家的牛只能杀了卖肉,损失不小,他心里难受,闷着头不理会这些起哄压价的人。

沈歌看他没有降价的意思,挤进人群对摊主说,“给我割三斤,要这块。”

“哎。”摊主见客来脸上的阴云散了些,麻利地在沈歌指着的那堆肉中切了一块,将肉往秤勾上一勾,秤杆高高翘起,诚意十足。

“肉一齐三斤二两,你看看。”摊主将那杆秤递到沈歌面前,嘴里念念有词,“一斤三十二,两斤六十四,三斤九十六,算你一百文。”

沈歌看了一下那一大块肉,伸手划了条线,“劳你再按这条线帮我切成两块。”

摊主利落地按沈歌的要求切了,用稻草将两块肉串好,又用稻草绑了一块骨头递给沈歌,看了眼四周,道:“你买的多,这个是添头。”

沈歌付好钱谢过摊主,提着肉从看热闹的人群中挤开,转头去杂货铺买了些调料,还要了两张干荷叶将大块的肉和骨头包好放在背篓里,小块的肉则送去吴夫子家。

沈歌怕吴师娘不收,没有进门,特地将在院子里做针线的吴秋叫出来,把肉递给她,嘱咐道:“先别喊你娘,这是鲜牛肉,你们尝尝。”

吴秋不肯接肉,把手背在后面,“哥,你身子不好,自己吃了补补。”

“我这还有,这块给你们吃。”

吴秋还是不接,嘴里嘟囔,“哥,牛肉可贵,你下次莫再买,这次的肉你拿回去腌上,多吃几次。”

沈歌将肉硬塞给她,“这是我孝敬夫子师娘的,你把肉拿进去,就这么一小块,不值多少钱,只是我这做弟子的心意。”

吴秋这才接了,不过拦住他不让他走,“哥,今晚吃肉,你吃完晚饭再走罢?”

“吃完饭太晚,我怕赶不回去,家里还有事,下次我再来。”

吴秋原本想让他在家里住一夜,不过看他真的有事,也不好多拦,嘱咐他路上小心。

沈歌点头,告别她快步往回走。

回去的时候没有伴,沈歌约莫半个时辰一歇,还未到家天便全黑了,好在月已近圆,看路不成问题。

沈歌刚走到村口,就见到有人迎面走来。月色朦胧,沈歌看不大清楚,倒是那人先说话,“怎么这么晚方回?”

沈歌听出蛮子的声音,心头一松,“有事耽搁了些时候,走得又慢,就走到了这时辰。”

蛮子接过沈歌背上的背篓背着,跟在他身后往沈家走去。

沈歌问:“你可用过饭了?”

“我用完了才出来找你。”

“用完饭了也不打紧,再用一遍罢,我今天买牛肉的时候摊主送了一根骨头,我们喝个汤。”

沈歌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家里已经烧好了洗澡水,煮好了米饭,菜也洗好切好,就放在砧板上。

蛮子放下背筐,见沈歌要去洗澡,忙拦住他,“你待身上汗干了再洗。”

“也成。”沈歌拿出调料和牛肉,“我先把牛肉腌好,蛮子你帮我切个肉,长宽各两个指头,厚一个指头。”

蛮子闷不吭声地接过肉按沈歌的要求切了。

沈歌在一旁一边用煮开水的锅子煮骨头汤,一边做菜,他手很快,蛮子这厢刚把肉切好,他两个菜已经出炉。

沈歌找出调料细细把牛肉腌好放柜子里,转过身招呼蛮子吃饭,两菜一肉汤,沈歌走了半下午,腹中早饥鸣。

两人快速吃过饭,蛮子给沈歌提热水,让他去洗澡,自己则去洗完碗,而后将昨天的功课拿出来,主动自觉地练字。

沈歌对他的定力与聪慧很是惊喜,又教了他二十个字,带着他认一边,而后在一旁看着他写,自己也边看些书。

蛮子学完今日的字回家之后沈歌拖着疲惫的身躯到厨房生火慢慢把腌好的肉小火慢炸,他原本打算做牙签肉,不过想着荀大人估计不会喜欢用手拿着吃这么接地气的吃法,就省掉了牙签。

沈歌跟荀大人吃过几次饭发现那位荀大人还挺爱味道厚重的食物,这次的牛肉就奔着这个款去。

在锅里细细煸干的牛肉一盛上来就快速撒了芝麻,热油裹着的牛肉和芝麻一和,香味立刻被激出来,满屋都是肉味。

沈歌尝上一块,好吃得让他不自觉地眯起眼睛。

小坛子用开水煮过晾干,装上大半罐牛肉粒,封好后有种质朴的精致感,沈歌小心把它放到柜子里收好,特意仔仔细细地关好柜子。

沈歌在装牛肉的时候特地留下小半碗给蛮子,让他也尝个鲜。

第二天一早沈歌便上了山。

荀家庄的门子认识他,见沈歌又提着东西上来,忙笑容热情招待沈歌在门房里坐,“沈公子您来了?您稍等一下,我这就去通报。”

沈歌点头,“有劳小哥。”

“哎,莫客气莫客气。”

门子很快就带着绿枝过来了,她见着沈歌,盈盈福了个福,笑道:“沈公子安好。”

“绿枝姑娘好。”沈歌还礼,避过绿枝要帮忙提篮子的手,“我做了些肉干,送与荀大人尝尝,篮子不重,我自个儿提便是。”

沈歌早就发现绿枝姑娘只是看着柔美端庄,实际上力气不是一般的大,起码比他的力气大得多。不过绿枝再怎么大力,沈歌也不可能让一位姑娘提重物。

绿枝没有勉强,微笑道:“沈公子随我来。”

荀飞光还在练武,绿枝直接将沈歌带到了武场。

荀飞光肩宽腰细腿长,身材健硕,动作有力,手上的招式行云流水般使出来,带着一股动人心魄的力量。

沈歌作为一名弱书生,心里十分羡慕充满男子气概的荀飞光,看着看着思绪就飘远。等荀飞光练得告一段落,接过绿枝手上的帕子开始擦汗时,沈歌还在走神。

荀飞光走近前来,“手上提的是何物?”

“啊?”沈歌一懵,对上荀飞光的视线,马上反应过来,忙殷勤地把篮子举了举,“是干牛肉粒,我昨日去县城见有人卖生鲜牛肉,便买了一些肉,做成干肉粒当零嘴还成,大人您尝尝,您吃着要是喜欢,我把方子抄给您。”

荀飞光朝他笑了笑,“多谢记挂,你手艺不错。”

“大人不必同我客气,若不是您当日援手施救,我现已成一抔黄土,后来能养成这样也多亏您照顾。”沈歌笑了笑,“我也不会其他的,您当尝个鲜。”

荀飞光拍拍他的肩示意他往事不必多提,“日后好好养着。”

沈歌猝不及防之下被荀飞光一拍,昨日磨破皮的肩仿佛针扎一样,沈歌不禁皱眉,嘴里几乎反射性地想呻|吟一声。等反应过来,他忙调整自己的表情,放松眉头咬紧牙关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沈歌的反应极快,从皱眉到若无其事也就是一瞬间的事,荀飞光却将他的表情收在眼底,“肩上有伤?”

“无碍,只是不小心弄破了皮。”沈歌笑。

荀飞光的目光在他脸上逡巡了一圈,忽然伸手轻轻挑开他的衣襟,斜着往他肩上看。

沈歌想反对已经来不及,下一刻,一肩的红肿青紫尽收荀飞光眼底,他皱眉,“伤成这样还叫无碍?绿枝,带沈公子去上药。”

绿枝忙上前接过沈歌的篮子,走在前面,“沈公子,请随我来。”

16.敞亮

沈歌两个肩头都被磨出了血泡,加上淤血,衣下青紫一片。

沈歌自己也没想到看着会这么严重,绿枝带他去偏厅里上药,伸手就把他的衣服扒下大半时,他还愣了下,反应过来忙往后躲。

绿枝手脚利落,直接追上来把沈歌的衣服扒到胸下。沈歌大窘,忙揪住衣襟,“绿枝姑娘,我自己来便是。”

“伤在后背,您如何够得着?”绿枝将药拿起来,“您略微松松,把衣襟松开便是。”

绿枝的态度温和归温和,却带着一股不容拒绝的味道。沈歌在她平静的视线下,无奈地妥协。

他上辈子在二十一世纪,本就不是什么迂腐之人,只不过不习惯在美丽的女子面前袒胸露乳,故略有些不自在。

沈歌把衣服褪至上臂,用手将头发挽起,露出肩头,“劳烦绿枝姑娘。”

绿枝笑:“沈公子您太客气。”

沈歌肩上有些血泡被磨破了皮,露出粉色的肉,有些地方则被磨出了血,紫红一片,趁着雪白的皮肤,很是惨烈。

绿枝看着都替他疼,不禁把动作放轻些,“沈公子你若疼便告与奴婢。”

“无碍,我不疼,你动罢。”

绿枝给他的肩膀抹上一层厚厚的膏药,叹道:“沈公子你也太不爱惜自己,寻常人哪能伤成这样?”

沈歌不在意,“其实昨天没什么感觉,今天才发现有些疼。就看着有些严重,多背几次练出来就行。”

沈歌说完,绿枝没有说话,他有些诧异,下意识地一回头,才发现荀飞光刚走进来。

荀飞光看着他晾着的肩,问:“背东西背的?”

“是。”沈歌应了之后认真强调:“这是我背东西的经验太少的缘故,其实我昨天并未背重物。”

沈歌此时一只手挽着头发,等药膏干了才好穿衣,他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看着极为乖巧,然并不诉苦,可见骨子里存着一分坚韧。

荀飞光忍不住心软几分,道:“背不了这么多东西下次就莫再给我带了。”

“不碍事,就一点牛肉罢了,那个真不重。”沈歌转移话题,“荀大人,我上次跟您说我想给学童重新编本教材,我这次带过来了,您能否帮我看看?”

