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订阅率不够需要等三天,望知。无情走的时候, 顺手下楼要把帐结了。
冬凌等他走了, 才眯着眼睛想,明明这么多事, 金九龄还上街乱溜达。
不过也说不准他本来就是在办正事,到这条街上时碰到了他们。本身霍休的事情也包括接管他名下的产业,金九龄说不定要跑一跑?
冬凌一笑, 摇了摇头。
她又坐了一小会儿,便又准备出去逛逛。
这年代没电脑没手机没网络, 再不逛逛街, 冬凌觉得自己得无聊死。过会儿还得去书肆看看,若是有什么志怪再好不过。虽说比不上日后的网络合味口, 拿来打发打发时间也行。
刚走到楼下, 就被店掌柜喊住了。
“等下。”店掌柜说着抬手一翻,很快便将手中的帐册停在一页, “你之前的帐全已经清了, 从今天开始新记。”
说着, 便将划掉的帐给她看。
上面一笔一笔,是花在什么上面,有多少钱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只不过……“怎么就清了,掌柜的你还做亏本买卖?”
“你不知道?”
店掌柜一惊,然后问:“那位官老爷没跟你说?”
“无情把钱付了?”冬凌只能这么猜。
果不其然,店掌柜点了点头, “他下来说要结帐,但你知道的,你在我这儿住了一个月了,我也不怕你跑了,所以后来这些日子都是记帐,七日一结。这是第五天,我都记下了,本来准备划了,但他一听,就连之前的也一块儿结了。”
冬凌:“……”
她觉得她要把这事儿放现代**坛上,下面肯定一水的说无情对她绝对有意思,想追她的。
请吃饭的见过,男请女女请男的都有,但没见过连往常的帐也给一起清的。
这算什么?
再垂眸看到自己腰间挂的钱袋,冬凌的嘴越发抽得利害了。无情到底是有多觉得她没钱,没钱她能住这城里最好的客栈?
她无奈的抚了抚额,决定下次见到,一定要说说这事。
将这事记下,冬凌便出了门。这一个月逛下来,她已经对城内了如指掌。不说是每个巷子都钻过,但哪里有什么店还是记得清楚的。
城内的大一点的书肆一共有三家,冬凌准备一家一家的逛下去。
离得最近的便是城东的一家。
只需沿着主干道走过两个路口,然后左拐不远处就是。特别显眼,旁边开了一家布庄,就在路口。
这个点街上的行人比较多,这里又是主干道,偶尔会有马车驶过。到那时,众人纷纷往路边挤,便有些挤了。虽然挤不出后世上公交车的模样,但有时候挨着旁人却是免不了的。
这种时候,往往都是小偷最易得手的时候。
冬凌冷笑着抓向一只朝她腰间伸过来的手,“怎么,想偷钱?”与此同时,她的话已然出口。
这种小贼,她抓了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
之前客栈的事情完全是没那个习惯,毕竟以前住酒店时她可没养成时不时就从猫眼看走廊里有没有坏人的习惯。但路上就不一样了,后世治安虽好,但小偷小摸当街抢包的情况还是有的,冬凌又长得柔弱好欺负,着实遇到过不少。
次数多了,这方面的警觉心已经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所以这个小贼才一出手,就被她发现了。
冬凌几乎笃定了对方一定逃不开她这一抓,毕竟她经验丰富。更何况现在动上了手,她还用上了武功,自然是出手又快又准。
然而出忽她预料的是,对方竟然敏捷的避开了,并且迅速把手缩了回去。
“我才不偷钱这么俗气的东西。”那小偷生气的反驳了一句,转身就跑了。
两人这一交锋,不过就在一瞬间,而等那小偷的一句话说完,他人已经猴儿似的钻进人群里不见了。
溜得倒是相当的快,冬凌心道。
这速度和反应,绝对不是一般小贼,而且……那语气中对钱满满的嫌弃是怎么回事!
冬凌头一次见到小偷不偷钱的,一时竟有些觉得好笑。垂眸看了一眼,她腰间右方的位置如今挂的已经的确不是钱袋了。
她出门前换了一身衣服,虽说依旧是淡色系的,但却不搭无情的那个钱袋。其实她之前那身说实话也不太搭,毕竟上面的暗纹不太一样。但那身不仔细瞧瞧不出来不妥,这身就不一样了,穿出去妥妥的突显钱袋易常引人奇怪。
身为一个女人,还是一个美女,怎么会在穿搭上犯这样的错误。
更何况今天她要借钱袋来撩的人也去办正事了,她就将钱袋摘了放进了背包空间,转而换了剑三里的一个小挂件。
所以那小贼,是冲着这个挂件来的?