“你放在何处?”

“就在那篮子里。”

绿枝闻言很快从篮子里拿出一本小册子。

这本小册子用草纸写就,纸页泛黄,上还残余草絮,摸起来粗糙得紧。加之整本小册子都用针线缝就,裁得也不甚平整,小册子看起来有些寒碜。

沈歌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这小册子的简陋之处,他高兴地看着荀飞光翻看,期待荀飞光能给出些意见。

小册子上半册主要为常用字与诗,下半册则是千字文,末尾还附了几篇杂文。沈歌对理学没有好感,是以选材料的时候并未选弟子规,而是直接选诗歌及孔孟之道。

“大人,您觉得如何?”

荀飞光颔首表示肯定,“我从未见过有人如此教导学童,不过你可以一试。”

“荀大人,能否问一下,您启蒙的时候用的是什么教材?”

“我乃祖父亲自启蒙,用的也是寻常书籍,并无特殊的蒙学教材。”

沈歌有些失望,他原本还想在荀飞光这里取取经。

沈歌还有事,不便多留,两人说了会话,他便告别荀飞光下山去了。

荀飞光等沈歌走了之后吩咐绿枝,“你收集一些学子常用的书籍给沈公子送去。”

“是。”绿枝应下。

荀飞光中午尝到了沈歌送的牛肉粒,牛肉粒不多,用盘子装了将将一小盘。

下人早已试过毒性,荀飞光夹了一块。牛肉粒红亮润泽,干而不柴,香而不咸,放到嘴里鲜中回甜,又带着嚼劲,意外地适口。

荀飞光又夹了一块,放到嘴里忽然想起沈歌红肿青紫的肩头,筷子不由一顿。

他活了三十载,帮过的人不计其数,也收过无数人送的礼,然而谁的礼也没有山下小秀才送的诚挚,这礼不仅是礼,亦是一片热枕的心。

荀飞光问:“沈公子最近在做何事?”

伺候餐饭的步莲答道:“回老爷,沈公子近日多半时间在家苦读及准备学堂之事。昨天他去坤究县看望他的夫子,下午则去了趟贺记书斋,说想卖话本,被贺记的掌柜委婉拒绝,只答应代卖。后来,他在回来的时候买了牛肉,做好之后便给您送了过来。此外,他跟他的邻居牛蛮子走得极近。”

“他银钱不够?”

“估计不太够,他在贺记书斋翻了许久举子的文集,最终也没买。”

荀飞光顿时觉得餐桌上的牛肉粒难以下咽,他似乎叹了口气,“给贺公子送的书籍中加几份秋闱集子。他若卖话本便着人把话本全买下。”

“是。”

沈歌不知道荀飞光还在背后担忧他口袋中的银钱是否够,他从荀家庄出来便风风火火地下山了。

学堂已经建了好几天,昨天盖好了瓦,算是彻底完工。沈歌得去看看,顺便验收。

沈歌赶到学堂里的时候二爷、三爷等几个老人都在,他大伯沈鸿发也在,旁边陪着几个比较说得上话的村人。

沈歌还没走到近前,远远就有人招手:“秀才公,你快来看看我们沈家村的学堂。”

沈歌加快脚步,急步走到近前,叫过人之后,问:“你们怎么来的这样早?”

“这可是我们村的大事,能不早早的来?”二爷朗声笑道:“秀才公快来看看,是否有哪处不合心意?有的话我们也好及时改。”

沈歌跟着几个老人走进学堂里,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还有些粗糙的门框,心头也有几分激动。

说是学堂,这里也不过就是两间泥砖房,与他前世的学校相比有着云泥之别,然而这两间房却承载着整个村的希望。

两间房都非常通透,大的那间是学童们读书的地方,根据沈歌的建议,一共开了四扇窗。小的那间则是沈歌的书房,村人甚至体贴地在沈歌书房里放了一套桌椅。

书房那侧有颗大树,而靠近学堂的那侧则立着个大日晷,供先生与学童计时用。

沈歌和众人走了一圈,二爷不住点头,“敞亮。”

三爷问:“秀才公,什么时候让孩子们过来上学?”

“就大后天罢?我主要在辰时和巳时教课,只上午上课也不耽误孩子们什么。书册我那处有,让大家莫再买。大家明后两天可思量思量,要送孩子来学堂的与我说一声。至于束脩,交什么束脩都可以,大家看着随便给点,不超过半两银子即可。”

八爷第一个赞同,“哎,大后天好。”

沈鸿发问:“我现在就去跟村里人说罢?”

三爷摆摆手,“只靠一张嘴说要说到何时?我们沈家村这一盛事不能静悄悄地办了,我看就用大红纸写个告示,贴祠堂前,看到的互相问一问,就知晓是何事了。”

大伙儿一致赞扬三爷脑筋转得快,沈歌爽快地答应,打算回去就写告示。

学堂里的桌椅要下午才能送来,几人转了许久,连离学堂有些远的茅厕都转了一下,这才回转。

沈鸿发是村长,中午饭大伙儿在他家吃,村里出钱买了材料,杀了肥鸡肥鸭,还磨了豆腐,热热闹闹地整了一桌子,配着两坛浊酒,过年都没这么热闹。

宴席上好几个老人喝高了,老泪纵横地拉着沈歌的手请他好好教,沈家村在这个小地方窝了这么久,也该飞出几只金凤凰。

沈歌自然郑重答应下来。

一顿饭吃到太阳开始西斜,沈歌被敬了几杯,整个人晕乎乎,被送回去后澡都没顾上洗就躺床上了。

蛮子做完活回来发现沈歌还在睡,屋子里一股子酒味,不由担忧地伸出粗糙的大掌探了探他的额头,“秀才公,你可有不舒服的地方?”

沈歌懒洋洋地坐起来,靠在床架上打个哈欠,眼睛都不怎么睁得开,嘴里嘟囔:“无碍,我就是喝多了些。”

蛮子望着他酡红的脸,担忧不减,“怎么喝得这样多?我去给你烧个醒酒汤罢?”

“不用,我再睡会便好了。”沈歌抱着被子喃喃说道,忽地反应过来,不满道:“你怎么还叫我秀才公?”

“嗯?”

“叫秀才公听着多生疏,你就叫我歌哥?哎,这名字不行,要是叫我容哥就顺耳多了。对了,你还可以叫我先生,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叫我师父……”

沈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嘴里念念有词,可惜除了他自己,谁都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蛮子见他委实醉得厉害,只好扶着他单薄的身子,想要把他塞到被窝里。

沈歌醉后很乖,蛮子把他放到被窝里他半点没抵抗,连手都乖乖收回去了。倒是躺下时衣服翘起来,蛮子给他盖被子,忽然窥见他雪白的锁骨上带着一角青紫。

蛮子心头一凝,以为他磕着哪儿了,忙掀开他的衣襟查看,不想一片红肿青紫入目,掀开另一个肩头上的衣服,只见那个肩上也是青紫红肿一片。

蛮子清楚这是昨天沈歌背篓回来时磨的,心中懊悔自己没早点去接他,帮他把背篓背回来。

沈歌察觉到蛮子的动作,他不安地动了动,似乎清醒了一些,又似乎醉得更厉害,他伸出手揪住蛮子的衣角,口齿不清地嘱咐:“蛮子,厨房柜子深处放有牛肉粒,特地留与你,你去尝尝。”

蛮子侧耳倾听他呓语般的这段话,等听清楚他到底说什么了之后,蛮子不由一怔,站在沈歌床边,久久都没离开。

17.喜事

沈歌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太阳早已高高升起,他头一胀一胀地疼,嘴巴极干。沈歌拥着被子坐了好一会儿,起床汲着布鞋去客厅找水喝,一连灌了一大壶冷茶才舒服了些。

缓过来的沈歌瞬间闻到了自己身上残余的酒味,经过一夜的发酵,味道有些怪。沈歌嫌弃地皱皱眉,打算去厨房烧水洗澡。

沈歌走进厨房才发现蛮子竟来过,锅中有温着的南瓜粥,粥稠米黏,也不知道熬了多久,所有东西都融在了一起,可见蛮子的用心。

沈歌忍不住笑着将粥盛出来喝了,转头烧了一大锅水准备洗澡。

现在已经五月中,天气渐渐变热,沈歌原先拿的衣服有些厚,穿上感觉到闷,沈歌回房间后又换了件。

荀飞光一大早便上山打猎,下山时想起山下的小秀才,顺路就走到沈歌家。

沈歌家不在村子中央,最近的牛家也离他家有几十米。荀飞光从山上下来,一路没见什么人,走到沈歌家敲门也没人应,门倒是没锁。

荀飞光有些诧异地推门进去,客厅里面没人,倒是旁边的房间里有人在哼歌。

那歌声音调有些奇怪,听起来十分活泼悦耳,却不是荀飞光听过的任何一种乐曲。荀飞光下意识地走过去,没想到沈歌正在房里换衣服,一瞬间,对方白生生的身子全映在眼里。

荀飞光一怔,连歌声的事都忘了。

房里的少年有些瘦,细瘦柔韧的腰收在裤腰里,看着似乎不满一握。上身还没穿好衣服,肩胛骨随着动作凸起,显出流畅的线条。

荀飞光只看了一眼,意识到不妥后收回目光,背着门静静地站在门外。

沈歌快速换完衣服,推开门才发现门外的荀飞光,他吓了一跳,十分惊讶,“荀大人,您怎么在这儿?”

荀飞光转回目光,“我打猎刚好走到附近,来看看你。怎么早晨沐浴?”

“昨日多吃了几杯酒,睡过去了。”沈歌招呼荀飞光进客厅,“您莫站在外面,快进来坐,我去给您泡杯茶。”

荀飞光走进客厅,沈歌开着客厅门去厨房泡茶。他刚烧洗澡水的时候顺便把茶水烧了,现在水还滚烫。

茶只是山林野茶,荀飞光却没有任何嫌弃的意思,他端过杯子,颇有些没话找话说地问:“你的书院筹办得如何?”

沈歌笑着摆手,“荀大人您可别说什么书院,不过是一个村中私塾罢了。后日便开学,马上能上课。”

“报名的学童有多少?”

“还未确定,等明晚名单应该就能出来。”

“来者不拒?”

“看情况罢,若是教得了,我便全教了,若是教不了,让年龄小一些的孩子明年再来也一样。”

沈歌对此一点都不担心,学生们都没基础,起点一样,教五十人与教一百五十人差别不算太大,顶多他辛苦一些。

“这样说来,你的学生亦无年龄限制?”

“也不算,我言明收七到十二岁的儿童,若有特殊情况再酌情处理。”沈歌见荀飞光喝了半杯茶,忙给他续上,“一般而言,七岁下的孩童过下,不好管理,而十二岁以上的孩童已称得上家里的劳力,父母便不会送他们上学了。”

沈歌决定办学堂之后跟他大伯了解过情况,心里有一定的数。

“说起来,小地方不比县里,分的也不怎么细,随便教教罢了。这还是沈家村的第一个私塾,也不知日后情况如何。”

荀飞光道:“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好的开端。”

沈歌朝他笑了一下,眼睛极亮,似有憧憬,“这倒也是,村人多学几个字也好。”

两人又杂七杂八地闲谈好一会儿,一壶茶都喝光了。沈歌发现荀大人威严归威严,内里学识极深厚,远不是他这半吊子秀才可比,一时沈歌对荀飞光崇拜更甚。

喝完茶荀飞光告辞,沈歌看了眼外面的太阳,见太阳要升到正上方,道:“荀大人,不若就在这用个午餐?小子现在就去煮。”

“下次罢,我还有事。”荀飞光拒绝,他站起来,肩宽腿长高沈歌一截,别提多器宇轩昂,沈歌几乎完全被他遮住了。

沈歌将人送到门前的小路上,荀飞光分别前道:“我今天打了几只野禽,你待会拿回去尝尝。”

沈歌这才发现挨着厨房的地方放了几只灰毛大鸟,那几只鸟的脚与翅膀被绳子结结实实地绑了起来,见人走近还扑棱了几下。

沈歌忙拒绝,“我一个人如何吃得了这么多?荀大人您还是拿回去吧?”

荀飞光眼里带了笑意,“就许你给我送牛肉,不许我礼尚往来?”

话说到了这份上,沈歌不好拒绝,“那便多谢荀大人了。”

荀飞光挥挥手示意他不必再送,自己悠然地离开了。

荀飞光留下的几只鸟只只都超过两斤,沈歌走过去掂了一下,以他的身板,要一个人杀鸟放血绝对做不了,只好等蛮子来了再说。

沈歌将鸟关到冲凉房,草草吃完午饭,拿了书出来温习。马上便要开学,他这个新出炉的夫子也得准备好。

村人对沈歌这个秀才公心里多少存了点敬畏,上学这些事竟没一个人过来找他,全找沈鸿发去了。

在村人眼里,沈鸿发既是村长,又是沈歌的大伯,找他最合适不过。

两天之内,沈鸿发打发儿子沈安康陆陆续续地将村人交的束脩全送了过来。

每户送束脩的人家都送了一篮子东西,篮子里几乎全放了一刀用红纸包着的猪肉,除此之外,篮子里还盛有粗布、鸡蛋、白米、蔬果等物,各家送的都不一样,但都满满当当地塞满一篮。

沈歌翻了一下,惊讶道:“怎么送了这么多东西?”

沈安康道:“先头送的那几个都送了一篮子,后面的也按这个法子跟着送。”

“这也太多了,多费银钱?”沈歌想了想,“其他东西我收下了,大哥你帮我把肉给大家退回去罢?”

“这如何使得?”沈安康说什么也不同意,他长子沈丰年和次子沈润土都在学堂内,这些篮子中也有他家的两个。

沈安康略有些激动地说道:“这都是村人的心意,何况束脩本就该有肉,现在不是冬天,没有腊肉可送,送条鲜肉全礼,哪能又退回去?”

沈歌没想到自己这提议会遭到堂兄的强烈反对,只好收下,捡出其中几个篮子递给沈安康,“我这边吃不了这么多,大哥你拿几篮回家吃。”

“不成不成,这是学礼,吃了我们得折寿!歌儿你自己吃便是,要是吃不完就腊起来,我让你嫂子过来给你打下手。”

沈歌让他把篮子带一些回去不成,只好说:“这倒不必,你们忙。”

沈歌一共收到四十八个篮子,过来读书的孩童比他想象的要少得多,其他人可能还在观望。

沈歌也不在意,他第一次教学生没经验,少一点也好,比较好兼顾。

开学前沈歌和蛮子两个人把这四十八刀肉一起腊上。沈歌怕天热肉会坏,特地切成一指那么厚,用辣椒粉,盐巴,酒和各种香料先腌了一晚,第二天扛出去挂在晾衣杆上暴晒,晚上收回来又放在调料里腌制。

如此四五天,肉早已腌入味,晒得虽不太干,但极漂亮,肥肉部分都晒成了半透明的颜色,因肉切得极薄,还微微卷曲着。

与此同时,学堂也开了。学童们不知是得到过家人的指示,还是本身对村里的秀才公有种天然的敬畏感,一个两个极乖极好教。

沈歌完全用不着管纪律,也用不着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几乎只用管讲课便成。

村人们也极激动,家里的孩子几乎一天一个样,举止有礼起来不说,还学会了写字算术,学的好的学生出去买点东西算得比大人还快。

时间一晃便过了三个多月,八月的天气慢慢变冷,晚风也凉了起来。

临近九月,此时田里的水稻收了,地里只剩一些蔬菜,村人的农活一下少了许多,最重要的活计就是上山捡柴准备过冬。

沈歌沿袭现代的放假制度,基本每过六天就放孩童们休息一天。

这天他正在休息,牛婶找上门来。

牛婶忙得脚不沾地,沈歌每天都跟蛮子在一起,有什么事也让蛮子传达,倒不怎么经常见着她。

见牛婶喜气洋洋地过来,沈歌忙招呼她,“牛婶,可用过午饭了?”

牛婶快人快语,“我吃过了,秀才公你别忙。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忙。”

“嗯?什么事?”

“嗳,我家老大牛犊子不是定了隔壁村的张家吗?后天就是正日子,婶子想请你帮忙迎个亲,成不?”

“早上?”

牛婶忙摆手,“可不敢耽搁娃娃们读书,你下了学过来吃午饭,吃了午饭我们再一起去迎亲?”

牛婶的儿子牛奔也在学堂里,她对沈歌的时间安排很清楚。

沈歌看着她那张殷切的脸,笑道:“没问题,我下了学就赶过去。恭喜牛犊子大哥觅得佳媳。”

牛婶喜得脸上的线条全都舒展开来了,“哎,承你吉言!还有对联的事,婶子今晚就让蛮子把红纸带过来?”

村里婚姻嫁娶都会来托沈歌写对联,沈歌从没拒绝过,他闻言笑了笑:“成,您跟我说说要写几对?”

“写三对。我家大门口一对,牛犊子新房门口一对,亲家那里一对。”

沈歌笑:“我晓得了,晚上写好让蛮子带回去给您。”

“哎,那我先回去了,这就去准备红纸。”

牛婶喜气洋洋地走出沈歌的家,迈上田埂走了。

18.操心

傍晚的时候蛮子果然带着足够多的红纸过来。

沈歌与他吃过晚餐后坐在书桌前,先是教蛮子今天要学的文章和字,而后才拿过红纸一口气把对联写上。

沈歌这几个月来一直在练字,字写得越来越好,颇有风骨,喜庆对联他亦写得顺手,稍想一想,便巧妙地把两家的姓嵌进去。三幅对联都花团锦簇,甚为红火。

沈歌转头问蛮子,略微得意地问:“如何?”

“好。”

蛮子抬头望了眼,随口夸一声又沉默地低下头去。

沈歌见他兴致不高,挪动椅子坐他身边,略微揶揄:“怎么,不喜欢新嫂子?”

“不。”蛮子顿了顿说道:“嫂子进门后二姐便该出嫁。”

蛮子说完这句话再也没开口。

沈歌没想到他是舍不得他二姐,一时愣住,不知该如何安慰他。

这里的人不过十几岁年纪,便多半已生儿育女。沈歌看着他脸上坚毅的线条,心中暗叹,便是他,对于这种事也不好劝,总不能去跟牛婶解释童婚的害处。

牛家这婚事办得很是热闹,婚礼当日,半个村的人都动了起来,个个喜气洋洋地过来帮忙。

沈歌下午代表男方去迎亲,一天都没停过,到傍晚才发现蛮子比之前还要沉默。

沈歌担忧地问了好几声,蛮子一味答无事,沈歌无法勉强他,只能对他多几分关注。

沈歌并不知蛮子在其长兄的婚礼上被人询问亲事,也不知牛婶心中已有人选。

蛮子一连几日都沉默异常,沈歌心中有些愁,面上也带出了些。休息时去荀家庄还书,一眼便被荀飞光看了出来。

待问明缘由后,荀飞光道:“少年心事,总不能事事都对你言明,你又何须愁?”