冬凌猛的回想起来,之前那次有小贼在她屋顶偷偷摸摸不知要干什么,被无情赶跑的那次。似乎……那天她也是穿的这身衣服,后来有了钱袋,这才挑挑捡捡的,换成了那套跟钱袋颜色相近的。
她摘下挂件瞧了瞧,并不稀奇,剑三里充值送的,几乎当时那个月在玩的所有玩家都有。
虽说放在这年代,值钱了些,做工精致了些,但也不至于引得好好的江湖人,改行做小偷。
等等,她怎么觉得那小贼的人设这么熟。
冬凌想起了某个从不偷钱,只偷有意思的东西,或者只偷别人请他偷的东西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下次见面,问问陆小凤是不是。”她这般想着。
这个小插曲对她并没有什么影响,转头就继续往书肆而去。却全然不知,就在不远处,有家茶楼的二楼窗口处正坐着三个人。这三人正在看着她,且他们已经看了有一阵子了。
因为目光中并不含有什么太明显的恶意,所以冬凌的直觉没有起到作用,也没有发现这三人。
如果冬凌看到这三人,立马就会认出这正是方应看和他的两个跟班。
方应看坐在上首位,问两人,“看到了么?”
“看到了。”坐在左手边的那位说:“反应和动作都很快,是个练家子没错。”
坐在右手边的那位说:“这一次,是我们走眼了。”
“这不怪你们。”方应看说:“她这般模样,要不是看到她出手,我也绝对不会觉得她是个会武的。”
先不说她看起来实在太过于柔弱,一点儿也没有绝大多数女侠的飒爽英姿,就是走路的方式,平时的习惯,看着也不像是一个会武的。
方应看第一次注意到冬凌是在茶楼,因为那一头白发。后来则就是因为无情的关系了,据说无情往她那里跑了好几趟。他还当无情这是动了凡心,结果倒好,这姑娘可能还跟雪夜的事情有关系。
“你们之前说,那些青衣楼人的尸体,有一部分伤口很奇怪,不像是无情以往的手段?”方应看突然问。
那两人中其中一个答,“是的,不过看着也是被刮伤的,所以之前还只当是他又弄出了什么新的暗器来。但现在想想……这些尸体都是围在一圈,似乎的确是围了另一个人,莫不成……”
“八成就是她。”方应看说。
那两人的脸色立即就变得有些不好,恨声道:“果然是有人帮他,不然那晚……”
“不然也没什么用。”方应看放下茶杯,语气神态倒是看不出什么来,“青衣楼的那些饭桶,还动不了无情。”
“我本以为提醒了霍休,他会派些能干点的,结果就会用人来堆。”
方应看嗤笑了一声,立马便有人接话:“那霍休太过愚蠢,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料来也不配为小侯爷办事,死便死了吧,咱们还有更好的选择。”
看了他一眼,方应看没说话。
霍休蠢么,不,蠢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富有,蠢的人怎么会起谋夺天下的心思。自古善泳者才会溺,正因为确信自己的计谋,他才敢把胆子放得那么大。
只是他实在是运气不够好。
先是不知被谁给捅了上去,后来又暴露的太快。
霍休想来也知道光凭那一百零八人奈何不得无情,只是彼时他还藏在幕后,运筹为握,自是有时间和人去慢慢谋算。只可惜也不知怎的,无情突然就查出了他的身份,直接扑了过去,让他毫无反应的余地。
方应看眯了眯眼,看向街角已经走得快要瞧不见的冬凌,心道:
“会是因为你么?”