沈歌轻叹一声:“不会,他家中定发生了什么事,不然他不可能如此情状。”

沈歌好歹有上一世的记忆,当然知晓许多人在青少年时会格外反叛。然而那些人归那些人,蛮子那样稳重踏实的少年,必不会无端叛逆。

沈歌做了人夫子之后便格外爱操心,荀飞光见他愁眉不展,随口出主意,“要么我让韶信去帮你打听一二?”

沈歌眼睛一亮,“此话当真?”说着不给荀飞光拒绝的机会,“如此便将事情托付给韶信大哥。”

韶信来荀飞光身边近三个月,沈歌隔几日便来荀家庄一趟,见面多了,自然相熟。别的不说,韶信的一手本事便非常让他佩服。

“你跟他说便是。”

韶信太过厉害,沈歌心中对他总有几分敬畏感,而且这是荀飞光的家仆,熟归熟,他不好劳动人做事。想到这沈歌抬手给对面人倒一盏茶,笑道:“荀大人,一事不烦二主,还是您顺便跟韶大哥说一声罢?”

沈歌这段时间与荀飞光接触多了,心里清楚他只是外表威严了些,实则脾气不错,一般事与他说一声就成。

荀飞光抬眼见沈歌笑得灿烂,不可置否地嗯一声,接过他手中那盏茶。

“你上次借的书可还合心意?”

“嗯,我挺喜欢游记,大人您这边的游记真多。我虽未出过道宁府,却仿佛在大燕朝游过一遍。”

沈歌并不知道很多游记乃因他会看,荀飞光才后头添上去。见他笑得满足,荀飞光颔首,“能有所获最好不过。”

沈歌建议,“游记中有几本写得尤其好,荀大人若是无事,寻来消遣消遣也不错。”

沈歌借的时候到手的书籍簇新,他猜测荀飞光多半未翻过。

荀飞光道:“这天下我已游过半,再看书未免无味。”

沈歌感叹,“不知我何时也能像荀大人一般游遍半个大燕朝。荀大人,你可去大燕朝以外的地方看过?”

“以外指何处?北夷或南蛮?”

沈歌摇头,“世界之大,这两个地方也不过是小地方而已。”

“嗯?”

“荀大人您看,外边传来的辣椒,还有花生等不就来自遥远的远方?天下之大,还不知有多少奇异事物不为我们所知。”

沈歌正说得兴致勃勃,忽见荀飞光挑眉,他忽然反应过来,强行将话转了个弯,“这些游记当真有趣,我还借游记罢?”

“随你。近来课业如何,可有落下?”

“应当还成,我明年秋闱不下场,课业便没排得太紧。”

荀飞光知他身体尚未完全调养过来,也怕他下场会染上风寒,便没催,只是嘱咐一句:“课业莫丢下,身子也要当心,有空找徐老号个脉。”

“好。”

荀飞光言出必行,果然吩咐韶信打听蛮子的事情。

韶信动作也极快,两天之内便告诉沈歌,牛家打算给蛮子订亲,蛮子没同意。

沈歌没想到居然是这事,蛮子今年不过刚十五,哪用得着这么赶?

晚上蛮子过来读书的时候沈歌便旁敲侧击地问:“你近来愁眉不展,当真不习惯家中多出一人?”

“嫂嫂贤惠,我并未不喜。”

沈歌有些愁,“那你与我说说你近来为何总显得心事重重。”

蛮子沉默一下,道:“并无大事,不过与家中意见相左罢了。”

沈歌简直想摇摇他的肩,少年你倒是说啊!

按下心中的着急,沈歌盯着他,“因何事与家中意见相左?”顿了一下又道:“大丈夫岂能如此吞吞吐吐不畅快?”

蛮子见沈歌有催促之意,最终还是开口,低沉道:“家中欲给我定下一门亲事,女方是隔壁村人,年方十二,拟三年之后嫁娶。”

蛮子说到这有些无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蛮子就算再能干,这事也没有他说话的份。他平时沉默寡言,在家极少发表意见,他娘刚开始竟未与他说一声,事还是由他自个儿察觉到。

蛮子极力反对这门婚事,他娘以为他不喜欢女方,故未再提,不过观她意思,迟早都得跟他再找一门亲事。

沈歌也以为他只是不喜女方,便笑道:“你若是不愿,推掉便是,要为师去与你说情?”

蛮子坐在烛光里,“推掉这次还有下次,我并不想这么早便成婚。”

沈歌没想到他闷闷不乐居然是因为不想这么早成婚,他正色问:“为何?先定亲三年后你也十八,严格来说并不算早。”

“然也并不算晚,再多两年也使得。”

“单纯是不想成婚?”

蛮子抿嘴,“大丈夫家业未立,谈何妻儿?”

沈歌听出其中的野心,心中暗叹,道:“亦有人道成家立业。你若真不想成婚——”

蛮子认真地看着沈歌,“夫子,我是真不愿早早成婚。”

沈歌认真看着他,见他神色坚毅,决不是随口说说,只好不再劝。

“如此我便去帮你劝劝牛婶罢。”沈歌接下差事,又问:“日后你打算如何?”

蛮子顿了顿没有回答,沈歌道:“要不按我所说,你先去跟你师公学一段,早日把秀才考出来?”

蛮子在学习方面十分有天赋,沈歌方教他三月余,他便从仅识几个大字一跃到了会作诗写文的地步。沈歌暗暗惊心,蛮子似有一种源自骨子里的聪慧,未开窍则罢,一旦开窍,便真有浅水困不住潜龙之相。

坤究县的秀才虽不算多,实则并不难考,多背几本书便是。沈歌对蛮子极有信心,他若真要考,也就是一两年的事。

蛮子年纪尚小,现在开始走科举之路也为时未晚。

蛮子没有答话。

沈歌也不催他,“你若是真想学,银钱我先给你出,日后你再还我便是。”

沈歌原先绝不敢说这话,不过近来他的话本在贺记书斋卖得极好,基本有一本便被人抢一本,故而沈歌手里也积攒了不少银钱,别的不敢说,节衣缩食地供一个秀才应该足够。

蛮子开口,“我再想想,我娘给我定亲的事劳夫子操心。”

沈歌应下,第二天就去游说牛婶。

牛婶也知儿子不想成婚,不过于她看来,儿子不过是年纪还小,尚未开窍。

乍闻沈歌劝自己先不要给儿子定亲事,牛婶有些懵,“又不是成婚,就先定着,这也不行?”

“蛮子心中不愿,您又何必勉强于他?再者,以蛮子的人品才干,什么时候娶妻会娶不到?”

“这倒也是。”

说起蛮子,牛婶心中也骄傲,她三个儿子都随他爹,小儿子还小不太看得出来,大儿二儿皆又高又俊,二儿蛮子不仅长得好,人也踏实勤奋,除了话少一些没别的毛病。

沈歌见牛婶犹豫,接着劝,“我观蛮子心有大志,他本就聪慧,再多学两年,考秀才的才干也是有的,现下早早给他定亲,到时怕是低娶。”

牛婶吓了一大跳,“我家牛蛮子竟有秀才之才?”

沈歌郑重点头,“有,我所教的学生中他天资数一数二。”

牛婶又惊又喜,手在腰上的围裙中擦来擦去,最终道:“我去与他爹说说。”

“好,您和牛叔慎重考虑一下,现在要真定亲,日后可不那么好退。蛮子要真有出息,娶一门不合适的妻怕会是拖累。”

牛婶重重点头,“哎,我知我知,我这就去与他爹说。”

19.戏班

沈歌这番话一出,牛婶再没提起过蛮子的婚事,看样子打算等蛮子出息之后再求娶合适的女子。

蛮子经此事后,晚上过来读书的时候更是努力,学得极快。沈歌担心自个儿教不了他,有心劝他去吴夫子那学习,因未与吴夫子商量好,只能暂时作罢。

因着蛮子的事,沈歌打算抽时间去趟吴夫子那,恰巧他的新话本写完大半,去县城时能顺便带去给贺记书斋的贺掌柜。

沈歌的话本卖得非常不错,第一批手抄的三十本十天之内便已卖完。贺掌柜见卖得动,又与沈歌谈过一次,拿了底本去印。贺掌柜既印且卖,沈歌写,双方五五分利。

一本话本卖二十五文,短短三个月内共卖了四百多本,刨除成本,沈歌收到四千八百一十五文钱,合四两多银子,能买亩田,获利不可谓不丰。

沈歌穷了许久,好不容易有个收入,自然上心,现下已写完第三本,正好趁休息之日给贺掌柜送去。

沈歌送话本之前习惯请荀飞光指点。

荀飞光对于沈歌来说称得上半师半友,沈歌每每写完一本新话本都会送来请荀飞光过目。荀飞光的意见往往令沈歌受益匪浅,久而久之,他越发喜欢找荀飞光探讨。

静室中,荀飞光拿着沈歌的新话本观看良久眉头微皱,斟酌着说道:“精彩归精彩,不过,你这话本是否过于骇人听闻?”

沈歌第一本话本写的乃快意恩仇的武侠,然侠以武犯禁,那本虽卖得极好,却不那么合适大范围发卖。贺掌柜私下里隐晦地点沈歌,叫他写时收着些,快意恩仇固然好,但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惹人眼,招惹出一些是非。沈歌是要考举人的秀才,在这方面当多注意。

贺掌柜好心好意,沈歌第二本便改了烟粉。这话本卖得也不错,可沈歌写起来总觉不甚顺手,其中对答诗句写得尤为不顺。

于是写第三本时沈歌灵光一现,直借前世的写作手法,写起恐怖话本。

这年头的鬼怪话本有是有,却绝算不上诡异恐怖,就算有鬼怪也多半是才子女鬼,要不就是因果报应,不像荀飞光手中这本,各种诡异恐怖之事,直令人毛发悚然。

沈歌坐直,“是有些惊悚,荀大人觉得如何?”

“胆小些的人观看之后,怕晚上睡不着。”

沈歌这话本中的故事地点就在坤究县,一家人虐媳致死而被化为厉鬼的儿媳报复。故事不一定新颖,手法却绝对令人耳目一新。就是沈歌写的时候,也险些把自己吓着,他写到恐怖之处还强留蛮子在家陪自个儿住。

荀飞光面上的神色不是那么赞同,沈歌忙保证,“就写这么一本,日后不会再写,看喜欢的人多不多罢。”

沈歌这话本写得还算凄美诡异,荀飞光素来不欣赏这些,不过也当承认他写得好,颇令人耳目一新。荀飞光望他一眼,心中暗忖,也不知他哪来的怪才。

荀飞光知他要把话本送去县城,担心他最近写这些话本被吓着了,一人路上害怕,便问:“让荀七送你一程?”

“不用,这么点路,我自己走着去便成。”

荀七在旁边笑,插话,“还是老奴送你罢,你这次还要背那么多东西,省得又把肩头弄得血肉模糊。”

沈歌背背篓把自个儿背伤的故事已经传遍整个荀家庄,荀管事自然也知道。

沈歌赧然,“不必,我这次背的东西真不多。”就是上次,也不过看着严重些罢了,其实伤得并不重。他也是肩头被磨麻了,也不觉哪里疼,不然绝不可能伤着。

沈歌去县城后,荀七感叹:“也不知这沈歌儿哪来的巧思,能写出这一手文章来。”

“你见他笑嘻嘻便知他的促狭所在,估计就是写着吓人玩的。”荀飞光说到这心情极好地勾勾嘴角,“萧大人不是最爱这些志怪么?等他的话本印出来后你着人给萧藏送一本。”

“是。”

萧大人萧藏爱这些不假,怕这些也是出了名的。

沈歌这天一大早就出门准备进县城,这次没有同伴,不过附近乡人都认识他,沈歌一路上没少与人寒暄。

沈歌到坤究县时先去了夫子家,照例在吴夫子家用了饭。

吴夫子听闻蛮子的情况后对弟子说道:“既然他有这个天分,你便带他来我这看看,若真品性才能皆杰出,我不收他银钱便是。”

吴夫子极给沈歌这个弟子面子,沈歌笑道:“若他有意科举,弟子一定尽早将他带来。”

说完蛮子的事,吴夫子又将沈歌的功课检查了一番,他意外地发现沈歌在担任塾师的情况下竟有进益,不由奇道:“你这是得到哪位高人的指点?文章写得比以前稳如此之多。”

“我不是跟您说村里西山上有位大人在隐居么?就是那位大人了,这段日子多亏他指点。”

吴夫子瞬间想起这位老出现在弟子口中的大人,看到沈歌的文章后,他对这位大人不由多了几分崇敬。吴夫子开口嘱咐沈歌道:“能遇上这么一位大人乃你的运气,你切不可怠慢于他。”

“夫子放心,我知晓。”

吴夫子一般管学业上的事,吴师娘则将目光放在沈歌起居,沈歌一来,她院子里养的鸡又少了一只,沈歌劝都劝不住。

饭桌上,吴师娘一边给沈歌夹鸡腿一边心疼,“歌儿,你这阵是否又瘦了?你看你脸白的,当塾师太过辛苦?”

吴夫子闷头吃饭,吴秋看了沈歌一眼,不由道:“娘,哥这明明是捂白的,你看他皮肤多好。”

“什么捂白?就是没血色!歌儿,你气血亏了,多吃点鸡补补。”

“师娘您别光往我碗里夹,您也吃。”

“哎,吃了吃了。”吴师娘收回筷子自己吃自己的,没吃一会儿又往沈歌碗里夹菜,“歌儿,我娘家给我带了根参,我们都用不着这个,你带回去吃罢?”

“师娘。”沈歌哭笑不得,“我身子好得很,用不着吃参。”

吴师娘越看越觉得沈歌瘦,“你看你,瘦巴巴的,哪里好了?我看没几个月就要过年,你不如搬来坤究县与我们一起住,正好养养。”

沈歌还在长个,的确瘦,却也不至于一副病歪歪模样。沈歌眼见碗里的菜越堆越高,忙向夫子看去。

吴夫子接收到弟子求助的目光,清咳一声,“先用饭。”

吃完饭沈歌跟吴夫子说一声,趁着师娘还在厨房忙活,赶紧告别。要是迟了,师娘怕又要给他塞一堆吃的用的,夫子家并非富户,沈歌实在不好连吃带拿。

吴师娘回过神来见沈歌已经离开,叹气,“老头子你怎么不让歌儿把参带上?你看他越来越瘦,也不是个事。”

吴夫子眯眯眼,完全不赞同,“妇人之见!有点事忙反而好,那些没事忙的精气神很快便要垮了,你看歌儿眼睛多亮。”

“嘿,你还说有点事,你看歌儿那只是一点事么?他忙得眼下都快带青黑了!”

吴夫子说不过吴师娘,抹抹险些被喷上口水的脸,只好道:“反正也快到腊月,你让歌儿过来过年便是。”

吴师娘取得胜利,转身忙她的去了,就是吴夫子不说,她也得劝沈歌来家里过年,给他补补身子的同时也省得他年纪小不会照顾自己,过年还冷锅冷灶。

沈歌离开夫子家后拐到贺记书斋,贺掌柜要招呼客人,一整日都在书斋里,不必担心找不着人。

沈歌到的时候还没来得及把新话本取出来,贺掌柜倒先笑容满面地朝沈歌招手,“沈歌儿,说曹操曹操到,我正要找你。”

“贺掌柜,什么事?”

“金竹戏班你知道罢?”

金竹戏班是坤究县最大的戏班,沈歌还看过这戏班的好几场戏,当然知道。

沈歌笑道:“看来是喜事,还请贺掌柜直言。”

“哎,还真是瞒不过你。金竹戏班的班主找我,说想花十两请你给他们写一出新戏,就是桃花仙剑那场。你看——”

沈歌沉吟了一下问:“您没跟人说话本是我写的罢?”

贺掌柜眼睛一瞪,“当然,我哪能把你的身份抖出来?”

一折戏不过也就千余字,写这么点就能有十两银钱,沈歌不想错过。

“那还请贺掌柜继续为我保密。您

多费心,帮我问问金竹班有何要求,若是合适,我便接下这折戏。

金竹班的人找到贺掌柜时没少给他送礼,贺掌柜自然上心,见沈歌有意,他忙把事情砸实,笑:沈歌儿放心,我定帮你打听妥当,三日后给你消息如何?”

20.纨绔

沈歌接下金竹戏班的戏后把新话本拿出来给贺掌柜看,“这是新话本,贺掌柜您先看看?”

贺掌柜没想到他写的这么快,惊喜地接过,边翻边道:“沈歌儿,说起来我活了这么大年纪,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么会写话本的人,果真是少年英才……”

贺掌柜说到一半,手上的话本已经翻好页,他眼睛不小心瞟到话本的内容,忽然像被什么噎住一般,整个人猛地打了个哆嗦。沈歌清清楚楚地看见他露出来的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贺掌柜?”沈歌也被吓了一跳。

贺掌柜咽咽唾沫,干着嗓子道:“嘿,吓我一跳。”

沈歌忙扶着他在椅子上坐下,“您没事罢?”

“差点吓得老夫喘不过气来。”贺掌柜心有余悸,“怎地这次的话本如此可怖?”

“小子的游戏之作,写的时候也没太注意,估计是有些吓人,不过贺掌柜您看如何?是否能印?”

贺掌柜缓过神来,“能,能,如何不能?”说完又低头翻起手中的话本。

他虽还没完全从“墙上忽然出现一张蠕动的女人脸”这一段中缓过来,却忍不住想知道后面的事情,看躺在床上的那个后生究竟被女鬼抓住没有。

沈歌也没催,坐在一旁静静地等贺掌柜看下去。

待手中的话本告一段落后,贺掌柜忍不住唏嘘,“天下奇书呐。这话本也就沈歌儿你能写出来了。”

沈歌笑:“也是一时心血来潮,算不得什么,您再夸小子可要脸红了。”

“对于你来说自然不算什么,然别人没有那支妙笔,恐怕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话本还能这样写!”贺掌柜说到这里竟忍不住摇头叹道:“坤究县实在太小,以沈歌儿如此之才,放这实在可惜。”要是换个大点的地方,光是这话本就不知道能挣多少钱。

沈歌不敢担这夸赞,“这话本也就是看着新鲜,哪里能称得上什么才?”

贺掌柜还在看着话本出神,沈歌不好开口打搅他。

过了一会,贺掌柜突然道:“沈歌儿,你说先把这话本给金竹班主一观,他若有意,把戏演出来,而后我们再卖话本如何?”

沈歌这话本形式新颖,若演成戏定会让许多人惊叹,金竹班在扩大名气的同时亦能带一带话本,实乃互利互惠的好事。

沈歌没想到贺掌柜还会营销,不过他也不嫌钱咬手,自然没意见,“依贺掌柜所言便是,我负责写,剩下的事情全交给您。”

“如此我便去找金竹班主,沈歌儿你等好消息罢!”

“有劳贺掌柜。”

“哎,莫客气莫客气,我先去找他一趟。”

贺掌柜说着就要关书斋,携着沈歌的新话本去找人,沈歌只好同他告辞。

因着贺掌柜提前关门,沈歌出来得比较早,他望了眼天,既然不急着回家,便决定再去买些纸墨。

刚走到主街,沈歌正想去相熟的那家文房铺子,忽见一帮人走过来。那帮人走路肩头摇摇摆摆,眼睛四下张望,一看就是不安分的主,不过走得倒是挺快。

沈歌背着个背篓,看样子怕会撞上人,他不欲与人冲突,忙往旁边避让。

旁边有人也跟着避,他纳闷地低声问:“那帮人什么来头?”