冬凌最终还是婉言谢绝了无情的提议,无情劝说两句无果后便也放弃了。
之后二人便分开而行,冬凌也没再去什么别的书肆,直接回了客栈,把门窗一关,翻开了那本花园游记。
看了一会儿,冬凌总算明白,为什么叫花园游记了。
人家这个花园,压根不是她以为的那个,而是指女子的那个地方。
也是会玩。
但冬凌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这种程度,略微还有些咬文嚼字的小.黄.文在她眼里简直小儿科。至于那些插图也是,她硬盘里面不说多好歹也是有几部片子在的,黑白两色画出来的就更不值一提了。
之前之所以会有那般反应,完全是因为无情的原因,无情不在,她自己随便翻,都不一定会脸红心跳。
“谁?”突然,冬凌抬头,目光凌厉的射向屋顶。
经历了上次走廊上的命案之后,冬凌虽然在无情提起时似乎并没有多当一回事,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上了心的。旁的不说,起码她自己的屋顶再有人,她不会听不到动静。
但这次这个,轻功显然极好,在这人掀开瓦片之前,她竟是没听到任何的脚步声。更别说他掀瓦片的本事也是极熟练的,若不是冬凌正觉得手中的书有些无聊,分了一下神,怕是也发现不了。
冬凌一抬头,那人便发现暴露了,转身便跑。
接二连三被人盯上,冬凌哪里能忍。要是换了现代她还只能选择报警,因为安全问题绝对不敢自己独身追上去。但现在可不同,她的武功可是能应对青衣楼诸多杀手的,这么一个小偷哪里能吓得到她。
她直接招出盾和刀来,一个扶摇撞破了屋顶,朝着那人就追了过去。
这一追便确认了之前的猜测果然不错,这人轻功甚好,她出了全力竟然也没能直接追上。
武侠世界中轻功达到这种地步的人不多,而会来三翻四次找她这个刚出江湖的人的麻烦的人却不多。再联细到白日时糟遇的那场从偷窃,冬凌有理由怀疑前面那个人就是司空摘星。
即是司空摘星,那不好追也是正常。
这人武功不怎么样,轻功却是一绝,而且本就干的是这种行当,逃跑自然溜得飞快!
而且冬凌发现,司空摘星对地形的熟悉度也很强,想想要让他再绕一绕,极有可能换个装什么的,到时候她想再找就是难如登天。于是也不追了,直接朝着前面就喊,“司空摘星,你以为换个模样我就不认识你了?”
前面跑得飞快的人脚步一顿,似乎是在疑惑他哪里招惹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最终司空摘星摇了摇头。
心道:我又不是陆小凤那个小子,怎么可能被个女人认出来。
于是他嚣张的转回头来,嚷嚷着,“谁是司空摘星,偷王之王是什么人啊,我这点儿微薄的本事,能跟他比么?”
说完,他‘潇洒’转身,愉悦的跑了。
冬凌:“……呵呵!”
典型的不打自招型,原本还不敢确定,现在却是百分百就是那小子。
既然是司空摘星,冬凌也觉得自己没必要死追着不放。毕竟这人只偷东西,且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
最重要的是,跑得了和尚他跑不了庙,完全可以去找陆小凤。
当然在去找陆小凤之前,她还得回客栈。先是赔偿了破坏屋顶的钱,然后又换了另一间来住。
老板和店小二动作麻利,可见是开店以来见过不少这种事情。甚至就连修补屋顶的工匠,都有专门合作的一帮人。
冬凌看着嘴角直抽,心说在武侠世界,开个店果然都开不安生。
想到现代社会整天说这个酒店条件不好,那个酒店安保有点儿差,但比一比这里,那简直都是良心了。冬凌想要独立洗手间,想要淋浴,想泡温泉,想……可惜也只能想想,这里并不具备这些条件。
哪怕她现在有钱,有很多钱。
多亏了剑三物价高,什么都以金来计算,所以现在背包里那一堆的金子,足够她花一辈子了。
冬凌想着想着,竟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时代,毕竟随便整出来点儿什么都是有用的新鲜东西。这可以说算是一个绝佳的商机,这其中固然有些东西她做不了,办不到,但有些东西倒是可以试试。
到时候如果真研究出来,卖出去那绝对能赚大钱。就是失败了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她有钱,不在意这点儿损失。
就算不为了钱,就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这件事情做来也不亏。
例如弄个水龙头,弄个淋浴器什么的,还有抽水马桶,就是弄不成现代那样的,起码改改这坑似的吧!
冬凌是越想越觉得此事可行,睡意硬生生的给她琢磨没了,等反应过来已经是后半夜了,赶紧先睡下再说。
这种事情总是不急于一时的,而且光有想法不够,还需要去实物探查,看看古人的技术能做到什么地步。
这些,就不是窝在一座城内就能解决的了的了。
第二日,冬凌先去小楼找了花满楼,一去便四下扫视了一眼,问道:“陆小凤没在你这儿?”
“陆小凤?”花满楼一笑,“陆小凤一年里有三百六十四天不在我这,你找他找到小楼里来,可是找错地方了。”
冬凌说:“可他自己又没家,也就跟你熟一些,要找他,也只能来你这里碰碰运气了。”
只是今天这运气看来不怎么好,陆小凤又不知道去哪里浪去了。好在冬凌也不在意,往花满楼对面一坐,把今日带来的吃食摆了上桌。今天她顺路买了一大碟切好的牛肉,一份合芒斋中卖得最好的桂花糕。
作者有话要说:然后他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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