“谁知道?我也没见过这帮人,兴许是新搬来的富户。”另一个随口答道,“反正都惹不起,躲着点就是。”

沈歌正凝神听那对路人说话,有人重重拍了下他的背篓,嚣张地喊:“好狗不挡道!快让开。”说着他望沈歌的背篓里看了眼,“哟,你小子背篓里装的是一包肉吧?闻着怪香,爷也不跟你计较,就用它来赔罪吧。”

沈歌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男人伸长手从他背篓里捞走了吴师娘塞卤肉。刚刚那人明明已擦肩走过去,又回头来拍背篓,沈歌知道这人多半是看到他背篓里有肉,才故意找茬,心头有些气愤。

吴师娘卤一次肉不容易,沈歌很承这情。他看了眼四周,趁那人不注意一把夺过肉后退两步,“赔什么罪?哪条律法规定要给你赔罪?”

“大爷吃你个肉是看得起你!”那人没想到沈歌居然敢反抗,双目一瞪,“不给?我就明抢,你待如何?”说着他伸手又把沈歌手上拿着的那包肉抢了去。

走在中间的那华服纨绔侧头一看,忽地眼睛一亮。见手下人和沈歌起了冲突,他沉声喝止,“水生!”

沈歌与那人都望向纨绔,抢肉的那人不愤,最终却还是把肉还给了沈歌。

沈哥趁机又后退两步。纨绔对沈歌笑道:“都是误会。手下人太过鲁莽,不知小公子可有伤着?”

“无碍。”

“小公子尊姓?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了。”

沈歌眉头微皱,“免尊姓沈。我有事在身,就此别过。”

纨绔笑眯眯地问:“沈公子有何事?我让手下帮你去办。刚才多有得罪,我请你喝酒赔罪如何?”

“在下真有事,改日罢。”

“有何事你说出来便是,能帮我一定帮——”纨绔看了沈歌一眼,忽然翻脸道:“莫非沈公子看不起我,连交个朋友都不肯?”

沈歌被他这么一堵,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冷着脸站在大街上。周围人怕事,纷纷避开他们这一伙人。

沈歌见那纨绔浑人一个,又人多势众,不好与他起冲突,只得妥协道:“小弟不会喝酒,不如我们去喝杯茶罢?”

纨绔看向他,眼珠子里满是邪气,笑道:“喝茶啊,喝茶也喝得。哥知道一个好地方,沈弟来试试。”

他说着往沈歌肩上一揽,沈哥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硬被他拖着走了,一时间踉跄两步,差点没摔倒。

纨绔后面跟着的人见此情况,呼啦啦的往沈歌身旁一聚,霎时间就裹挟着他往前走。

沈歌喊了一声,单薄的声音立刻淹没在周围人的调笑里。现下沈歌就是再没危机意识也知道不对了,他心一沉,双眼不动声色地往四周看,就期望能碰着哪个认识的人,能帮他报一声信。

21.如何

沈歌被裹挟着来到一座茶楼,店小二迎出来,纨绔随手丢给他一角碎银,“上好的银叶茶泡来。”

店小二一把扑住碎银,点头哈腰,“哎,大爷上面请,我这就去给您泡茶去。”

沈歌没想到对方真的带他过来茶楼,心下稍定。

他在县城读书多年,平日里一心苦读,连门也不怎么出,来到这地界竟觉着十分陌生。

纨绔将茶杯推过来,“沈弟不是要喝茶么?来试试。”

茶是店小二刚上的好茶,杯中还散着滚滚热气。沈歌总觉得有哪里不妥,他伸手将茶杯推到纨绔那边去,盯着他,“说起来还不知兄台尊姓大名,先前多有得罪,该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才是。”

纨绔歪头望了沈歌一眼,黑漆漆的眼珠子里带着邪气,他忽然哈哈笑了两声,“既然是沈弟盛情,颜某就却之不恭了。”

沈歌见他啜饮一口,悬着的心稍稍放下,起码茶应当没有问题。伸手拿过另一个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沈歌谨慎地沾沾唇便放下,试探道:“说来小弟也算在这土生土长,从没见过颜兄这等人物,颜兄是近日方到罢?”

“沈弟眼力不错。既然如此,沈弟你觉得我这人如何?”

沈歌抬眼望他一眼,他两辈子加起来活了近四十年,从没见过这类不按常理出牌的疯狗,一时不知怎么回答。

纨绔盯了他一会儿,突然“啧”一声,抄起椅子就往沈歌头上拍。

沈歌一直暗暗防备他,奈何反应速度还是慢了些,他伸手一挡,椅子却压着他的手一起拍在他的后脑勺上。沈歌眼前一黑,眼前闪过纨绔面无表情的脸,噗通倒在地上。

纨绔等在外面的手下听到动静,忙一把推开门,“少爷?”

“无事,人晕了,现在带回去罢。”

他手下有人看着地上缓缓渗出的血迹,心惊道:“这公子的伤要不要紧?要不奴才还是去找个大夫过来?”

“找什么大夫,本少下手有分寸,尽管拉回去就是。”纨绔混不在意,“对了,回府时小心一些,从后门进。”

先前开口的那人犹豫一下又道:“奴才去查下这人什么来历?”

纨绔嗤笑一声,“一见就知道是个穷酸,还怕什么不成?对了,本少这次可没当街强抢民男,谁若嚼舌头根子给我小心一些,不然可别怪我心狠手辣。”

纨绔这话一出,他手下一群人噤若寒蝉,连最有流氓样的那个水生都敛眉垂首,大气不敢出一声。

沈歌这一下伤得有些重,他再次醒来发现他在一张床上,幸好床上除他之外再无别人。

沈歌在床上躺了会儿,房间内门窗紧闭,倒是没听到别的动静。

沈歌赶忙翻身下来,草草拉上鞋跟,跑到门口拉了下门见拉不开,忙跑去窗前开窗,打算趁没人的时候翻窗出去。

窗子倒没锁上,沈歌往窗外望了眼,只见有人在窗外正抱臂盯着他,沈歌仔细一看,不是那纨绔又是谁。

纨绔正保持推门的动作,见了他之后似笑非笑,“我倒不知沈弟还有翻窗的习惯。”

“我也不知颜兄有当街掳人的恶习。”沈歌盯着他,淡淡道:“我乃坤究县的秀才,颜兄若不想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麻烦,最好尽早放我回去,要不然事情闹开可就不那么好收拾。”

纨绔推门进来,“秀才?”

沈歌后退几步,背抵着窗,“这难道还能有假不成?”

纨绔忽然哈哈两声抚掌笑道:“甚好甚好,沈弟既然是秀才,也算勉强有进我家门的资格了。”

什么狗屁!沈歌心中不妙的感觉被证实,他问:“你究竟是何来历?还有没有王法,敢如此嚣张?”

纨绔笑着向沈歌走来,“成为我的人后你自然知道,沈弟现在又何须着急?”

“我好歹是秀才,你如此乱来果真不怕?”

“秀才,秀才又如何?”纨绔冷笑,“废了你不过是我爹一句话的事!你若是乖乖识相,还能少吃点苦头,要不然可别怪我不怜香惜玉!”

沈歌一个大男人听到这段话,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纨绔往他身上扑,沈歌怒极,毫不客气地揉身迎上去,对准他□□就是一脚。

“去你奶奶的怜香惜玉!大白天说什么梦话?也不撒泡尿照照你那张丑脸!”

纨绔一边跟沈歌扭打一边冷笑,“敬酒不吃吃罚酒!够劲!等会就让你知道爷的厉害!”

“去你妈|的酒,听不懂人话的疯狗。”沈歌气喘吁吁,只恨实力不够,没法把他狗头打爆。

沈歌这厢跟纨绔扭打,荀家庄已收到消息。

沈歌刚被掳没一会,荀家庄暗中派出来收集他信息的人发现他失踪,冷汗一下便下来了。

表面上他们是探子,只要收集沈歌的消息便是,然整个荀家庄谁不知道他们老爷对这小秀才极好,隔三差五便给小秀才送东西不说,还常留小秀才在家做客。要是让老爷知道他们办事不力,小秀才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被人掳走,后果可想而知。

两个探子这么一想,浑身冷汗都冒出来了,当下什么也顾不上,忙兵分两路,一个继续打探沈歌的消息,一个飞速向荀家庄报告。

沈歌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掳走,消息并不难打探,荀家庄这边很快便知沈歌被新任县太爷府上的人带走,现在还未被放出。

荀飞光在听闻这一消息后,身上的寒气快溢出来,他并未为难跟丢人探子,直接吩咐人备马,带着韶信快马加鞭赶到县城。

荀飞光看着眼前的颜府,脚步顿了顿,目光极冷,“真是冤家路窄!”

韶信心中一凛,上前砸门。

门被敲得山响,里面的门子一听,忙一边问:“谁呀?莫敲,这就来。”一边赶过来开门。

门刚开了条缝,韶信“唰”一声把剑横在门子脖颈上,逼近他冷声问:“说,你们少爷把我们的人带到了何处?”

“好,好,好汉饶命!”门子被韶信的杀气一激,腿立刻软下来,他惨白着脸哆哆嗦嗦地答:“在东,东院。”

荀飞光风一样从两人身边刮过,迅速往东院奔去。

韶信收剑,伸手往门子后脑勺一捏,直接把他捏晕,而后追着荀飞光的去向往东院赶。

颜府不过只有三个院子,韶信一路追来,见路上不断有被荀飞光劈晕的下仆,知道他家老爷现下怒火正盛,忙加急脚步。

很快,韶信就迎面撞上抱着沈歌的荀飞光。

荀飞光浑身冷气。沈歌软软倚在他臂弯里,人事不省,露出的一张脸惨白,脖子上能清晰地见着一圈掐痕。

韶信见状忙问:“老爷,沈公子无大碍罢?属下这就去带个大夫来。”

“我带他去医馆。你拿我的帖子去寻颜酉,这次我让他做个明白鬼。”

“是。”

22.长兄

颜酉作为一城知县,荀飞光无法直接打杀朝廷命官,却不妨碍惩治他。

韶信拿着荀飞光的名帖直接去找人,他心知荀飞光已对颜酉厌极,当然不可能客套地找人通报。再者,颜府下人已被他和荀飞光两人敲昏大半,一路走来都没见着什么人,就算韶信想找人通报也无法。

韶信快速找到颜府的主院,走到院前,恰巧听见有人在激烈地争吵。

“……你这孽畜,说过你多少次,让你谨言慎行,这才来坤究县几天?又惹出如此大的祸事!”

“什么祸事,不过是一小秀才罢了,夺去他功名也就爹你一句话的事。”

“你知道什么?!”里面人摔杯大骂,“这么年轻的秀才,你焉知他有无为官的师长,有无前途前途无量的至交!像你这般莽撞,怎么死的都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现在正是要紧的时候,又如何能被人抓到把柄?!”

“怎么会有把柄?”那年轻的声音弱了些,“我这不是没当街强抢民男么?大不了你夺他功名,我娶他做小,人在我们手上怕什么?”

“朽木不可雕朽木不可雕!我问你,这么一烈性之人,你娶他做小,当真不怕他半夜爬起来掐死你?” 年纪大一点的声音忍无可忍,“那可是男人,你还真当你以前玩的那些女娘?!”

“男人又如何?我又不是没有过男人。”

这句话极小声,多亏韶信耳朵好,才能听个七七八八。听到此处,韶信总算明白为何一路走来都没碰上人,老子要教训儿子,当然不能留下人。

年老的声音重重哼了声,“你以前玩的那些不男不女之人也算男人?不管怎么说,这人不能留,你要自己处理还是我帮你处理?”

“为何不能留?我小心些就是,大不了废了他手脚。”

“蠢材!留他还是留你,你自己选罢。若你真要留他,我也拦你,你即日就动身滚去老家看屋,我也不指望你长进,别出来惹事就是。”

韶信不欲再听下去,他屈指敲敲门框,“颜大人。”

里面的人极警觉,霎时噤声。过了几息,年老的那个声音才问:“谁?”

韶信推门,递上名帖,“颜大人府上戒备森严,在下只好亲自将名帖送过来。”

颜酉看清名帖后脸色一变,失声惊问:“镇国公?!”

韶信温和道:“就是我家老爷。”

“镇国公在何处,快请快请。”颜酉忙让开路请韶信进屋,朝纨绔喊道:“毕儿,快让人上茶。”

韶信伸手制止颜酉的动作,“颜大人不必客气,我家老爷令我来专程告诉大人一事。”

“何事?镇国公是否还在沈家村?下官初来乍到,还没安定下来,一时竟没去拜访国公,实在失礼……”

“无碍,我家老爷方才就在贵府。”

“方才?”

“是,方才还在,不过现在已带了被令公子打伤的沈歌儿去医馆。我家老爷让我转告您,他要让您做个明白鬼。”

颜酉脸色惨白。他倒也果决,噗通一声朝韶信跪下,“犬子无状,得罪了沈公子,下官定会教训他。沈公子在何处,下官愿带犬子亲自向他赔罪,还求大人为下官美言几句。”

韶信避开颜酉,淡淡道:“他一个小秀才,何敢要朝廷命官赔罪,不被处理就是万幸了。事情我已通知到位,还请颜大人多多保重。”

颜酉汗如雨下,面如土色,“此事实乃犬子过错,焉能不赔罪?沈公子不幸被下官府上刁奴所伤,也是下官的不是,无论如何,下官都得赔沈公子损失方是!”

“不必,我家老爷让您等着,做个明白鬼就是。”

死之前无尽的等待与绝望最折磨人,韶信看了眼瘫软在地的颜酉及他身后满脸无措的纨绔,转身离去。

韶信赶去医馆的时候沈歌已经醒了,见到韶信,他还笑着打招呼,“韶大哥。”

“老爷。”韶信先向荀飞光打招呼,而后转向沈歌,“沈歌儿感觉如何?可有伤到哪里?”

“有一点小伤,不过不严重。”

沈歌神色如常,韶信猜他并未受辱,不由松了口气。

一旁的荀飞光道:“半月内写不了字,腿不能走动,还不严重?”

沈歌很看得开,笑道:“比起缺胳膊断腿丢掉性命,这可不就是不严重?”

荀飞光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沉声道:“别不当回事,好好养。”

沈歌见他神情严肃,忙保证道:“荀大人您放心,我不会乱来。”

医馆内原本不能留人,荀飞光出银子,现在沈歌住的是坐馆大夫家为儿子准备的新房。

天色已晚,沈歌身上有伤不好赶路,托荀飞光派手下去沈家村报信后,就在医馆大夫家住了一晚。

荀飞光守着他睡着后想离开,却不想刚一站起沈歌便被惊醒,他猛地坐起来急喘着,黑白分明的眼睛大睁。

屋内点着蜡烛,荀飞光见他一脸惊惶,刚迈出去的脚又转回来,眉头微皱道:“可是做了噩梦?”

“……是,荀大人您要回去了么?”沈歌还有点回不过神来。

沈歌本就瘦,从灯下看,他更显单薄,长长的影子投至墙上,随着烛光微微摇曳。

荀飞光原本要去仆下整理好的另一间房,见他这情状,重新坐回床边,伸手探过他额头,见无高热方放下心,“不去,你先睡。”

“您呢,不睡么?”

“无碍,你睡你的。”

沈歌实在不想一人呆在屋内,他往里面挪了挪,小声道:“您要是不介意的话,上来跟我一起睡罢,床够大的。”

荀飞光有些诧异,“你不怕?”

沈歌下午才刚被一个男人掳走,见他这幅情状,就知他还未缓过来,荀飞光没想到他还愿与人一起睡。

“荀大人是正人君子,我不怕的。”沈歌躺下睡好,看起来极乖。

荀飞光心一软,又有些好笑,“你从何处看出我是正人君子?”

“我能感觉到,荀大人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正人君子。”沈歌答得一本正经。

荀飞光眼里流露出笑意,他未推辞,当即翻身在沈歌旁边躺下。沈歌忙把长条枕头往外推了一段,给荀飞光留出大半。

两人躺好,蜡烛却未灭。他看着头顶的帐子,忽然开口道:“今天之事多谢您,不然我还不知是否能活着从那人手上出来。”

荀飞光一顿,“莫多想了,睡罢。”

沈歌嗯了一声,感觉到身旁温热的人体,似乎真被他这句话告慰,闭上眼睛,没一会便进入黑甜梦想。

沈歌第二天一早还是被荀飞光叫醒的,他睁开眼睛,有些迷茫,“荀大人?”

“马车在门外,我们早些启程。”

沈歌忙应声,他右手骨裂,右脚也被狠狠地用椅子打过,断倒没断,不过骨头亦裂了,十分不便。

出门在外,绿枝与步莲皆不在,荀飞光亲自取了温热的新帕子给沈歌擦脸。

沈歌原想接手,不料右手刚一动,触碰到伤处就疼得他一哆嗦,只差没龇牙咧嘴。

荀飞光绕过他的手,将帕子糊在他脸上帮他擦脸,“莫动。”

沈歌坐在床沿上,忽然说道:“荀大人,您真像我哥。”

沈歌说的是他前世的哥哥,他哥大他四岁,小时候父母做生意忙,都是他哥照顾他,别说洗脸,就是澡也常由他哥帮他洗。

“嗯?”

沈歌听到荀飞光这声鼻音,忽然反应过来,闷声改口道:“要是我有兄长就好了。”

他哥要是在这里,管他姓颜的还是姓糖的,他哥都非把那狗东西剁了不可。

荀飞光帮他擦好脸,取下帕子,仔细端详沈歌的脸,只见他眼眶红通通的,眼里倒是没泪。

“荀大人?”沈歌被他看得心惊胆战,却不知自己红着眼睛看起来甚是可怜。

荀飞光道:“莫叫荀大人了,叫我哥哥罢。”

沈歌一愣,立即哑声改口,“荀哥!”

“嗯。”荀飞光应下,递装有盐水的杯子到他唇边给他漱口。

沈歌躲了一下,荀飞光不紧不慢地追着递,沈歌只好就着他的手漱好口,又被喂下几块糕点。荀飞光这才捞着沈歌的腿弯,抱着他往外走。

门外停了辆马车,这架马车格外长,整体亦十分精致,也不知道韶信在哪里找来。

马车里面有一整张床塌,上面堆着绵软的被褥。荀飞光安顿沈歌躺好,“车壁上有暗格,里面装着果脯肉干等物,饿便自己吃,我在外边骑马。”

沈歌乖乖点头,“我知晓了。”

荀飞光放下帘子。不一会,驾车的下仆催动马匹,马车慢慢走起来。

沈歌原本便没太睡醒,马车有些摇晃,将沈歌的睡意全晃出来了,没一会儿,沈歌又睡了过去。

再醒来之后,沈歌已在荀家庄他常住的那房间躺着。

“绿枝?”

绿枝从屏风那头转出来,“沈公子醒了,先用些餐饭罢?”

“嗯,劳烦。我先下个床。”

“老爷道您腿有伤,不可走动,您就在床上吃。”

“这点小伤哪用得着卧床?”沈歌摆手,下床一瘸一拐地桌旁蹦,绿枝忙过来扶他。

荀飞光从门外走进来,见他这样,皱眉,“怎么还下地?”

“一点小伤罢了,不碍事。荀哥,等下送我回去罢?”

“怎么,在哥哥这里住不得?”

23.长兄

颜酉作为一城知县,荀飞光无法直接打杀朝廷命官,却不妨碍惩治他。

韶信拿着荀飞光的名帖直接去找人,他心知荀飞光已对颜酉厌极,当然不可能客套地找人通报。再者,颜府下人已被他和荀飞光两人敲昏大半,一路走来都没见着什么人,就算韶信想找人通报也无法。

韶信快速找到颜府的主院,走到院前,恰巧听见有人在激烈地争吵。

“……你这孽畜,说过你多少次,让你谨言慎行,这才来坤究县几天?又惹出如此大的祸事!”

“什么祸事,不过是一小秀才罢了,夺去他功名也就爹你一句话的事。”

“你知道什么?!”里面人摔杯大骂,“这么年轻的秀才,你焉知他有无为官的师长,有无前途前途无量的至交!像你这般莽撞,怎么死的都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现在正是要紧的时候,又如何能被人抓到把柄?!”

“怎么会有把柄?”那年轻的声音弱了些,“我这不是没当街强抢民男么?大不了你夺他功名,我娶他做小,人在我们手上怕什么?”

“朽木不可雕朽木不可雕!我问你,这么一烈性之人,你娶他做小,当真不怕他半夜爬起来掐死你?” 年纪大一点的声音忍无可忍,“那可是男人,你还真当你以前玩的那些女娘?!”

“男人又如何?我又不是没有过男人。”

这句话极小声,多亏韶信耳朵好,才能听个七七八八。听到此处,韶信总算明白为何一路走来都没碰上人,老子要教训儿子,当然不能留下人。

年老的声音重重哼了声,“你以前玩的那些不男不女之人也算男人?不管怎么说,这人不能留,你要自己处理还是我帮你处理?”

“为何不能留?我小心些就是,大不了废了他手脚。”

“蠢材!留他还是留你,你自己选罢。若你真要留他,我也拦你,你即日就动身滚去老家看屋,我也不指望你长进,别出来惹事就是。”

韶信不欲再听下去,他屈指敲敲门框,“颜大人。”

里面的人极警觉,霎时噤声。过了几息,年老的那个声音才问:“谁?”

韶信推门,递上名帖,“颜大人府上戒备森严,在下只好亲自将名帖送过来。”

颜酉看清名帖后脸色一变,失声惊问:“镇国公?!”

韶信温和道:“就是我家老爷。”

“镇国公在何处,快请快请。”颜酉忙让开路请韶信进屋,朝纨绔喊道:“毕儿,快让人上茶。”

韶信伸手制止颜酉的动作,“颜大人不必客气,我家老爷令我来专程告诉大人一事。”

“何事?镇国公是否还在沈家村?下官初来乍到,还没安定下来,一时竟没去拜访国公,实在失礼……”

“无碍,我家老爷方才就在贵府。”

“方才?”

“是,方才还在,不过现在已带了被令公子打伤的沈歌儿去医馆。我家老爷让我转告您,他要让您做个明白鬼。”

颜酉脸色惨白。他倒也果决,噗通一声朝韶信跪下,“犬子无状,得罪了沈公子,下官定会教训他。沈公子在何处,下官愿带犬子亲自向他赔罪,还求大人为下官美言几句。”

韶信避开颜酉,淡淡道:“他一个小秀才,何敢要朝廷命官赔罪,不被处理就是万幸了。事情我已通知到位,还请颜大人多多保重。”

颜酉汗如雨下,面如土色,“此事实乃犬子过错,焉能不赔罪?沈公子不幸被下官府上刁奴所伤,也是下官的不是,无论如何,下官都得赔沈公子损失方是!”

“不必,我家老爷让您等着,做个明白鬼就是。”

死之前无尽的等待与绝望最折磨人,韶信看了眼瘫软在地的颜酉及他身后满脸无措的纨绔,转身离去。

韶信赶去医馆的时候沈歌已经醒了,见到韶信,他还笑着打招呼,“韶大哥。”

“老爷。”韶信先向荀飞光打招呼,而后转向沈歌,“沈歌儿感觉如何?可有伤到哪里?”

“有一点小伤,不过不严重。”

沈歌神色如常,韶信猜他并未受辱,不由松了口气。

一旁的荀飞光道:“半月内写不了字,腿不能走动,还不严重?”

沈歌很看得开,笑道:“比起缺胳膊断腿丢掉性命,这可不就是不严重?”

荀飞光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沉声道:“别不当回事,好好养。”

沈歌见他神情严肃,忙保证道:“荀大人您放心,我不会乱来。”

医馆内原本不能留人,荀飞光出银子,现在沈歌住的是坐馆大夫家为儿子准备的新房。

天色已晚,沈歌身上有伤不好赶路,托荀飞光派手下去沈家村报信后,就在医馆大夫家住了一晚。

荀飞光守着他睡着后想离开,却不想刚一站起沈歌便被惊醒,他猛地坐起来急喘着,黑白分明的眼睛大睁。

屋内点着蜡烛,荀飞光见他一脸惊惶,刚迈出去的脚又转回来,眉头微皱道:“可是做了噩梦?”

“……是,荀大人您要回去了么?”沈歌还有点回不过神来。

沈歌本就瘦,从灯下看,他更显单薄,长长的影子投至墙上,随着烛光微微摇曳。

荀飞光原本要去仆下整理好的另一间房,见他这情状,重新坐回床边,伸手探过他额头,见无高热方放下心,“不去,你先睡。”

“您呢,不睡么?”

“无碍,你睡你的。”

沈歌实在不想一人呆在屋内,他往里面挪了挪,小声道:“您要是不介意的话,上来跟我一起睡罢,床够大的。”

荀飞光有些诧异,“你不怕?”

沈歌下午才刚被一个男人掳走,见他这幅情状,就知他还未缓过来,荀飞光没想到他还愿与人一起睡。

“荀大人是正人君子,我不怕的。”沈歌躺下睡好,看起来极乖。

荀飞光心一软,又有些好笑,“你从何处看出我是正人君子?”

“我能感觉到,荀大人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正人君子。”沈歌答得一本正经。

荀飞光眼里流露出笑意,他未推辞,当即翻身在沈歌旁边躺下。沈歌忙把长条枕头往外推了一段,给荀飞光留出大半。

两人躺好,蜡烛却未灭。他看着头顶的帐子,忽然开口道:“今天之事多谢您,不然我还不知是否能活着从那人手上出来。”

荀飞光一顿,“莫多想了,睡罢。”

沈歌嗯了一声,感觉到身旁温热的人体,似乎真被他这句话告慰,闭上眼睛,没一会便进入黑甜梦想。

沈歌第二天一早还是被荀飞光叫醒的,他睁开眼睛,有些迷茫,“荀大人?”

“马车在门外,我们早些启程。”

沈歌忙应声,他右手骨裂,右脚也被狠狠地用椅子打过,断倒没断,不过骨头亦裂了,十分不便。

出门在外,绿枝与步莲皆不在,荀飞光亲自取了温热的新帕子给沈歌擦脸。

沈歌原想接手,不料右手刚一动,触碰到伤处就疼得他一哆嗦,只差没龇牙咧嘴。

荀飞光绕过他的手,将帕子糊在他脸上帮他擦脸,“莫动。”

沈歌坐在床沿上,忽然说道:“荀大人,您真像我哥。”

沈歌说的是他前世的哥哥,他哥大他四岁,小时候父母做生意忙,都是他哥照顾他,别说洗脸,就是澡也常由他哥帮他洗。

“嗯?”

沈歌听到荀飞光这声鼻音,忽然反应过来,闷声改口道:“要是我有兄长就好了。”

他哥要是在这里,管他姓颜的还是姓糖的,他哥都非把那狗东西剁了不可。

荀飞光帮他擦好脸,取下帕子,仔细端详沈歌的脸,只见他眼眶红通通的,眼里倒是没泪。

“荀大人?”沈歌被他看得心惊胆战,却不知自己红着眼睛看起来甚是可怜。

荀飞光道:“莫叫荀大人了,叫哥哥罢。”

沈歌一愣,立即哑声改口,“荀哥!”

“嗯。”荀飞光应下,递装有盐水的杯子到他唇边给他漱口。

沈歌躲了一下,荀飞光不紧不慢地追着递,沈歌只好就着他的手漱好口,又被喂下几块糕点。荀飞光这才捞着沈歌的腿弯,抱着他往外走。

门外停了辆马车,这架马车格外长,整体亦十分精致,也不知道韶信在哪里找来。

马车里面有一整张床塌,上面堆着绵软的被褥。荀飞光安顿沈歌躺好,“车壁上有暗格,里面装着果脯肉干等物,饿便自己吃,我在外边骑马。”

沈歌乖乖点头,“我知晓了。”

荀飞光放下帘子。不一会,驾车的下仆催动马匹,马车慢慢走起来。

沈歌原本便没太睡醒,马车有些摇晃,将沈歌的睡意全晃出来了,没一会儿,沈歌又睡了过去。

再醒来之后,沈歌已在荀家庄他常住的那房间躺着。

“绿枝?”

绿枝从屏风那头转出来,“沈公子醒了,先用些餐饭罢?”

“嗯,劳烦。我先下个床。”

“老爷道您腿有伤,不可走动,您就在床上吃。”

“这点小伤哪用得着卧床?”沈歌摆手,下床一瘸一拐地桌旁蹦,绿枝忙过来扶他。

荀飞光从门外走进来,见他这样,皱眉,“怎么还下地?”

“一点小伤罢了,不碍事。荀哥,等下送我回去罢?”

“怎么,在哥哥这里住不得?”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41 文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全文字更新,牢记网址: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